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板FRANK, 长得其实挺精神的,可是从来没有正经相,比如-- 看人时总喜欢歪着头,斜着眼睛,把两条眉毛搞成不对称的样子,似笑非笑,-- 按我小时候受的教育,这是典型的流氓相。他脑子极快,最喜欢开玩笑。所以并不讨人厌。
有两次我觉得不太舒服,不过结局倒也不算坏。
一次是他把胳膊肘支到我的肩膀上,
--我的肩膀正好是他支胳膊肘的高度。我曾经见他支在MARTHA的肩膀上,暗暗觉得有点过分 -- 但当时MARTHA就像没感觉到他的举动一样,毫不介意。可能因为他们是多年的老同事了,玩笑可以开得随便一点吧。IN A SPLIT SECOND, 我正想我是不是应该张口请他移开时,他好象能读懂我的脑电波似的,闪电般迅捷地把胳膊移开了 -- 还小声说了句“对不起”。他虽然喜欢开玩笑,但他知道开玩笑的分寸和对象。以后这样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
还有一次,我和
EILEEN碰巧都穿了红色色调的T恤来上班,他就起哄说:“嘿,看来今天是“红色”天,多巧 -- 我今天穿了红色的内裤。” 说着就假装要扒开牛仔裤的后腰给我们看。EILEEN才不怕这个,-- 别说FRANK是开玩笑,就算是真的,她也绝不会有“捂着眼睛跑开了”这种事 -- 她两眼直丁丁地看着FRANK,脸上笑眯眯的,“-- 哼,FRNAK, 就看你敢不敢 -- 我是无所谓的。” 哈! FRANK算遇到对手了。
有时候我忍不住要比较一下新旧老板:
ROB 和FRANK。ROB是个GENTLEMAN, 有礼貌,说话文质彬彬 (对我来说,就是说话中经常使用rudimental, consolidate 一类的词)。 ROB 一看就是从小家境优裕(经证实),受过良好教育,运气又一直不错的那类人; 而FRANK, 很像是出身普通老百姓家庭的,那类从小就极其聪明,但不怎么用功的孩子,他给我的感觉特象一北京油子,嘴上不正经,但心明眼亮。
都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