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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情、常理(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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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识、常情、常理(重写)

              --顾晓军主义:大脑革命·之二千四百七十四


        所谓“常识、常情、常理”,其实就是人类文明、人类社会的经验与总结。

        然,我突然意识到“常识、常情、常理”、是可以打破的,且、人类社会、是从打破以往的“常识、常情、常理”中、进步的。比如,《史记·陈涉世家》中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司马迁之记载、陈胜起事时说的话),不就是在颠覆“常识、常情、常理”吗?再如,马克思的“剩余价值”,不也是在颠覆“常识、常情、常理”吗?还如,我的“顾晓军主义哲学”中的“公正论”、“民权论”、“自由论”和“多元论”、“趋势论”、“否定论”,不还是在颠覆“常识、常情、常理”吗?以往的“常识、常情、常理”,也会逐步僵化;不颠覆“常识、常情、常理”,人类的思想、就不能得到进步。

        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在《常识、常情、常理》(原稿)中、指责许志永为假坐牢、抓住“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子”之类不放呢?

        请允许我稍稍兜个圈子。在认真思考之后,我以为:人类社会,其实就是个骗子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人骗人的社会。神权社会,就是骗你有神、让你对神敬畏,以便驱使你、甚至奴役你。到了王权社会,又让你对王产生敬畏,而陈胜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正是打破了这种敬畏。马克思的“剩余价值”,也可以说、是打破对资本的敬畏(劳与资的合理划分,其实是动态的、由需求所决定的。因此,马克思创造的“剩余价值”,就某种意义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就总体而言,又不能不承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上的挖掘、客观上是对社会进步有益的。马克思的错误,在于他的“科学共产主义”的方向错了,无法打通实现的道路,却又形成巨大的诱惑与忽悠;这个打通实现的道路,不仅是如何取得政权,更在于在取得政权之后、如何建立一个不动干戈的、左右微调的体制与秩序)。而我的“顾晓军主义哲学”中的“公正论”、“民权论”、“自由论”和“多元论”、“趋势论”、“否定论”,则是分属于认识论与方法论两个部分。

        至此,可总结下:作为“常识、常情、常理”的认识论部分,当积极思考、努力去打破。虽然很难打破,但、要思考、要努力,要试图去打破,以防止人骗人的现象发生、也没有必要去敬畏人造的神与王等等。即使不存在人骗人,认识论的东西、也会因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渐趋落后。除了极少先知性的东西,所谓人类文明、人类社会的经验与总结(主要指“常识、常情、常理”)、一般都是滞后于社会实践的。即使我的“公正论”、“民权论”、“自由论”,也会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显现出它的落后。

        而作为“常识、常情、常理”的方法论中的内容,则要区分其是否是瞎编的。比如,“多元论”、“趋势论”、“否定论”,讲世界是多种多样的、倡导多种多样,讲事情是有趋势的、提倡去认识与把握趋势,讲事物是总会有完结的那一天的、总会被否定,这样的、简单而直观地概括世间的万事万物的三大理论,是不是瞎编、大家都能识别。“量变质变规律”、也是一样。而“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则应该纠正、纠正为“事物矛盾规律”与“自我完善规律”。总体而言,只要不是绝对瞎编的方法论、很难被废除。为什么?因、虽说是人骗人的社会,但、方法是讲实用性的,如、打猎肯教最好,不教、自己也在练,种地也肯教最好,不教、人人也都在练。这一类、骗人难,也很难骗出什么结果来。

        在回到“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在《常识、常情、常理》(原稿)中、指责许志永为假坐牢、抓住‘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子’之类不放呢?”之前,我先告诉大家一个发现: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跟我一样、本质上属造反派。问题是、我坐而论道,而他们、分造反与掌权两个阶段。在造反阶段,他们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讲“剩余价值”、讲“打土豪、分田地”,甚至还讲民主、自由。在掌权阶段,他们讲“合作化”、“人民公社”、把地又收回去了,讲“学雷锋”、教人“甘做革命的傻子”;而大家要民主了,他们却又讲“素质论”、意思是还没到该民主的时候,若问啥时候该民主、则没有下文了。

