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作为一个名利双收的成功人氏,有了三个私生子,赶着人口普查的顺风车,都上了户口。前两年和老搭档闹翻,这老事也被兜了出来,而且逐渐在网络上发酵,无锡计生委在网络风暴的煽风点火之下,蒸出了一个“气白死尸扒完”的大馒头。
长话短说,从这里可以看到很多中国社会的荒唐:
第一, 就是歧视富人。为什么这个罚款要按家庭收入算?老张的孩子比别人费的氧气多还是吃的粮食多?老张创造就业机会,多交税,这个帐怎么不算?有人说谁叫他钱多?那怎么不把交通罚单和收入挂钩呢?多生一个人社会资源负担重,可如果孩子长大了为社会做大贡献,他父母是不是该获得社会资源奖励啊?社会奖励老张的老妈了么?那些个光吃饭不干活的中国人是不是都该交浪费社会资源税啊?富人的合法收入,就因为他富,所以就不能受保护么?中国人不仅歧视穷人,而且也歧视富人,最大的误区就是现在普遍认为歧视穷人不合理,可歧视富人却仿佛在替天行道的样子。
所以,公平和歧视的界限在哪里?建议全体中国人好好探讨一下,哪些个人权利,不论穷人富人,都是必须被社会尊重且保护的?凡是对这些基本人权做区别对待的,都是歧视。
第二, 从来只见奖金上有封顶的,为什么罚款上不封顶?路人抢救了公共财产,怎么不按被抢救财产的三倍来奖励?医生救活了一个重病的计划生育内的小孩,怎么不按他父母三年收入的三倍来奖励?罚款的时候倒是上不封顶,不罚你一个倾家荡产不罢休。有的人如果一辈子就那三年发了财,这是要罚的人下半辈子要饭么?
请问,罚款的界限在哪里?
第三, 人口普查的时候说超生户口登记,既往不咎。扭过头就来秋后算账,政府的信誉在哪里?对穷人可以既往不咎,对富人想咎就咎?
请问,政府守信的分寸在哪里?
第四, 依法办事程序正义的有效前提是:法本身是符合公平正义的。计划生育罚款政策本身经得住法理公平性的推敲么?计划生育政策和以及相应的罚款,法理上讲根本就不是法,说好听是国家的阶段性政策,说难听就是政府的阶段性王法。而且政策执行中的强制堕胎,没收财产,却是真正的违法犯罪。以前欺负穷人,现在互联网发达了,莫言诺贝尔奖也得了,社会流行保护弱者了,就有理由拿这王法欺负富人么?这难道不是披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遮羞布,煽动民意暴动斗地主,继续制造弱势群体么?
请问,法律和政策的界限在哪里? 政策执行的分寸又在哪里?难道中国社会永远就是翻烙饼,你烤完我我再烤你么?
第五, 超生罚款怎么个用途?免费给全国人民发避孕套,促进全民计划生育事业?算作政府当年的财政收入,给计生委发奖金?
我建议用来资助全国几百万的失独家庭。
说到底,罚款这种事,一条原则就是所有罚款上有封顶,否则政府执法挨骂,不执法也挨骂。人做事要有分寸,政府做事也要有分寸,超生罚款的上限起码也是个看得见的分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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