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前一直是以“天朝上国”自居的,瞧不上周围的蛮夷小国。后来很多国人走向另一个极端,陷于“自卑、自贱、自恨”而不能自拔,凡事仰视西方。不管怎么样,西方在中国人眼里已经成为一个庞然巨物,成为自己做一切事情的参照系。俺自然也是没事就盯着“西方”看,想弄明白这“西方”到底和中国有何不同。看了半天之后俺看出了一个很大的不同:西方人是崇尚“自由”的,而中国人是崇尚“和谐”的。所以西方人才能写出“若为自由故,二者(生命和爱情)皆可抛”的诗句,并且西方所实行的“宪政”的要旨就是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个人的自由”,这也成为“宪政”的终极目标。中国也不乏向往自由的人,但一般不用“自由”这个词,而是用“逍遥”或“自在”来表达对生命自由境界的追求。但中国人意识的主流是关注社会和现实世界的,以儒家思想为代表。官方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可以看作是对中国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的回归。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极为看重“大一统”,这也是人心所向。所以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基本维持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搞分裂和“独立”的小朝廷总是被致力 于统一的政治势力所战胜。因为真正的和平及“和谐 ”的社会秩序只有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才能实现,前提是这个“统一”国家的政府是代表全民利益的,是能够平抑豪强,扶助“弱势群体”的。中国历史的悲剧就是“官府”经常被豪强所挟持或本身就成为搜刮民脂民膏的豪强,以至于民不聊生,王朝倾覆。这样的悲剧在西方也不断重演,所以西方人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政府的本质是“恶”的,因为人性是“恶”的(源于圣经),所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但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生活的需要,政府的存在又成了“必要的恶”。但公众对政府的基本态度是不信任的,这种对政府不信任的态度是西方实行“宪政”的基础,也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俺们政府也这么说了,呵呵)。实行“宪政”,高扬个人自由,也产生了一个“负面”的结果(起码俺是这么认为的),那就是西方社会出现了“自解构”趋势。“自解构”是俺发明的一个词,是“大一统”的反义词。既然个人的自由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成为绝对的和“普世 ”的价值,社会也就没有了一个“个人”之外的绝对权威和价值判断标准,也就逐渐找不到一个能把不同的人维系在一起组成一个家庭、社会、直至国家的绝对理由。相对理由总是能找到的,只要双方“喜欢”“愿意”就可以了,所以“同性婚姻”可以合法化;不喜欢了,不愿意了,那就分开,跟着感觉走就可以了。这样一来,好象每个人都可以很快乐,很独立,很自由。但反过来,家庭日趋不稳定,“剩女”日趋增多(找不到“合适”和“顺眼”的),“发达”国家人口出生率日趋下降(生养孩子是件很累很不爽的事情),人情日渐淡漠(大家互相尊重“隐私”,保持距离),国家也有解体的趋势或已经解体(比如,“大英帝国”变成“小不列颠 ”,“小不列颠 ”里头还有人一直在闹腾搞独立。南斯拉夫就更不用说了。),社会有“失序”的极大可能(国家财政纷纷破产,寅吃卯粮难以为继)。如果社会的“解构”能换来个人的“快乐”也就罢了,可是得“抑郁”症 的人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这在个人享有高度“自由”的发达国家里尤其明显。很多人喜欢问“中国往何处去?”俺觉着同样的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西方”:“老师哎,您究竟要往何处去?可别把俺给带到坑里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