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依法治国,必须清理民粹》
作者:博客星北斗
最近被清理的那些所谓大V所谓“民意领袖”,实际上就是“民粹领袖”。他们本身就是胡温10年法制破坏的产物。他们造谣生事,操控舆论,绑架民意,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破坏中国法制。也许他们可以做一两件“好事”,如鉴定贪官腕上的名表,但本质上他们是诸如希特勒义和团文革民粹阴魂在万维网时代在中国大地的再生。如果任其他们做大,法制将进一步倒退,中国依法治国无偿谈起。
因此,习依法治国,必须清理民粹。
任何法制国家如美国,都不会存在像中国那种“民粹领袖”泛滥的现象。
“民粹领袖”泛滥,既是胡温10年法制倒退的一个象征;又和胡温的法制倒退相辅相成。胡温10年,“民粹领袖”泛滥操控被舆论中国法制被破坏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的侨办的两大错误政策。
胡锦涛和温家宝2004年主政后,国务院侨办公开反对或封杀人大和政协的恢复出国人民中国籍(俗称恢复双重国籍)的提案;然后通过像南方报系以及遍布万维网的那些大V,制造国内同胞对出国人民和的敌视,最后在2012年,即胡锦涛和温家宝执政的最后一年,把对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出国的中国人民的国籍的剥夺和对持绿卡者的回国定居基本权利的剥夺 “法律化”— 写入《出入境法》于2012年4月通过,2013年7月1日生效。简称为侨务领域的“两个排华反华的法规”:
对1978年出国谋生而加入外国籍但不愿退出中国大陆国籍者,一概剥夺他们的中国大陆国籍;并且把他们定为“外国人”,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剥夺中国籍的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30年;去年开始执行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的政策;“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这一条2013年7月1日生效。
对1978年出国谋生有绿卡和枫叶卡但仍然持中国大陆护照者,剥夺其在中国国内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国定居权利; 得不到侨办的批准,他们不得回中国大陆定居。这个法律条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对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的两个基本政策和即将生效的法规是违反中国法律的(包括中国宪法和中国国籍法),也违反了历届中国最高领导人承诺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权益的国际公约。
这两大错误政策的受害者多达500多万,他们都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到世界各国旅居谋生的中国大陆人民。而且,随着中国人民的富裕,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人民加入到这个的行列,成为受害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包括1980年国籍法和1996年国籍法解释),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对于有中国和外国双重国籍者来说,只承认其中国国籍,而不承认其外国国籍;其外国护照只能作为其旅行证明,而不受外交保护;如果双重国籍者要退出中国国籍,应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能退出中国国籍。
因此,侨务领域的“两个排华反华的法规”是严重违反中国国籍法的。
所以,依法治国, 恢复1978年改革开放后出国人民的中国国籍,恢复持各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的政治基本权利和回国定居的权利,无可非议地是习依法治国之首选和当务之急。
习依法治国,必须清理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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