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小姐放下剪刀立地成佛?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部执行过时的错误政策,在当事人没有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况下,注销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剥夺其中国籍,从而违反中国国籍法,违反国际惯例。
更加令人气愤的是,中国外交部以一种羞辱人的方式,注销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即领事馆小姐用一把大剪刀,狠狠地把当事人的中国护照的一角剪去,然后露出一丝狰狞的微笑,把被领事馆非法作废的护照扔给当事人!
所以一谈起中国领事馆,海外的大陆人民自然会联想起领事馆小姐手中的可怕的剪刀,领事馆小姐剪护照时的那种张牙舞爪和那副露着狰狞微笑的可憎嘴脸!
据最近一篇报道,中国外交部决定推出改进国外护照服务工作系列便民措施,为中国公民在海外旅行、生活、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证件便利。其中有一条是:“四、改进护照注销方式根据原有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对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首次申请来华签证,为避免出现事实上的双重国籍,驻外使领馆需将申请人原持中国护照剪角注销。为提高此类护照的保存纪念价值,加强人性化服务,现规定各驻外使领馆采用不破坏护照外观的方式进行注销。”
外交部现在取消原来的野蛮的护照剪角方式算是一个“良心发现”。
仔细读一下,中国外交部依然继续原来的错误政策:在当事人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况下私自注销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
领馆小姐并没有放下剪刀立地成佛!
中国外交部在当事人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况下私自注销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的做法是继续违反国际惯例和违反中国国籍法。
根据国际惯例,除中国大陆以外的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俄国美英法加拿大台湾香港都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在其国民归化外国国籍后,都不注销其原国籍和护照。如美国,一个美国公民归化加拿大国籍后,该美国公民依然可以持其美国护照进入美国;依然保留在美国的各种权益包括选举权工作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同样,一个菲律宾公民归化美国国籍后,该菲律宾公民依然可以持其菲律宾护照进入菲律宾;依然保留在菲律宾的各种权益包括选举权工作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作为中国一部分的香港和台湾也是如此。
印度对此作了变通,即用原印度护照换成“印度海外公民身份证”并且在其外国护照上加盖一次性“永久签证”以保留归化外国籍的印度人民的印度国籍和回印度自由,保留其在印度国内除政治选举权和担任公职之外的一切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权)。
由此可见,中国外交部把注销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说成是“国际惯例”是个弥天大谎。
中国外交部把注销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做法,完全违背了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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