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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叫時尚?
那天我穿過安檢門時,和我很熟悉的一位黑人女保安,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心裡直發毛。怎麼啦?是哪兒不對勁了呢?我又沒帶刀槍劍戟的,有啥好看的。
見我一臉的疑惑,她馬上露出了笑臉。“嗨,我喜歡你這件裙子,是今年特別流行的,在哪兒買的?”
噢,原來你是看我的裙子,怎麼不早說啊,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便隨口回她,“這件裙子可有歷史了,都買了十幾年了。怎麼成了今年的時髦款式了?”
那女保安抿嘴一笑,“你看,我猜得沒錯,你的裙子果然是以前買的。這就是時尚,十年轉一圈,又轉回來了。”
聽了她的話,我也忍不住笑了。看來,要趕時髦並不難,把舊衣服留着,指不定哪天,它們就又時尚起來。這豈不是一舉兩得,一來不費吹灰之力,就又趕了把新潮; 二來穿舊日衣裳,意念會穿越時空,心情便也悄然地年輕起來。
想想看,穿十年前的衣裳,你就會年輕十歲,那要是穿上二三十年前的呢,豈不變成妙齡少女了?哈,這可的確是個時尚!所以,那些你曾經鍾愛的舊衣裳,可不要輕易丟棄哦。
懷舊本來就是文人雅士喜好的一種時尚,想不到把它發揮到穿衣打扮上,竟也有這般出其不意的效果。時尚的東西未必是最好的,但卻一定是標新立異別具一格的。
啊,難得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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