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糧: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創世結晶125:兩個婦人的寓意6
加三 8『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 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26『因為你們眾人借着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神產生許多兒子的目標,不是借着人的工作而成就的,乃是憑着神的恩典才得以完 成。神的恩典是什麼?神的恩典不僅僅是不配得的恩惠,這與許多人的觀念相反。按 照新約里神聖的啟示,恩典實際上就是神將他自己給了他的選民,作他們的享受,這 享受要使他們成為神的眾子。
我們可在約翰福音里找到對神恩典的這種領會。在約翰一章,我們看見話,就是神, 成了肉體(1、14),並且恩典隨着他而來(17)。這意思就是他作恩典而來。按照 約翰一章,神來作恩典,是要給他所揀選的人接受。十二至十三節說,『凡接受他的, 就是信入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 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凡信入他並接受他的, 要從他所生,成為神的兒女。因此,神借着把自己作為恩典,賜給他所揀選的人,就 產生了許多兒子(新約總論第八冊,一三六至一三七頁)。
神叫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創 二一 12)神從來不承認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的後嗣,因為神看以撒是獨一的兒子。以 撒是亞伯拉罕獨一的兒子,乃是借着神的恩典生出的,不是借着亞伯拉罕或撒拉天然 的能力生出的。產生以撒完全是神恩典的事,就是將神自己賜給他的選民,以產生他 許多的兒子。反之,以實瑪利不過是憑着亞伯拉罕天然的能力與力量產生的。
現在讓我們在創世記亞伯拉罕之經歷的光中,來看加拉太四章。保羅在這章告訴我 們,夏甲表徵律法,由屬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徵;撒拉表徵恩典,由屬天的耶路撒冷所 象徵。因此,夏甲和撒拉象徵兩約─律法的約與恩典的約。律法是人的勞苦加上人的 能力以產生一些東西;而恩典是將神賜給他所揀選的人,好產生許多兒子。
神的心意不是要與亞伯拉罕立律法的約,律法的約是附加的,不是起初的約。神與 亞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約,乃是恩典的約,在這約里,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只需要 神的恩典以產生許多兒子。這約等於新約。這就是說,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際 上就是新約。因此,新約乃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繼續。所有亞伯拉罕的真後裔, 就如以撒、雅各、摩西和大?,都在這約之下,今天我們也在這約之下。真後裔都不 在律法的約之下。律法的約雖然是借着摩西賜的,摩西自己卻不在那約之下。反之, 在神眼中,摩西乃是在恩典的約之下。律法的約不能為神產生任何東西,這約只能產 生『以實瑪利』。
新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約完全的延續,這約乃是要產生眾子。借這 約所產生眾子中的頭一位,乃是亞伯拉罕自己。亞伯拉罕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羅四 11),但這位父是借恩典之約所產生的頭一個兒子。其他在舊約里的兒子,包括雅各、 大?和耶利米等,但不包括以掃(新約總論第八冊,一三九至一四○頁)。
參讀:新約總論,第二百五十四篇;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篇。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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