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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減刑和無罪
   

李天一的減刑和無罪

剛才收到朋友轉來的一篇有關李天一案件的二審判決預測,結論是“減刑是必然,無罪不可能”。不管對不對,在這裡轉發一下。貧道平生最喜歡看的就是這種預測性的文章,預測正確了以後會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快感!

  剛看到金兄的文章,說李家律師的辯護策略錯了。

  其實,兩個律師是非常厲害的。我們能想到的,他們全都想到了。隨着案件的進展,我越來越肯定了當初的預感,這個案件,無論換了誰來做律師,哪怕全世界的律師都來幫李天一辯護,他也不會贏。

  以本公子超凡的智商分析出的二審結果,減刑是必然,無罪不可能。其實這個結果,從法院報轉載人民日報微博那一天,就已經很清楚了。

  減刑是必然,一來可以平息越來越躁動的新民意,二來給自己找個台階下,三來也讓夢鴿的折騰有點兒小回報,不然搞不好她還會繼續折騰。前陣子舉國上下把夢鴿一家消遣得夠嗆,要是楊妹妹前腳剛出精神病院,夢鴿後腳也跟着進去了,肯定會引來逼人太甚的責怪聲。再者,這次有兩位著名大律師前來辯護,還提供了大量新證據,把法院搞得頭都大了,你說你們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麼?無奈只得拿出權威氣勢,踢球一樣地駁回了這個駁回了那個,可沒想到這兩位居然能不歇氣地跟你辯上十二小時,再這麼下去遲早得壞事兒,,,和他們理論估計不是對手,不如乾脆減個刑拉倒,既省了取證查證諸多麻煩,還顯得對被告人的申訴確實是認真對待了。

  律師田某某根本不在乎給不給李某某減刑,他在乎的只是案件的定性,有罪還是沒罪,因為李某某要是沒罪了,楊某某就得有罪了,楊某某一有罪,那田某某也得跟着栽進去,,,這是萬萬不可以的。必須不惜一切代價維持有罪定性。只要定性不改,楊某某就不會被抓,他也就跟着安全了。最要緊的,是那筆錢終於收踏實了,可以放心大膽地花了。有自由沒錢不行,有錢沒自由也不行,二者缺一不可,自由加錢才是王道!

  李家律師是在乎無罪的,這一二三四屆律師前赴後繼的,還不就為了爭個無罪而“折戟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但是,在無罪無望的情況下,減刑也是一種勝利。在如此惡劣幾乎是寸步難行的環境下,能辯成減刑的結果,也算是奇蹟了。

  被一審的”十年“嚇怕了的夢鴿,憂心忡忡的夢鴿,對她來說,減刑更是一種極大的安慰。即使結果仍是有罪,她也沒理由不接受減刑的判決,說不定還會感激二審法院的量刑合理。

  然而,大家都忘記了,李某某就算真犯了強姦罪,也就是個兩三年的事兒,本來至多三年的刑期,現在從十年減到五年,卻讓你不禁感激涕零,哎,,可哪一個傻瓜會為了堅持無罪的名份,好好的五年不坐,偏要坐個十年?人的本性都是懦弱的,在惡劣的環境下求生存,要求就會越來越低,稍微的改善,都會給他們帶來極大的滿足。

  記得大仲馬的【基督山伯爵】里有一句名言:“世上沒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況的比較,唯有經歷苦難的人才能感受到無上的幸福。必須經歷過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歡樂。”

  如果你想知道什麼叫幸福,那麼我可以告訴你,幸福就是:你原以為自己要在監獄裡呆上十年,結果他們突然告訴你,你只需要呆五年就夠了,,,這,就是幸福!

