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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原则(2)-原则的定义(A) |
| 事实与原则(2)-原则的定义(A)
如果说事实的概念还不难理解,范例的重点更重在对原则的展开。最少,我认为,
有3个问题需要讨论:什么是原则?为什么需要原则?原则是哪里来的?下面一一讨
论。
原则的定义是,凡是具有指导意义的概念,都可以看成原则,这样它也是比较好理
解的概念。比如,家长对上学的孩子总要给些零钱。但给多少呢?如果太少或不给,
孩子与同学在一起时遇到花费,不能满足自身的需要,也会引起同学的笑话,自尊
心受到伤害。如果给的太多,孩子会认为钱来的太容易,花钱大手大脚,不利于孩
子今后的成长。所以,在家中心目中,必须根据以上的顾虑和希望来定出给孩子多
少零花钱。以上家长对孩子的期待,就是指导给孩子零钱的原则。再比如,在科学
实验上,科学家的原则多是以假设的形式来实现的,用科学实验来检验原则的对错。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认为,如果重物体和轻物体同时从空中落下,重物体会比轻物
体首先落地。迦利略从自己的小球下落的实验中,发觉小球下落的速度只与支撑面
的弧度所导致的加速度大小有关,而与球的质量无关。以此为依据,他推断亚氏的
落体概念是错误的。因为-他这样推导-如果将重物和轻物绑在一起,它会以怎样的
方式落地呢?重物需要比轻物快落,轻物需要比重物慢落,两种加在一起时更重,
所以它下落速度的应该更快。无论假设哪种结论都导致自相矛盾,所以亚氏的结论
一定错了。最后,举一个政策制定的例子。在我所在的地方,对是否应该开一个赌
场进行过激烈的讨论。赞成开和不开的人,都列举了自己的原则即理由,如对就业,
教育,交通影响,对社会风气,税收等等的影响。这些讨论都是为了建立一个原则,
更加正确的原则,来指导这项政策的实行。
还需要提及的是,有不少人认为,从事实到原则(或事实和价值)之间,有一不可逾
越的鸿沟(如G.E.Moor, Naturalistic Fallacy,见引文)。从逻辑上无法将两者勉强
牵扯在一起,因为它们之间没有任何逻辑联系。任何以自然的事实或状态判断道德
行为,或作为原则都是错误的。
那么为什么需要原则呢?为什么不能直接将自然或事实作为道德或其他一切判断的
根据呢?在没有发现事实和原则的区别前,人类确实是这样作的。人们的“返朴归
真”的愿望,中国古人发现“阴阳”的存在,所以儒家主张“男女授受不亲”等,
都是混淆事实与原则的例子。
需要原则的根本原因在于,事实或自然,本身存在缺陷。任何事实都是条件的产物,
都受时空的限制,和其他原因的束缚,因为它们是偶然性的,具有统计概率的原因。
这就是为什么在<论范例>书中,有“重生原则”的论述。弥补自然的不足,正是人
类行为的意义所在。当然人类的行为或文明,不总是直线前进的。但一切错误都是
正确的先导,是不可避免的(此是另外的话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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