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话连篇看故国旧貌新颜
1978年春入高校,班级中年少的19岁,年长的33岁。与我同一宿舍的20岁小伙子,开学不久,讲了个黄笑话令人刮目相看:
话说某人喜嫖妓,无奈那日囊中羞涩,便与性工作者打商量:我出半价,只进入半“骨碌”(北方土话,“半截子”之意),如何?对方认为合理,便应允行事。不料他宽衣解带后,竟排闼直入,一下子捅到了底。妓女惊曰:说好了只进入半“骨碌”怎么又这样?他一边忙乎,一边狡辩曰:我说的是后半“骨碌”。
笑话固然可乐,但是心头闪过一丝疑虑 (35年后仍记忆犹新):49年后新中国扫荡了娼妓,文革中及文革后,“乱搞男女关系”都是可以令人身败名裂的罪行,20岁的毛头小伙子,何来如此老成、旧风气十足的笑话?
一眨眼,当年的毛头小伙子,已是美西洛杉矶地区赫赫有名的移民大律师。同宿舍的老同学念旧,时不时还群发一些半黄半政论的东西给我们飘散四处的哥们儿看。昨日传来这样一篇:
Subject: 在屁大的地方犯下天大的錯誤
〔有看過最近上海高院法官集體嫖娼被捉這新聞嗎?〕
上海高院法官集體在外嫖娼被捉,紀委要求用簡練的語言寫下過程並作深刻檢討。
其中一位法官只用一句話高度概括:「在屁大的地方犯下天大的錯誤。」
紀委覺得很深刻,但過於抽象、不夠細化,要求他量化這份檢討,用資料說話!
這位法官重新寫下十點:
1. 因一個人寂寞
2. 找二個人快活
3. 得三分鐘快感
4. 付四百元小費
5. 遭五千元罰款
6. 扣六個月獎金
7. 受七天拘留
8. 倒八輩子血霉
9. 借九個膽子再也不敢
10. 現在十分後悔
紀委評價:
深刻、直觀、具體、合格,觀該員文化,具領導水平。
坊間有云: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被群发的诸友人中,一位哥们儿较为认真儿,回复曰:
谢谢寄来的笑话。
我从中挑一点小毛病:“找二個人快活”适用于偷情,对嫖娼不太合适;“得三分鐘快感”—不太符合生理。总体上是假检讨,特改写如下:
10. 为十秒钟快感
9. 纵九死亦不悔
8. 拼八輩子血霉
7. 忍七昼夜拘留
6. 扣六個月獎金
5. 遭五千元罰款
4. 付四百块小費
3. 得三生而有幸
2. 借二人相苟且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学校里的年轻人讲了个涉黄的笑话,我还心存疑虑;眼下倒好,连高院法官都集體嫖娼了。吾辈真正落伍了。想迎合潮流,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无奈年老色衰,这等好事,还是留给天一之辈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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