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与我妈妈――林妈聊天,她曾提到过一个从初中到高中的女同学金静,而这位金静有个奇特的故事。
林妈是50年代上的中学。那时候高中很少,全省只有两所,因而也就相当难考取。据林妈说她的初中一个班的几十个人只有四个人考上了高中――林妈和一个女同学就近考到了S中,另外两个女同学闹新鲜奔赴远处的B中,其中包括金静。有趣的是这两位读B中的女生新鲜了一年就想家了,嫌B城太远,就转回了S城,于是她们四个又成了同学。大概学校是鼓励学生们结交新朋友,她们四个初中的同学各占据四个高中班中的一个班,谁跟谁上课也见不着面儿。
按林妈的回忆,金静的父亲是个老干部,母亲是续弦,家里有前妻留下来的两个姐姐,下边还有两个妹妹,家庭成员较为复杂。大概是受到了大家庭的锻炼,上初中的时候,虽然金静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与班里的同龄人,还有一些都二十多岁了大龄女生都相处得很好,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很懂事的样子,而且显得很豁达。比如大家一起打牌,有些女生爱耍赖,可金静碰到摸了一手臭牌的时候也不气馁,洒脱地说:哎呀,我这牌真差,这回我输了。
从高中考大学,林妈由于出身大地主,实现了第九志愿(最后一个志愿)上了个本省的一个大学,而金静家里成份好,是老干部,被保送去外地读重点大学。不论从哪方面看,金静也是个幸运儿。
在林妈的记忆里,金静还是个大方的人。她们上大学的时候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全国人们都在挨饿,粮票像金子一样宝贵,林妈偏偏丢了几斤粮票,懊恼得不得了。这时,赶上金静从外地来访问,很义气地拿出一斤全国粮票来给了林妈,让林妈感激了一辈子。
所以,当大学毕业后,林妈偶然碰到一个初中同学淑珍跟她说金静的坏话的时候,林妈是坚决不肯相信。
淑珍没考上高中,就在当地棉纺厂当了工人,一直是金静最要好的朋友。要好到什么程度呢?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时候,淑珍常常给正上大学的金静寄钱。有时5块钱,有时6块钱,淑珍就夹在写给金静的信里一次一次地寄去了。
我对她这么好,可她对不起我!――淑珍气愤地跟林妈说道。
原来,金静从外地回家,一般是坐火车到S城,由于常常赶不上当天的汽车回家,就在淑珍家借宿。这时淑珍已经跟本厂的一位男职工结了婚,住在厂里分配的宿舍里。有一次借宿,不巧,淑珍正在怀孕,回娘家去了,不在家,淑珍的丈夫接待了金静。等淑珍回来,丈夫跟她讲了金静在他们家发生的一件事故:
那天半夜,淑珍的丈夫突然被金静住的屋子里传来的一阵阵“呲啦”,“呲啦”的声音吵醒,从窗户缝里往里一看,金静正在偷着撕他们家的白布!
淑珍跟林妈说:我跟金静从此断绝关系了,再也不理她了!
林妈听了满腹狐疑,百般地不相信淑珍的话。她后来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说,人家金静的父亲是老干部,挣钱不少,家里挺好过,怎么会偷她的东西?再说,那些白布是她那棉纺厂里发的,不值什么钱,一个女孩子要她的白布能有什么用?再再说,她怀着孕,而且还不在家,就凭她丈夫的一面之辞…
…
我听懂了那点点点的意思。
林妈甚至还夸奖了金静。原来碰到淑珍之后,林妈出差还见到了金静,把她招待得很好。对这件事故,金静只字未提。“人家金静多聪明,心眼多多啊。”林妈说。
这件事情转眼过去了二十多年,林妈的女儿――我都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因为工作的原因,我跟铁道学院的一个教研室有了合作,做某种技术的推广,还跟一位潘老师一起到上海参加了一次铁道部的学术交流会议,变得熟络起来。适逢潘老师的女儿要参加高考,想到林妈任教的大学的附中补习,他就到我家里来了一次,跟林妈详谈。一谈之下,发现原来潘老师上的也是林妈那一所高中,只是低一届,而大学恰好与金静去的是同一个。林妈就随口问是否认识金静。
潘老师说:金静?认识。我们是同一个系的。然后迟疑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我觉得她人不错,但是,她后来闹得挺不好的,人家说她偷东西。
闻听此言,我和林妈面面相觑。
事后,林妈对此事评论说,如果他们两个人都说金静偷东西,那有可能是真的,不会每回都是冤枉她。但是我看得出来,林妈依然无法想象一个文雅,聪明,大方,善解人意,而家庭条件又不错的女孩子会做出这种不体面甚至是犯罪的事来。一个朝夕相处多年的老同学尚且如此,可见人心是多么的难以理解啊。
我倒是很庆幸林妈遇到了潘老师,使得一个故事真相大白,尤其是淑珍的丈夫在林妈心中重新得到应有的清白。由此可见,一个人又是多么容易被冤枉啊。
关于偷窃,英文有个词叫Kleptomania,意为偷窃癖。研究表明,约有三分之一的入店偷窃或者有偷窃癖好的人患有抑郁症(depression)。一项针对116名首次偷窃的人的调查说,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偷窃事前有过损失(loss);另一项对50名有偷窃癖人的调查则显示,他们认为偷窃中的他们不是真正的自己;一项对20名女性偷窃人的调查则说她们大都事先都有过无法化解的悲哀与损失,并承受着精神压力与抑郁。
按百度的说法是: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障碍。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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