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成書時間大概在公元95年,可能是在以弗所寫成。《約翰一書》和《約翰福音》兩者的主題和語法都十分接近,都喜歡使用對比;在風格方面,兩本書也都有同樣單調的簡明結構,以及同樣喜愛希伯來式的平行語。此外,兩者表達神的旨意與救恩計劃的詞彙,幾乎完全相同。《約翰一書》和《約翰二、三書》之內容論點雖然不同,但三卷書信的行文措辭彼此接近又相關,皆勉勵受書者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一般聖經學者均相信,《約翰福音》、《約翰一、二、三書》和《啟示錄》等五卷書均為使徒約翰所著。而這五卷書恰好可分為三類:
(一)《約翰福音》主題是「信」──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生命。
(二)《約翰一、二、三書》主題是「愛」──因正確地愛神並愛弟兄而得豐盛的生命。
(三)《啟示錄》主題是「望」──因儆醒盼望基督再來而裝備得勝的生命。
(以上內容摘自查經資料大全約翰一書提要)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耶穌是道成了肉身來到我們中間,用主自己的話,“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8:58),“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主自己就是生命,我們若信靠主耶穌,神的靈就來住在我們心裡,我們就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是有了永遠的新生命。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使徒約翰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生命是怎樣已經顯現出來呢?就是主耶穌本來是神,卻謙卑自己,降生在貧窮和卑微的瑪麗亞和約瑟家裡,從三十歲開始傳道,他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馬太福音11:5),顯出神兒子的能力和權柄,後又被自己的門徒加略人猶大出賣,他受人唾罵,鞭打,侮辱,又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受死不是因為他犯過罪,他受死乃是因為他愛我們,在我們還是罪人時就為我們代受刑罰,代付罪債,使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使我們因信稱義。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表現在主耶穌不僅死了,埋葬了,而且他復活了;主復活後顯給很多門徒看,與他們同在了四十天,後來主乘着雲升到了天上;我們知道主現在坐在父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表現在主已經復活了,而且顯給很多人看見了。他曾經顯給彼得看,又顯給十二使徒看,又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後來又顯給保羅看(林前15)。我們也知道他曾顯給好些婦女看,又和兩個以馬忤斯的門徒同行,並且為他們講解聖經,而且為他們擘餅;耶穌也曾向多馬顯現,並讓多馬探入他手上的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表現在主已經復活了,而且把聖靈賜下來,讓聖靈住在每一個信徒的心中。恰如主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是顯現在使徒的身上,也顯現在千千萬萬的基督徒身上。這生命要在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為人,我們的待人處事上顯現出來。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是真實的,不庸置疑的,在主還在世上的時候,使徒和很多門徒和很多別的人曾親耳聽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我們的主耶穌,聽過他的教訓,見過和經歷過他的大能,權柄,神跡。彼得,雅各,約翰在高山上改變了形象並和摩西,以利亞說話;約翰挨近耶穌的懷裡,他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
主復活後,又指示彼得,約翰等門徒如何打魚,並和他們吃燒魚,主並且通過三次問“你愛我嗎”來堅固三次否認主的彼得。主升天以後,他所選召的那些看似軟弱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小民門徒們就大得能力,把福音從耶路撒冷開始傳開了。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恰如提摩太前書3:16所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
所以主耶穌就是那起初原有的生命知道,使徒們靠着他可以得到永遠的新生命,所有一切信靠他的人靠着他都可以得到永遠的新生命;使徒們是與父神並他兒子主耶穌相交的,我們一切信靠主耶穌的也都是與父神並他兒子主耶穌相交的,因為有聖靈住在我們心裡,在一切的事上引導我們。主耶穌甘心降卑自己,看我們為朋友,為弟兄姊妹,這是何等的盼望,何等的福分;這盼望和福分乃是真實的,不是虛無的,因此我們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喜樂。恰如腓立比4:4所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5-7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因此我們應當在光明中行,而不是仍在黑暗裡。
什麼是在光明里行呢?2:9-11說,我們若愛弟兄,就是住在光明中,若是恨弟兄,就仍在黑暗裡。可見,我們與神相交,就是要效法主耶穌,他毫無條件地愛世上的每一個人;我們也應該無條件地愛主內的弟兄姊妹,不僅要愛弟兄姊妹,我們也應愛世上的每一個罪人,吸引他們來信靠耶穌,與我們同得這奇妙無比的救恩。我們若真正愛世上每一個人,也顯明我們真是愛那為我們捨命的主,我們若恨弟兄,這也顯明我們對神的愛乃是虛假的。
我們能在光明中行,是因為有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裡,在凡事上引領我們。所以我們要在光明中行,就應愛慕聖經,常常閱讀聖經,思考神的話;要看神的話勝過精金,勝過蜂房下滴的蜜,勝過世上一切的財物。我們應該常常禱告,在神面前安靜我們的心,極力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並照着主所教導的去過我們每一天的生活。
我們在光明中行,就好象一個洗了澡的人在外面走路,腳上仍然難免沾染灰塵;
所以雖然我們已經靠着耶穌稱義了,但我們每天還是要來到主的面前,向他承認我們所有的過犯,求主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不僅如此,他也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就是讓那些不義離開我們,不再轄制我們。我們應該常常向主承認我們的罪,因為聖經乃是說,每一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們沒有把神當作神來崇拜,也沒有誰能完全達到神的標準,除了主自己,這世上沒有一個良善的。若有人否認自己犯過罪,他乃是控告神是說謊的;但我們的神乃是信實的;明顯那不認罪的人是不明白神的道,神的道也不在他心裡,他並沒有真正信靠主,沒有以主耶穌為他生命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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