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濤(德國)
自今年2月22日始,烏克蘭政局出了現急轉直下的變化:在民眾和反對黨抗議堅挺近三個月之後,警察和軍隊倒戈,前總統亞努科維奇被迫逃離基輔,反對派領袖季莫申科獲釋,議會決定恢復2004年憲法的議會總統制,決定暫由議長圖爾奇諾夫代行總統職權,等等。烏克蘭民眾在獨立廣場上抗議的勝利,讓許多中國民運和自由派人士深感鼓舞,認為烏克蘭的廣場模式將成為未來中國變局的楷模,如稱『烏克蘭的今天,就是中國的明天』,如果中國再次出現『六四』天安門廣場運動,中國政局將最終轉變,因為中共高層現在沒人再敢下令槍殺示威群眾,軍隊也會不像89時期那樣盲目聽從命令,開槍殺人,等等。
這些觀點和看法,看上去很令人激動和振奮,但卻失之冷靜和清醒,用激情代替理性,缺乏對現實的認真審視。中國不是烏克蘭,人們不能簡單地將中國與烏克蘭作類比,即:不問相互間的差異就武斷地下結論,認為在烏克蘭能成的事,在中國也會湊效。就像在『阿拉伯之春』興起時,很多人也把埃及和利比亞等國的變局模式,生硬地套在中國的現實上,認為阿拉伯之春也會在中國生根開花。然而,其結果則是,茉莉花革命運動在中國被政府全面圍剿和壓制。而且,如今的『新公民運動』也持續遭到政府的嚴打和管控,難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運動。
烏克蘭民眾獨立廣場反政府抗議的『成功』與幾個因素有關聯:一、烏克蘭是一個有24年歷史的(半)民主和憲政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權力機構相對獨立,實行公開選舉和多黨制等;二、有公民社會的存在,自由、民主和人權等價值已植入人心,社會相對自治和多元組成;三、軍隊和警察等安全機器與前蘇聯時代已大不一樣,它們已不再是當權者個人手中的私家工具,也不屬於某個執政的黨派,而是服從於憲法和國家(至少是從法理上來講),民選政府和總統很難像鄧小平一樣下令軍隊大規模武力鎮壓抗議民眾;四、像烏克蘭這樣一個(半)民主國家,其對社會和公民的控制力度和強度,都較純粹專制的國家(如中國、朝鮮、古巴和伊朗等)要弱和小得多,公民的自由度也相對的高,享有相當的言論自由權;五、烏克蘭不僅在經濟和地緣政治上受到俄國的嚴重製約,而且也與西方國家聯盟(如歐盟和美國)有着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緊密聯繫,這次抗議的發起和成功也與西方國家的支持、參與和施壓是密不可分的。
而中國則是一個純粹的極權國家,實行一黨專制,公民社會很少有生存的空間,政府對媒體和社會實現全能的控制,民眾幾乎沒有可能組織起來,或公開而持久等地舉行抗議;而且,中國的軍隊、武警和公安等武裝力量受制於執政黨,不屬於國家(軍隊效忠的是中共而不是憲法和人大等機構),其官兵思想素質則大多滯留在中共意識形態和教化價值的範疇內,等等。上述烏克蘭所擁有和經歷過的一切,中國都沒有或從未經歷過。而中國人還在經歷和擁有的,在烏克蘭卻沒有和已不再經歷。因此,人們(至少在相當一個時期內)不可以將烏克蘭式的權力更迭,與北京的『變天』相提並論。其理由有三:一是中國民眾很難再像『89六四』時那樣,可以隨時輕易地走上街頭,得以舉行長時間的反政府活動,以至引發整個社會的響應和參與,因為中共早已汲取了『六四』的教訓,積累了豐富的維穩經驗,發展出了一套適應社會多元化的現代管控方案;二是不能排除中共在『動亂』時下令軍隊武力鎮壓『暴徒』的可能,而中國軍隊和警察是否到時會倒戈或譁變,也還是一個大問號;三是中共會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防止『廣場抗議』和街頭示威的發生,儘量將『亂源』扼殺在搖籃之中,甚至主動引導群眾運動,等等。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烏克蘭廣場抗議的勝利,不僅不會提高中國街頭運動的機率,相反會迫使政府更加嚴密、周全和系統化地來防範民眾的一切自發和自主活動,如通過設立國安委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等來加強對社會的控制與主導。
另外,如上所述,烏克蘭廣場反對派抗議的成功,不單單是它們堅持抗爭和不畏強暴的結果,也是因為美國和西方國家陣營(如歐盟等)的直接或間接干預和參與所致。烏克蘭是西方與俄國的必爭之地,它不僅在地緣政治上具有戰略意義,而且在經濟和自然資源上也擁有巨大的潛能。所以,烏克蘭政局的長期不穩和動盪,也可以說是西方與俄國不斷較勁的產物。烏克蘭生存在俄國和西方的夾縫之中,要麼與俄國結盟,要麼加入歐盟,除此別無選擇。與阿拉伯之春之後的一些國家(如突利斯、利比亞、埃及和敘利亞等)的『變天』一樣,烏克蘭政權的再次更迭,是美國和西方國家將這些國家納入由西方主導的世界秩序的一種實踐。可以說,沒有歐美國家的支持和主導,單靠廣場反對派的起事和堅持,烏克蘭的這次權力更迭是難以實現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把烏克蘭與中國進行簡單的類比的話,那麼中國今後的變局,在很大程度上(甚或完全)得看美國和西方的態度和運作如何了。不過,西方即使有意願促成中國的『變天』,但其可操作性或可行性(相對於烏克蘭這樣的小國家來說)就不是那麼高和大了。中國目前不是夾在某幾個強權之間求生存的弱小國家,而是與美國和歐盟等強權『勢均力敵』的新興大國。所以,歐美直接支持中國的街頭運動,或誘使其軍隊和警察倒戈的可能性則很小(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只要西方在這方面有真心)。
