我的一位原房親戚,表親,在一個中小城市裡當市委秘書,每月三千多元。每年四萬,幹上五十年,不吃不喝,
可以積累2百萬元。可是她才幹了5年,就在江邊風景區買了一套大房子,花了2百多萬。
她如果沒有貪污,沒有受賄,能買房子嗎?我的其它表親,幹了十多年,連一套遮風擋雨的房子都買不起。
她的女兒,不到十歲,帶朋友到高級餐館,吃吃喝喝,盡興之後,拿起筆,一簽,還被恭敬的送到門外,
上了小轎車。
所以我覺得,能貪污能受賄,真正是好,好的很!
我們在美國可望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