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俊峰之死看法制和社会矛盾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深知底成人民生活的不易。 对一个为生计奔波,为家庭孩子的生活付出所有的男人,他们其实舍弃了本来就很少的尊严的。恐怕没有哪个杀人犯向夏俊峰那样引起如此的社会反响。这不仅源于同情。
对于这种判决,我不知如何表达我的心情。同情却无法说出口,毕竟两条人命。我没有法律背景,只是怜悯之心让我忍不住想,难道法律的公义在21世纪依然用杀人偿命这么朴素的方式表达吗?
那只不过是一次偶然冲突,不是预谋的杀人。也没有前科。不知没有预谋的过失杀人或防卫过当,在法律上,也算故意吗?
今天网上看到,沈阳小贩集体罢市,忍不住还要支持下。他们罢市,不仅是纪念同伴,更是为自己的生存权作一次大声疾呼。
原你们保护好自己!
转一段网友的话:
“城管和夏都有责任,但从根本上说,他们不过是与你我一样的普通百姓,只是造成这场悲剧的偶然原因;产生这悲剧的必然原因是统治阶层的贪官污吏,他们的无止尽的特权,他们对国有资产的贪婪的盘剥,使得百姓越来越看不上这个政府,越来越不原意服从发号施令道貌岸然的官员们,无论他们的号令是对还是错!同样的事若发在美国,给夏判了死刑,没有多少美国人会议论什么,因为美国政府和官员虽然有时候也不那么崇高,但他们的确没有那么腐败的怨声载道,那么让人仇恨和不信任。”
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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