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善、忍”是李洪志的金字招牌,是他喊得最響亮的口號之一,也是當初把許多善良的老百姓騙進法輪功的幌子。據《李洪志小傳》中說,“真、善、忍”三個字是李洪志的師父在他八歲時給他壓在眼角里的,他時常能看得到。既然如此,李洪志更應該以身作則,言談舉止都按照他所標榜的“真、善、忍”行事了,可事實呢?11月26日,李洪志青少年時期的好“哥們兒”王國慶、杜春林、王振久三人做客凱風網,給大家講述了一個真實的李洪志,在他們三人的講述中,李洪志的所言所行、所作所為,和其宣揚的“真、善、忍”是毫不沾邊的,甚至是背道而馳的。
愛說大話,李洪志“真”嗎?
在李洪志的鄰居兼同學王國慶眼中,李洪志和別人最大的區別就是:“大話太大,什麼都敢講”、“這小子能吹”、“他啥都敢說,啥都敢講”。例如,有一次王國慶在(操場上)練功的沙灘那兒翻跟頭,李洪志吃完飯,說:來看我老李的!一拍胸脯,一個跟頭,一個小翻沒翻過去,四仰八叉躺那了。還有一次說到印支三國,李洪志張嘴就說印支三國有印度,王國慶說印支三國沒有印度,為此二人還打了賭,李洪志輸掉了三盒煙。像這樣的事例還很多,為此,李洪志沒少輸給王國慶煙。
李洪志愛說大話的毛病一直沒有改,後來還奉行“話不說大點沒人信”,他自封“宇宙主佛”,篡改年齡,杜撰簡歷、吹噓自己是釋迦牟尼轉世、散布“地球爆炸世界末日來臨”等恐怖言論,他不斷地編造謊言,然後再用無數的謊言去圓以前撒的謊,就這樣,謊言就像是滾雪球,越滾越大。
《轉法輪》中說:“真,就是要做真事,說真話,不欺騙,不說謊,做了錯事不掩蓋,將來達到返本歸真”,那麼,愛說大話、滿嘴謊言的李洪志,他“真”了嗎?
偷雞摘果,李洪志“善”否?
據王國慶回憶,他和李洪志同在軍馬場服役時,李洪志偷雞摘果都幹過。“上果園摘過果,又青又澀還不好吃,那也一軍用書包一軍用書包地往回整”。顯然,果園裡的果子還沒有成熟,要知道,七十年代物質相對匱乏,那時候水果可是個稀罕物,就這樣一書包一書包地往回偷,李洪志良心何安?另外,李洪志還有一項絕活,那就是偷當地老鄉的雞。“李洪志鬼點子多,在外邊撒點苞米,順着道撒到我們寢室,雞就跟過來了,然後把門一關就抓。這小子個字高,胳膊長,一抓一個準,抓完之後,把兩個雞膀子一別塞麻袋裡,最多有一次抓了11隻雞”。要知道,那年代老百姓買油鹽醬醋的零花錢可都是從雞屁股里“摳”出來的,李洪志一次就偷了那麼多隻雞,斷了多少家的財路,得招多少罵啊!說其缺德都不為過!
《轉法輪》中說:“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負人,同情弱者,幫助窮人,要樂於助人,多做好事”,那麼,為滿足自己口舌之欲而偷雞摘果的李洪志,他“善”了嗎?
好打群架,李洪志“忍”乎?
李洪志在《法輪功》一書中不止一次地告誡他的追隨者,要想修煉“法輪大法”,無論遇到任何難以忍受之事都要不惜餘力地去做到“忍”,可是他自己做到“忍”了嗎?
據王國慶回憶,當時他們三個人去一個國營麵館吃麵,有一個小子撞了王國慶,雙方起了爭執,對方見寡不敵眾就逃跑了,可是李洪志不依不饒,還想了個好辦法,大喊“抓小偷”,讓前面的人幫忙截住了對方,最後三個人上去給人家一頓暴打。這要是放在別人身上也不算什麼,年輕氣盛,打群架而已。可這不是別人,是那個口口聲聲說“對於和你發生矛盾的人,對於當面羞辱你的人,你不但要忍,要高姿態,而且要感謝他”的“宇宙主佛”李洪志啊!
《轉法輪》中說:“忍,就是在困難時,在受到屈辱時,要想得開,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記不報,能吃苦中之苦,能忍常人難忍之事”。那麼,因為一點兒小矛盾,仗着自己人多就打群架的李洪志,他“忍”了嗎?
“哥們兒”做客凱風網,揭了李洪志的老底,撕掉了他“真、善、忍”的遮羞布,還原了一個不真、不善、不忍的李洪志。既然他曾說過:“真、善、忍這種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標準”,那麼,他有沒有衡量過自己是好是壞呢? 現在李洪志所謂的“講法”必談做好“三件事”,其結果是讓其弟子做違法犯罪的事,害得弟子們犯法坐牢,他倒在美國過着花天酒地的生活,這就是李洪志的所謂“真、善、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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