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层的生命经历 (30):属灵争战3
弗六10 ~11『末了的话,你们要在主里,靠着他力量的权能,得着加力。要穿戴神全副的军装,使你们能以站住,抵挡魔鬼的诡计。』
〔以弗所六章十节〕得着加力这辞,原文与一章十九节的能力同字根。要对付神的仇敌,抵挡黑暗的邪恶势力,我们需要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并叫他坐在诸天界里,远超空中一切邪灵的浩大能力,使我们得着加力。我们要在主里得着加力,这事实指明,在对付撒但和他邪恶国度的属灵争战中,我们只能在主里面争战,不能在自己里面争战。何时我们在自己里面,我们就失败了(以弗所书生命读经,六三八页)。
『要…得着加力』,这吩咐含示需要很强的运用我们的意志。我们若要得着加力来应付属灵的争战,我们的意志就必须刚强且有操练。我们不该像水母一样,意志?弱,游移不定。事实上,那些有刚强意志的人最容易悔改。请看大数的扫罗就是一个例子。当他在往大马色的途中,一心想要捉拿凡呼求主耶稣之名的人时,他被主抓住了。因着扫罗有这样强的意志,他就能有厉害的悔改。
神除了保守我们的良心之外,在他主宰的权柄下,他也保守了我们的意志。若不是他这么作,福音的传扬在人身上就不会有果效。我们也许错误的以为,传福音给一个意志强的人很难。照我的经历,那些因着我传福音得救的人,多半都有刚强的意志和确定的意愿。这样的意志能在悔改时发生积极的功用。悔改需要运用意志。照样,得着加力也与我们的意志有关。
〔保罗在以弗所六章十节的吩咐中,〕『要』这个主动的元素,与被动的元素『得着加力』结合在一起。
我们需要在主里得着加力,这事实指明我们不能在自己里面打属灵的仗;我们只能在主里并在他力量的权能里争战。在六章十节里,保罗题到大能、权能和力量。首先,我们借着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使他作万有之首的大能,得着加力。然后,我们就知道神的权能和力量。
十一节开头说,『要穿戴神全副的军装。』我们打属灵的仗,不仅需要主的大能,也需要神的军装。我们的兵器没有效力,只有神的军装,甚至神全副的军装,才有效力。
神全副的军装是为着基督的整个身体,不是为着基督身体上任何单个的肢体。教会是一个团体的战士,信徒是这惟一战士的一分子。只有团体的战士才能穿戴神全副的军装,单个的信徒不能。我们必须在基督的身体里打属灵的仗,绝不能单独作战。
要穿戴神全副的军装,这是个命令。神为我们豫备了军装,但他不替我们穿戴,必须我们自己穿戴,运用我们的意志与他合作。为这缘故,我们需要得着加力。虽然神能使我们得着加力,我们仍然必须运用我们的意志与他合作。同样的原则,我们必须与神的命令合作,穿戴军装。
我们需要穿戴神全副的军装,好使我们『能以站住』(11)。在六章,『站住』这辞非常紧要。在二章,我们是与基督一同坐在诸天界里(6);在四章和五章,我们是在地上,在基督的身体里行事为人(四1、17,五2、8、15)。然后在六章,我们是在诸天界里,在基督的大能里站住。与基督同坐,是有分於他一切所成就的;在基督的身体里行事为人,是成就神永远的定旨;在基督的大能里站住,乃是抵挡神的仇敌(以弗所书生命读经,六三八至六四一页)。
参读:教会的异象与建造,第五章。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