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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天安门的“六四精英”四大罪状之第四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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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大罪状:出卖国家民族利益
如果说,“六四”期间他们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图谋实现自己的个人野心的行为可以理解,他们逃到欧美国家后按照西方国家的授意指责共产党专制、残酷镇压学生运动也可以理解,他们与法轮功组织沆瀣一气抹黑共产党也可以理解(毕竟是政治斗争的需要),那么,后来与台独、藏独、疆独分子等同流合污,大搞什么“民主宪政”、“中华联邦”之类分裂国家的东西,就无法让人理解了。
这时候的民运精英们已经不仅仅是丢开了“民主自由”的遮羞布,而且是蜕变到了分裂国家、分解民族的地步了。他们的言行恰恰证明了他们当初宣扬民主自由的虚伪,证明了他们所操控的“六四”就是一场政治阴谋,证明了他们沦为了西方反华势力对付中国的工具的事实,也证明了他们所讲的“民主自由”其实质不是为了国家的兴盛、民族的团结,而是为了分裂国家。
他们虽然有发达的欧美国家或明或暗的支持,他们的无论推翻共产党统治、还是分裂中国的阴谋始终没有得逞,相反,中共依然强大,中国继续发展。他们没有明白,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不得民心才是他们及台独、藏独、疆独分子失败的主要原因——要民主、要自由可以,改造现行体制、甚至推翻共产党统治也行,但是,要人们 分裂国家、回到混乱中去,绝对不可能。
总之,以王丹、乌尔凯西等人为代表的所谓“六四”民运精英怀着一己私利,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不仅牺牲无辜学生的生命、玷污了学生运动的清白、给中国的民主进程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极坏的影响,还妄图纠结台独、藏独、疆独等势力分裂整个国家。
虽然他们的阴谋难以得逞,但是,他们为中国民主发展所犯下的罪行将他们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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