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轉法輪》號稱“佛法”,其中盜用了很多佛教術語,“隨意所用”鬧了不少的笑話。為了給李洪志補上這一課,筆者專門走訪了鶴壁市佛教協會會長、太平興國寺住持——釋元傑法師。元傑法師主要談了以下三個問題:
“法輪”能夠轉動嗎?
正如聖輝法師所說,“法輪”是一個佛教術語,“輪”是古印度的一種農具,用於鬆土和鋤草,同時也是一種兵器。用作對佛法的喻稱,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指佛說法如同車輪一樣轉動而不停息,二是指佛法如同無堅不摧的戰車輪子一樣能夠破除一切煩惱和謬見。因此,佛教借用“輪”來比喻佛法具有摧邪顯正的作用,將佛陀說法稱為“轉法輪”,將佛教的發展比喻為“法輪常轉”。李洪志盜用了“法輪”這個術語,把它歪曲成了一個“宇宙的縮影”,是李洪志可以隨意安裝在學員腹部的一個不倫不類的東西,還什麼“自動旋轉”,“正轉度己,反轉度人”等等,這純粹是荒謬絕倫。人家一個比喻的東西,你就能給弟子放入胸腹嗎?“玉兔”號月球車還需要打開太陽板吸收能量呢,你把一個冷冰冰的“法輪”置入弟子腹中,靠什麼吸取能量?沒有能量又怎麼“自動旋轉”?這不是瞎扯淡嗎?
“法身”有無數個嗎?
“法身”也是佛教中的一個概念,最初來自對佛所說教法的人格化抽象,相當於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則。“法身”與“佛身”、“法性”、“佛性”屬同一類概念,既無形象,也無數量。佛教講佛有“三身”,是指“法身、報身、化身”,“法身”是最高的境界,“法身”最後要靠應化身,但“法身”是不能動的,所以我們講“法身”是清靜法身,如如不動、清靜如來藏。李洪志盜用了“法身”概念,聲稱“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產生的,……法身自己又是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實實在在的個體的生命,所以又能夠自己獨立做任何事情。”“我有無數的法身,具備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現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我有無數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有人說,你在國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護得了你。”(《悉尼法會講法》)佛教中的“法身”既無形象,也無數量,更不能動,你整出個“無數法身”、“獨立做事”、“法身保護”,糊弄誰呀?
“業力”是壞東西嗎?
在《轉法輪》中,李洪志還盜用了佛教中的“業力”術語。李洪志說,“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就“業力”這個術語看,李洪志這樣使用又是大錯特錯了。在佛教中,“業”是一個中性詞,指造作的意思,是指由人身、心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活動。“業”可以分為善與惡兩種,由善心引發的活動是善業,反之則是惡業。我們也經常說,幹事創業、豐功偉業什麼的,還說家大業大等等,如果“業”是壞東西,那誰還去幹事創業呀?李洪志不僅整出個“業是黑色物質”,還整出個“德是白色物質”,而且“業與德的相互轉換”,“它有一個轉化過程。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質——德;做了壞事得到黑色物質——業力。還有一個承傳過程。”這與佛教中的“業力說”相去甚遠,簡直是在胡說八道嘛。
元傑法師最後說,李洪志的法輪功附佛外道,盜用的佛教術語還有很多,我這裡不再一一矯正。希望小來子“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以後可別再濫用佛教術語裝潢門面,可別再“隨意所用”信口瞎咧咧,可別再傷害廣大佛教信眾的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