  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減刑,已經是李家一二三四屆律師付出了”頭上有血,身上有傷,心中還有痛“的代價才獲得的結果。

  如果你不相信這已經是最好的結局,那麼請你讀讀下面這些東西:

  【二審庭審狀況】:

  視頻新證據 法庭認為無合法效力

  知情人士稱,開庭前李家新律師提交了一組視頻,系律師在案發後到事發酒店房間內拍下客觀環境等,用以證明被害人在報警時有虛假陳述。昨日開庭,李家律師又提交了一組新視頻,是其到事發後楊某去過的醫院、事發賓館周邊拍攝的視頻,證明這些地點周圍有很多攝像頭,認為法院應調取這些監控資料。

  對此,檢方認為現有證據已很充分,法庭也認為這些視頻在取證方式、證據形式上都不合法,也無效力,因此依法駁回調取新證據的申請。至於李家要求鑑定人員出庭說明楊某的傷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請,也未獲法院准許。

  這就是現狀!

  1)雖然找不着精斑也沒找着DNA,可原告說你強姦了,別人也都說你強姦了,酒店的視頻錄像?你想幹嘛?我告訴你,你自己去找那些視頻屬於取證方式不合法,取來了也沒效力!讓我去找?門兒都沒有!精斑哪兒去了?這個你別來問我!精斑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是活人就不能被精斑憋死。大家的說法已經足以證明你強姦了,讓精斑見鬼去吧!

  2)什麼?!案發時出房間接了十幾分鐘電話?你小子大清早的你說你接個啥電話?有神馬緊急事兒不能等到上班時間再說?這種說法誰能相信?什麼,查電話記錄?查了也沒用!就算你出了房間十幾分鐘,其他人就不能先聊聊天看看電視等你回來?最多把案發時間往後推推,反正你第一個上是足以認定了的,狡辯是無濟於事的!啥?回房間又睡着了?那不可能!房間裡有女人在,是個男人都會撲上去,你小子怎麼可能會睡着?本院不予採信!想證明自己睡着了,就把睡着了的證據拿出來

  3)人家楊妹妹拿着醫院傷情報告,說你前幾天打人了。什麼?要查醫院錄像來證明她當時臉上有沒有傷?荒唐!視頻這種東西,它的證據形式是不合法的你知道麼?視頻能說明什麼問題?有傷情報告證據已經很充分了!雖說是N天前打的,中間兩天沒有無利害關係人看見也沒視頻證明,可那也不能成為你沒打的理由!有傷情報告,再加上別人都說你打了,足以證明她臉上的傷就是你N天前打的。你說你沒打,就請你把沒打的證據拿出來!

  張口結舌了吧?嘿嘿,反正你查了也沒用,就算錄像顯示既沒打人也沒綁架,你也屬於“在取證方式、證據形式上都不合法,也無效力”,不是“不予採納”,就是“當庭駁回”。

  其實,視頻錄像雖然不能作為絕對的判案證據,但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況且,在還不知道內容是什麼的時候就武斷地一口拒絕,非要採用那些亂七八糟的口供來判案,這是為神馬啊為神馬?

  報告人提出涉嫌偽證的“受害人”出庭人家不出,提出需做的鑑定人家不做,提請進行的視頻調查人家說不合法,申請專家出庭作證人家不許,要求非法證據排除人家當庭駁回,,,尼瑪這官司還打個屁啊,,,

  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刑事案件,這些不都是最合理的,最基本的訴求麼?怎麼可能會遭到拒絕?只採信原告的口供,不採信被告人的申訴,這個足以認定被告人有罪,那個也足以認定被告人有罪,讓傻了眼的被告人自己想辦法證明自己無罪。然而,他要求取證的請求被駁回,請證人出庭的請求被駁回,要求非法證據排除被駁回,總之,請求啥駁回啥,負有舉證責任的檢方拒絕提供物證,拒絕調取物證,報告人自己找物證又被稱取證不合法無效力,,神啊!,,,你究竟想要被告人如何去證明他自己無罪啊?

  這個時候,我們就該好好想想了,這都意味着什麼?
  只要不是笨蛋,就該明白,這意味着法院在跟你說:STOP ! 就此停止!

