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恐怖袭击的看法
说实话,咱还真是不了解新疆维族和汉族的民族对立现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写点儿看法算是初步认识吧。
六月26日凌晨,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数目不详的维族人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特巡警中队、镇政府和民工工地,放火焚烧警车。恐怖袭击已造成24人遇害,其中包括包括16名維吾尔族同胞。公安民警有2人遇难,不过尚不知其民族成分。另外还有21名民警和群众受伤。公安民警当场击毙袭击者11人、击伤并抓获4人。
其后,鄯善县当地警方已经逮捕了几名恐怖嫌犯,其中多数是十八九岁的青年,并且有鲁克沁镇当地人。警方自鄯善县城到鲁克沁镇30多公里的路上设了许多道关卡,27日早晨,在从县城到鲁克沁镇的路上又有嫌犯被逮捕。
向媒体介绍情况的新疆官员愤怒地说:“恐怖分子发动袭击时是不分民族与受害人身份的!”对这句话,我认为是实际情况,但还有个实际情况他没有强调,那就是袭击者攻击的目标--镇派出所、特巡警中队、镇政府和民工工地是事先确定好了的。为什么袭击这些地方?那还用说嘛,是政府有关部门。至于民工工地遭袭击,那大概是针对汉族人的“经济入侵”。
如果是针对汉人的袭击,为什么有16名维族同胞遇难?我并不认为袭击者是“不分民族与受害人身份的”。他们或许认为这些被他们杀害的维族人是“维奸”,在帮助当权的汉族人做事。我记得王力雄有个维族朋友。那位维族人思想较极端,他就是要在维族人当中惩罚“维奸”。其实这种事情不仅仅在中国,在以色列控制的巴勒斯坦人居住地区,那里的哈马斯组织也总是惩罚为以色列人干事的“巴奸”。
今年四月23日下午,在新疆西部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三名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某居民家中有“多名可疑人员以及管制刀具”,即向上面报告。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前去“处置”,被“屋内外暴徒袭杀”。“此前被控人员也被杀害,暴徒点燃房屋焚烧”。在这次暴力事件中有15人遇袭而死。袭击者在后来赶来的警察击毙6人;后来又抓获逃亡到了8人。想必这些人是维族人。15名遇难者中有10位维族同胞。这10位维族人的死,大概同样因为他们是“维奸”。
想想当年中共在“敌后根据地”的抗日,不也是惩罚“汉奸”嘛。不过我感到现在新疆维族人中的激进分子惩罚“维奸”不是什么聪明办法。在新疆,维族人只是相对多数。想通过制造恐怖袭击事件达到驱赶汉人的目的是不可能的。新疆的汉族人只比维族人少一点,且汉族人占多数的地区,生活的资源条件和地理条件都相对优于维族。维族极端主义者制造恐怖袭击事件,最终只能把这些地区的维族人挤走。
2009年7月发生的乌鲁木齐7.5事件。这场严重的民族冲突造成近两百人死亡,1721人受伤。中国媒体报道,这次事件,有3千多维族人“参加”,但死者多是汉人。后来又怎么样了呢?当地占百分之十几的维族人的生活大受影响。他们很多都是做小买卖的,7.5事件后汉族人再也不来买他们的小商品,且民族对立情绪极为严重。据说他们只好离开乌鲁木齐去相对贫穷,维族人占多数的地区。
至于惩罚“维奸”就更会得罪当地维族民众。或许这些维族人对汉族人也不满,但为了生活也会和汉族人合作。极端主义者杀“维奸”不能阻止当地维族人和汉族人合作。
我们注意到吐鲁番地区虽然维族人占多数,但相对于其他维族人占多数的居住地区,吐鲁番地区的生活水平还是相对不错的。设想一下,一些维族极端主义者在这一地区忽然发难,杀了很多“维奸”。当地维族老百姓会怎么想。如果我是当地维族人就会怪罪维族极端主义者,认为他们搅了自己相对不错的日子。
我还查阅了一下有关新疆民族问题的资料。在1960年代,新疆民族问题较少,维汉两族间的关系相对融洽。那时还有些两族通婚的。到了1980年代以后,维汉两族关系越来越紧张,通婚现象几乎绝迹。其实,如何真正消除民族隔阂,通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此看来,中共建国之后设立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弊大于利;起码到了现在已没有积极意义。时过境迁了,如果解决新疆和西藏的民族问题,过去的“老皇历”肯定不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