        注意:“合作化”、“学雷锋”等,于他们、是方法论,而于被忽悠的老百姓、则是认识论。“素质论”也一样,是很难识破的。“素质论”的被颠覆,是我找到了它的老祖宗、鲁迅的“国民的劣根性”,再通过批判、使大家认识到的。

        再注意:因、他们在认识论的范畴、经常忽悠、忽悠惯了,也比较容易得手(至少,我出山之前、是这样);所以,他们忽视了认识论与方法论之间的区分,把忽悠、不知不觉地伸到了方法论的范畴,结果、是许志永的“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子”、陈光诚的10秒内徒手翻越4米高墙、艾未未的仿制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当艺术品卖等,就全都出来了。这是他们的误区、是他们的疏忽,也是他们出丑的所在。

        至此,大家该明白了吧?于人类文明、人类社会的经验与总结的“常识、常情、常理”,在认识论部分、如“天圆地方”,我们没有能力、也很难打破,但我们要努力、要争取去打破它,打破之后、定然会是别有洞天;而于“常识、常情、常理”的方法论部分、如“先耕后种”,一般没有必要去打破,相反、别人违背规律、我们还应该勇敢地去质疑(质疑,就是维护真理;也可以通过质疑,检验原本的真理、是否还是真理、有没有过时等)。

        下面、先引入略作修改的原文,最后再展开说一说。

        过去编书时、一直有个让我很头痛的问题--是按内容需要编、还是按写作时序编?如果按内容需要编,写作的时序就被打乱了,这里面就有一个破坏了“循序渐进”的问题。而如果按写作时序编,又会出现“重头戏”都在后面,怕读者没有耐心、拂袖而去。

        而这次、在《大脑革命》这本书中,这个问题、我解决了--我把提纲挈领性的内容、放在各辑的最前面,而其他的、基本按照写作的时序编。这样就让读者、在该看到“所以然”的时候、能看到“所以然”,而又不破坏“循序渐进”。

        以上、我说我“编书的事”,与“常识、常情、常理”有关吗?请看森林之子的《假丫头 真汉子——读顾晓军小说·之二十二(一卷:假丫头)》的开头,(以下,括号内、为我的批注)“以前,我惊叹于柴可夫斯基如何用几个音符谱写了《天鹅湖组曲》如此优美动听的旋律(看似废话)。而当我看了著名作家、思想家顾晓军先生的小说,更感慨他是如何用普通的文字写就这一篇篇完美不朽的作品。(峰回路转,看似废话、原来是铺垫)”。

        然、在这里,“编书的事”、就不仅仅是种铺垫了。第三,我通过我自己遇到的问题、一个实际例子,告诉大家、如何运用“常识、常情、常理”,解决问题。第二,我以这个例子、向大家介绍,如何运用“常识、常情、常理”。第一,我用以上这些,导出了“常识、常情、常理”。

        在当前这个社会转型的社会中、在我们千变万化的生活里,有很多骗子、很多骗局,而如果我们注意运用“常识、常情、常理”、去衡量、去分析,其实是很容易识破这些骗子、这些骗局的。

        比如,陈光诚事件发生后,我们不能为多少上访户、一次次冲向东师古的煽情所动(因为,那些上访户、很可能是雇来的群众演员),我们应该冷静地观察、不轻易出手。直到他们导演“逃跑”的把戏时,再及时出手。因为,4米、过去是撑杆跳高的高度,普通人、无法在10秒内、徒手翻越这样的高度。后来、陈光诚在欧洲,借用一广告词、“在我心里,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度”,说“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度”。首先,广告里的黑人篮球运动员、是扯淡,他扣个球、就说“在我心里,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度”,那请问:你不就扣个篮吗?你能扣到月亮上去吗?如果不能,又怎么证明“在我心里,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度”的合理性呢?

