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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李洪志讲课
   

我为李洪志讲课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高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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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志自称“高中毕业”(《随意所用》),其实他只是高中肄业,一个搞不清毕业与肄业有何区别的人,自然语文学得也不怎么样。别看李洪志自诩为“宇宙主佛”,然翻开所谓的“法轮经”,实在不忍卒读,其中不但错别字连篇累牍,而且满眼语法和逻辑错误。笔者于是突发其想,主动请缨,要为李洪志讲堂课,教他如何遣词造句,别再犯这类低级幼稚的文法错误。

  使用“的”、“得”、“地”,应加区分。照理,“的”用于名词,“地”用于动词,“得”用于形容词,但李洪志对“的”、“得”、“地”的使用却缺乏区分,混为一谈。譬如:“过于强烈的追求”(《中国法轮功》修订本),该用“地”,却用“的”,缪也。后来,李洪志也发现“法轮经”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忙不迭发表“经文”要求“改字”。

  “法轮经”中错别字连篇累牍,须待改正。小学生造句或作文出现错别字,都要扣分,而自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文章中错别字绵延不绝,实在有伤大雅。更令人不齿的是,他对于写错别字不但不肯认账,反而找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搪塞。他说:“在文字方面,我基本上是随意所用……经常把‘程度’写为‘成度’……把‘绝’写成‘决’……反‘弘’字用‘洪’来代替……写起文章来经常是一逗到底”(《随意所用》)。之于将“难言之隐”的“隐”写成别字“因”(《再去执著》)之类错别字还有许多,若都象他那样乱写错别字,汉语又成何体统呢?

  “法轮经”中语句不顺比比皆是,亟待纠正。造句作文,讲究语句通顺,否则写起文章,晦涩难懂,易致误解。然李洪志遣字造句,往往违背语法规则,以致语句不顺,这类事例俯拾即得。譬如:“这些人必须得修炼”(《转法轮》),“得”在句中便是赘字。又譬如:“见者,即见有所不清,不清方可悟道”(《精进要旨》),这话是什么意思?实在费解!见而不清,是否指看不清楚?既然看不清楚,不明究里,又如何能悟道呢?又譬如:“度人就是很难”(同上),“就是”若换成“的确”,才算通顺。又譬如:“不是说教与唯心”(同上),这话是什么意思呢?着实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云遮雾罩,不辨西东。

  专门用词切忌随心所欲乱作拆解。汉语中有不少专门用词,不能任凭他人胡乱拆解,否则便会失去本意,无法意会。譬如“迷信”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该词条的解释是:“①信仰神仙鬼怪等;②泛指盲目的信仰崇拜”。显然,“迷信”是专门术语,属于贬义词。然而李洪志对此视而不见,自作聪明,望文生义地乱拆解,说:“一旦人们着迷地相信了什么包括真理,就是迷信了,没有贬义”(《何为迷信》)。人若都似李洪志这般随心所欲乱作拆解,专门用词还有何意义呢?

  遣词造句切莫违背逻辑关系。李洪志自诩“宇宙主佛”,掌握有能够“完全揭开宇宙、时空、人体之谜”的“佛法”(《论语》),然而其走笔行文却时现逻辑错误,不断闹出笑话。他不顾情与慈悲的逻辑关系,硬要将两者割裂并对立,坚称:“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取而代之的是慈悲”(《转法轮》)。殊不知慈悲即是情之一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去情”之后,慈悲焉能独存?正所谓覆巢之下无完卵矣!他还无视汉语的语法规范,胡说什么:“文章的语言结构规范而漂亮,却不会有更深更高的内涵”(《转法轮》)。他表示:“要能讲清法理”,所以他“经常不用规范的语法与文字”(《随意所用》)。似乎语法规范与清楚表达不能相融,实在不合常理,令人匪夷所思!须知,语法规范的目的在于清楚表达。而李洪志硬将两者割裂并对立,显然不合逻辑。李洪志如此睁着眼睛说瞎话,无非为其不合语法规范的行文寻找托词而已,意在掩盖其文笔之拙劣,水平之低下!

  李洪志虽然高中肄业,但实际水平着实不敢恭维。且不说知识浅陋到分不清“光年”是时间概念还是空间概念,弄不清“核聚变”与“核裂变”有何区别,“放谢性”与物体大小有无关系等,就其行文中错别字连篇累牍,语句不通顺比比皆是,逻辑矛盾层出不穷,可见其文笔实在低劣。笔者不揣愚陋,主动请缨,欲为之讲课,就其行文中的诸多错误,略举几例试作纠正。倘能使之正视自己,稍能谦虚自持,莫再妄自称大,胡说八道,自欺欺人,蛊魅天下,即足慰吾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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