烏克蘭的這次政府更迭,是自1991年宣布獨立和2004年的『橙色革命』以來政局不斷動盪的續集。烏克蘭政局長期難以穩定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個是,歷屆政府和議會的領導人普遍腐敗弄權。不管是尤先科,亞努科維奇,還是季莫申科等人,都涉嫌重大貪腐或經濟醜聞。這也是烏克蘭兩次革命的動因之一。另一個是,總統和議會(總理)之間的權力之爭。各黨派缺乏對憲法的敬畏,不遵守民主程序,或不嚴格按照民主規則行事。為了打擊政治對手,政客們紛紛利用憲法或藉口修憲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烏克蘭的三次修改憲制(即從1996年的總統議會制到2006年議會總統制,再從2010年的總統議會制到2014年的議會總統制)均是總統與議會之間相互打擊和爭鬥的產物。再一個是,由此而造成的政府治理能力的低下和國家管理的混亂,經濟凋敝,民不聊生,以致引起社會各階層的強烈不滿和反抗。所以,烏克蘭的這次『革命』,不能被看作是一場真正的制度性變革。因為,無論誰上台(祖國黨、打擊黨還是自由黨等),無論實行總統議會制還是議會總統制,烏克蘭的政治體制和格局並沒有實質性的改變,社會的碎片化和各階層缺乏基本共識的亂象也未消除。
烏克蘭廣場反對派與亞努科維奇簽署協議修改憲法,爾後將總統亞努科維奇趕下台,重組議會和設立臨時政府,等等。這是否屬違反憲法的行為,在法理上是否具有足夠的正當性?按照憲法學者童之偉的說法,『烏克蘭反對派的行為屬違反憲法,暴力奪取政權,是政變』,『根據2010年烏憲法法院裁決,2004年憲法修正案違憲,議會和總統都無權推翻這個裁決,因而恢復2004年憲法的決議和協議均屬無效』。亞努科維奇是民選的總統,按照憲法,烏克蘭的議會無權用簡單撤職的方式來剝奪其職務。在憲政國家,對總統的彈劾和制裁,只能按照其憲法和相關法律程序來進行。因此,烏克蘭獨立廣場的這次『革命』,從真正意義上來講,算不算得上是民主和憲政的勝利,抑或是一次違憲和『反民主』的範例,仍是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
烏克蘭的政權更迭路徑,不符合中國目前的發展狀況。因為,中國與烏克蘭在政治制度、政府治理及管控能力和方式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區別。至少可以說,近期內,在中國很難出現類似烏克蘭獨立廣場那樣的大規模抗議事件。即使出現一定規模的街頭抗議,中共也不會像烏克蘭政府那樣『手軟』或優柔寡斷,會迅速而果斷地將其清除,絕不會再像89『六四』時那樣,讓事態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時才想起來動手。對於中共來說,如果其江山的穩固遇到威脅,那它將毫不留情地動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包括武力鎮壓)來加以防止。在這一點上,如今的中共高層,仍然與鄧小平時代的領導人沒有什麼兩樣。而且其軍隊和警察也仍然會『堅決』地聽從和執行中央的命令。目前中共在西藏和新疆等地鎮壓所謂『藏獨』和『疆獨』分子的行為,就足以說明這一點。因此,把中共領導人與烏克蘭的政客們劃等號,幻想他們會在其『人亡政息』之際對抗議民眾手軟或發慈悲,那就是太天真和不識時務了。
一般來講,中國未來的變革會有另一種發展途徑和邏輯。中國如果出現變局,其路徑很可能是:中國經濟搞不上去,民生改善不力,反腐倡廉沒有成效,政府公信力持續下降,民心和黨心不穩,社會基本共識難以建立,官民對立加劇,以民營企業家為代表的中產階級、自由知識分子和體制內的反對派出來要求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等,對政府形成越來越大的壓力和制約,最終迫使執政黨高層做出明智的抉擇和讓步,逐漸容忍政治反對派的存在和放鬆言論等自由,像當年的蔣經國那樣,一步一步地為後來的政治轉型作鋪墊和積累,從而慢慢促成最後的制度性變革。當然,這也是帶有理想色彩的預測。中國未來政治的發展,也有可能走所謂新加坡式的道路。但對於中共來說,這條道路卻不是那麼好走的,甚至是無法走下去的。單單拿新加坡的廉政和法治高績效來講,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就很難或永遠無法達到。所以,如果習近平等最終不能實現其『兩個一百年計劃』和『中國夢』的話,那麼改制、改道和推行憲政民主制度,則是中共未來無法規避和杜絕的道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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