        这就说明,广告商、无知透顶!扣篮的运动员、无知透顶!学样、说“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度”的陈光诚,更无知!而我们、只要运用好“常识、常情、常理”,揭开陈光诚这、一面替美国做枪手、一面又被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收买、的双料间谍,就易如反掌。

        “常识、常情、常理”,就是我们自己的人生、生活乃至吃一堑长一智的经验,也是我们祖祖辈辈与社会普遍认同的逻辑与道理。有人把“常识、常情、常理”中的“常情”、解释为“感情”,是无知!百度百科说“常情”、“指普通的情理;一般的心情”,也只对一半。所谓“常情”,只能是“指普通的情理”、而不能是“一般的心情”。把“常情”解释成“一般的心情”,是蠢人把“常情”分拆成“常”和“情”、而后释意的愚昧结果。

        而“指普通的情理”、不就是我说的“逻辑与道理”吗?且,在“常识、常情、常理”之中、已经有了“常理”,“常理”对应其“道理”,那么、“常情”就只能对应“逻辑”。所以,“常识、常情、常理”、是只能是我以上的解释。

        比如说,被我们识破的艾未未诈骗案(指他以假罚税为由,向网友先诈捐、后诈借的800多万。艾未未不还,他这诈骗案就成立,他也早晚得付出代价。而他,至少是我的100元、和我周围的人的、共计数千没有还)的引发案、假罚税案,就是不合常情、或者说不合逻辑。法院开出1500多万的罚单,不可能艾未未用网友的800多万交了、法院就可以不要剩下的近700万了。这就叫不合常情,或者叫不合逻辑,而不可能叫不合“感情”、不合“一般的心情”,是不是这理?

        把“常识、常情、常理”中的“常情”,解释为“感情”或“一般的心情”,有的纯粹是无知,有的则是蓄意破坏认知体系,从而便于鱼目混珠。

        比如,大名鼎鼎的宋祖德,就是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在网络上、在我们的眼皮底下炒作起来的特务、间谍。很简单的道理:爆料,要有真凭实据。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就只能算猜测,连质疑都算不上。因为质疑、也需要论证,说出你质疑他人的完整的道理。

        而宋祖德、却以“爆料大王”的名誉红遍中国,甚至红到台湾、香港及东南亚和全世界的华人圈子。如果不是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在背后蓄意炒作,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至少台湾、香港的新闻人是比较严谨的,他们不可能不懂我以上讲的道理,也不可能一定要等我出来说了才明白。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的做法,就是愚乐民众、从而转移视线。

        韩寒,也是这样。被质疑代笔,是关系到名誉的问题。打官词,可以理解;打打又不打了,怎么解释?如果他不是代笔,只需证明他有这样的写作能力,是不?如果是我,我就提出:我愿在玻璃屋子里生活几个小时,接受考试、写一篇高质量的临时的命题文章。反过来,我要求CCTV转播。这不就可以乘机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吗?

        而韩寒的做法是、影印手稿。怎么证明你所影印的、确是原手稿?有人质疑了,也装不知道、不了了之。这就是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的习惯。其实,他的韩三骗--《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已证明他是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此后,他就从新闻中淡出了。可最近,又在炒什么“韩寒因女儿超萌,被网友称国民岳父”。真踏马的不要脸!吊本事没有,整天不是“选韩寒当总统”、就是什么“国民岳父”,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凭啥?

