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清华大学中国国情研究所所长胡鞍钢为中共辩护称,中国实行集体领导制。他希望用这个说法反驳有人指责中共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民主制,而是实行独裁制或专制制度。按照胡某人的说法,他似乎认为九常委各司其职,各有分工,遇到重大事项投票决定。所以,不是独裁制。是中国特色民主制。但是,九常委集体领导体制肯定是一个内部的组织原则规定的。那不是宪法规定的。所以,这个组织原则的权威性就打了折扣。其实,中国的政府体制从来没有用宪法严格规定过。就是宪法上粗略规定政府主要部门的职责,宪法也没有严格执行。这不像西方法治国家宪法对政府各个部门的职权有严格规定。如果哪个掌权者或那个部门越权或侵犯其他掌权者或部门的权力,会酿成宪法危机。由于有健全的法治,程序正义非常严肃。例如,如果在法国总统僭越总理的职权,司法系统可能会干涉。或者说在德国,如果总统僭越总理的职权,宪法法庭会出面干涉。但是,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所以,九常委集体领导体制的说法就不是一个严肃的学术研究得出的结论。胡某人作为一个学者,其实只是共产党的辩护士。根本就不配当什么学者。
的确,在胡锦涛当政的时代,九个常委是个有分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等人没有出现明显的越权情况。但那不是因为有一个严肃而起作用的宪法保证做到这一点,而主要是胡锦涛比较谨慎而已。所以,如果掌权者中有人要越权,侵占其他常委的职权,恐怕无人能够阻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几个重要领导人曾经各司其职,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各有其职务。但是,没有宪法的严格保障,无法阻止最高领导人越权,侵占其他领导人的职权。这主要是因为,国家由共产党领导,共产党的主席或总书记可以随意将其他领导人罢免。刘少奇就是这样下台的。刘少奇下台没有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程序。人民代表大会被称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在文革期间就瘫痪了。其实,最高权力机关不是人大,而是共产党主席。所以,刘少奇被打倒的时候拿出宪法,也毫无用处。人们不遵守宪法,人们只听毛泽东说的。毛泽东要怎样就怎样。那时,毛泽东成立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江青任组长。江青听毛泽东指挥。就是独裁制。胡鞍钢没有将过去的那段历史拿出来说事,而是将胡锦涛时代的情况说事。但是由于中国缺乏法治,他只能在当时为共产党辩护。不可能从学术上进行严肃的研究。所以,人们只能将胡某人当作政治痞子,而不是一个学者。
现在又有一个案例了。现在中央是七常委领导体制。按照胡某人的说法,那就是各个常委的权力都是规定好的。肯定不会变。这是因为有一个体制。但是,人们从目前的情况看,无疑又一次否定了胡某人的说法。习近平上台后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国家最重要的大权集于一身。然后又成立经济改革领导小组,自己当组长。总理李克强的权力大部分已转入习近平之手。宪法没有办法保证,七常委一如既往地各司其职。由于是共产党领导,党的第一把手有权将第二把手解职,于是,人们没有办法阻止有权力欲 的掌权者将权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所以,传统上总理主抓经济。现在连这个权力都给国家主席占去了。有人说,现在说到国家的重大经济改革,一概提习近平,李克强的名字一次也没有提。这个总理好像要赋闲了。此时,舆论界也经常将习近平与毛泽东或邓小平相提并论了。这哪里像胡某人说的那样好听是集体领导体制。中共的政权又一次实现个人集权。如果最高掌权者要独裁,没有人能够阻止,却会有人出来拍马屁,鼓吹独裁就是好。相信那个胡某人又会找到理由证明这个体制的优越,证明远远好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只是他自己将他自己过去说过的话又忘了。那么,还会有人将他的说辞当会事呢?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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