  法院跟你叫停了,不跟你玩兒了。統統駁回!找證據的行為是愚蠢的,徒勞的,純屬浪費大家的寶貴時間。告訴你,從人民日報發表那篇席叫獸的文章法院報微博立馬轉載的那一天,案子就已經判了。哪怕你上天入地,時光倒流,穿越到案發現場跟蹤實拍,拿到的證據都屬於不合法,無效力,你說你還在這兒瞎折騰個啥?

  說白了,哪怕此時此刻楊妹妹突然良心發現,要撤訴不告了,幾個小王八蛋都無法被改判無罪。楊妹妹用“處女流血,五人內射”,把大家一股腦兒都給套進去了。造謊功力超級強悍的楊妹妹倒是跟沒事兒人一樣,戳穿一個再造一個,大不了謊中謊、連環謊,一個一個地上,叫苦不迭的那一頭是案也立了,輿論也造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怎麼辦?現在大家全都鑽進楊妹妹一雙小手撐着的麻布口袋裡,被扎了口出不來了。

  我想很多人現在一定恨楊妹妹恨得牙痒痒的,姑奶奶你撒撒小謊也就罷了,還撒得遍地都是,還撒得跟肥皂泡似的一戳就穿,只求數量不顧質量,也不講究個敬業,搞得一干人屁滾尿流的替她狂補漏洞。

  其實法院也清楚得很,這案子從一開始就他爺爺的不知道哪裡被搞錯了!可是思來想去,唯一不能採取的方式就是用改判無罪來收場!改判無罪,這個場子倒是收了,可另一個場子就得被迫開張,那個場要收起來,可就不會像現在這麼輕鬆了。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減輕刑期,維持有罪”,將所有收集證據搞辯論想翻案的企圖統統扼殺在搖籃里!一律不採納!一概駁回!沒什麼好說的。關鍵時刻就得拿出點兒魄力來!

  終於,在人民日報英明的引導下,二審法院頂住了強大的輿論壓力,對李某某等人進行了“減輕刑期,維持有罪”的合理判決。此判決,更加有力地證明了,一審的判案方向是正確的;再一次證明了,媒體的輿論導向是正義的。減刑的舉措,充分地說明了,我們的法律對未成年人實行輕判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維持有罪的舉措,無比堅定地證明了,神聖的司法是絕不容微博審判的。

  啊,,,所有人都滿意了。該呆在精神病院的迫不及待地出院了,興奮地揣着錢包逛商場買LV去了;該拿訴訟費的終於拿到了大把鈔票,樂顛顛地發微博寫光輝歲月回憶錄去了;被水軍催着買單的,急火攻心發愁了,不招兵買馬重操舊業瞅准機會再干它幾票看來是不行了;該做牢的啥也不指望了,乖乖呆牢房裡白天黑夜扳指頭數日子了;那些跟蹤李案進展的記者,研究李案案情的專家、撰寫李案文章的教授、跟“敵方”陣營對罵的“水軍”,,,突然發現2013已經快過完了。

  我們都已經習慣了每天的生活都有楊妹妹有李天一有夢鴿雙江的陪伴,就仿佛家人一樣密不可分,,,我們都已經習慣了每天關注一大群律師的動向,順便也知道了那些以前從來沒想過會去關注的官司,,,我們和很多人成了朋友也和很多人成了敵人,,,我們都挨過很多陌生人的罵也罵過很多陌生人,,,

  現在,李天一案要結束了。
  而我們的生活還在繼續。

  讓我用【基督山伯爵】里的名言,作為最終的結束語吧!
  我愛愛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這才是真正的公平。
  奮鬥吧,世界會因你過去的不幸而變得更加輝煌!
  命運讓我犯下一次過錯,造成多麼可怕的仇恨啊!
  自私的一念之差,就要終身贖罪。
  憂傷比歲月更能折磨人!
  我只想拾起被你們踐踏過的尊嚴。
  每個人都要為他犯的過錯付出代價。
  世上沒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況的比較
  唯有經歷苦難的人才能感受到無上的幸福。
  必須經歷過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歡樂。
  活下去並且生活美滿,我心靈珍視的孩子們。
  永遠不要忘記,在上帝向人揭示出未來之前,
  人類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兩個詞當中:等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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