        这就是非“常识、常情、常理”、这就说明--他们是为、后脏话已无法形容的时代、作准备。他们,企图在未来的时代、也由他们的傀儡掌权。

        所以,“常识、常情、常理”、就是一杆尺,就是衡量形形色色的海内或海外的骗子的一个标准。

         当许志永的假坐牢,被我顾晓军和顾粉团及火眼金睛的民众、以《解密“许志永案”》、《扯淡“许志永案”与特务》、《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等、强大的火力打垮后;海外、竟又找出了替补,炒什么“举报一周年”。请问:海外、真的是弱智吗?140字的微博,怎么可能容纳详实的举报材料?而如果举报材料、没有实质内容,那么、又怎么能算“举报”呢?这不忽悠民众吗?

         只需百度“浦志强”,即可见“浦志强_百度百科”,打开又可见“浦志强……2013年12月20日,获《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点击“《中国新闻周刊》”、见“中国新闻周刊由中国新闻社主办”,再点击“中国新闻社”、见“由范长江先生组织在中共领导下成立的国际新闻社”。草,原来是脏话已无法形容的在做托!

        而于“许志永”、更是离奇。许志永的假坐牢、被我们揭开后(请问,有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子的吗?这不是计划好的假坐牢、又能是什么呢),大家都清楚了、许志永不过是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的一条走狗后,海外、也不好意思在新闻标题上出现“许志永”,然、却把“许志永”安排到文章中的小标题上。

        如此费尽心机、不正说明:海外某些新闻媒体、与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是一伙的吗?至少,是海外某些新闻媒体的个别记者或编辑、与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是一伙的。是不是这样?如果不是,何必回应我,何必跟我顾晓军在这网络上、玩没有多少人知道的、哑迷一样的“游戏战”呢?

        说到底,把握住“常识、常情、常理”、就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住了“常识、常情、常理”,就能透过纷繁的信息洞悉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的拙劣的表演,把他们统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他们晒晒互联网上的民众的目光的阳光。

        其实,这些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不过是想阻截顾粉团的《向诺贝尔和平奖推荐顾晓军的主义(2014)》和《向诺贝尔文学奖推荐顾晓军的文学(2014)》,而让他们自己人去行骗、再上演韩代笔的《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的把戏,让民众永远上当受骗、成为他们的、最容易驱使的、人样的骡马。

        因此,掌握好“常识、常情、常理”、是每一个不愿做骡马的人,必备的技能。如果一个人,没有最起码的“常识、常情、常理”的认知,那么、就只能做人样的骡马;而做了这样的骡马,也就没啥好怨天尤人的。

        也因此,我把这篇《常识、常情、常理》、安排在《大脑革命》这本书的“多系统”专辑的第二篇,在“什么是‘多系统’”之后,而在(尚未写的)“公正、民权、自由”之前。也就是说,“常识、常情、常理”、是“多系统”中的、最重要的常规武器。

        原文引用毕。

       应该说,“常识、常情、常理”是识破脏话已无法形容的人的、一个很好的武器,但、也不是绝对的,所以、我还要重写“公正、民权、自由”、“多元、势论、否定”作支撑。

        但、随意或蓄意搞乱“常识、常情、常理”,则肯定是别有用心的。比如“强拆”理论,就是为掠夺老百姓开路。再如“嫖宿幼女”、“戴套不算强奸”、“临时性强奸”、“第一个上不算轮奸”等等,也就是为奸淫民女开路的。还如“既然掌握公共权力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而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钱权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先把它拿来卖”等等,同样是为公权力的贪污与腐败开路的。

        而不许以任何理由与形式掠夺老百姓、不许以任何理由与形式奸淫民女、不许以任何理由与形式贪污与腐败,则应当是在任何社会里、都不能逾越的“常识、常情、常理”。一般来说,“常识、常情、常理”又分原理与规则:原理、即认识论范畴的东西,会遭遇革命;而规则、即方法论范畴的东西,相当于法。法也会遭遇革命,然即便遭遇革命,法里面的一些公理性的东西也不会被颠覆,如不许掠夺老百姓、不许奸淫民女、不许贪污腐败等。


                                             顾晓军 2014-4-7~8 南京
                                             http://www.yadian.cc/blog/12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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