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战魁著《道德经全解》问答摘录(18)
所以,切勿把我们讲到的自然逻辑的“三段论”与西方逻辑学的“三段论”相混淆。
西方逻辑学原理,是处在不认识宇宙自然规律的情况下,根据对事物表象的观察,按照人的主观观念、主观愿望、主观意志来设计的,西方逻辑学的“三段”推论原则也是由此而生。但是,“舍源求流,无时得源;舍本就末,无时得本”(《关尹子》)。
而中国的自然逻辑,则是先圣通过内证外察,见证到合道顺德的智慧境界,由本及末、由源及流地按照自然规律衍生演化具体事物时的运动轨迹、变化状态和发展趋势来描述阴阳的不同象数关系及五行气运的不同排列组合。自然逻辑的“三段论”是这样产生的。
那么,如何区分描述阴阳的不同象数关系与五行气运的不同排列组合各自的属性特征呢?只要细分双手十个指头的阴阳属性,按照前面讲河图时提到的十个阴阳象数,用两只手的十个指头比划阴阳规律的衍生演化机理,区分五方中阴阳的不同象数关系与五行的不同排列组合,依此划分出五组描述各具不同属性特征的象数关系,这样便形成了代表五行中五方的不同象数关系——一阳六阴、二阴七阳、三阳八阴、四阴九阳、五阳十阴。
其实用自己的手指作教具来打比方,可以随自己的方便来规定十个手指排列组合的表达顺序,只要能够清楚地将一与六、二与七……五与十的象数关系完整地表达出来即可。
比如,把左手五指看成五个生数,右手五指看成五个成数,那么既可以将左手拇指作为“一”,对应的右手拇指作为“六”;也可将左手小指作为“一”,对应的右手小指作为“六”。如果把左手五指看成五个阳数,右手五指看成五个阴数,那么既可以将左手拇指作为“一”,对应的右手拇指作为“二”;也可将左手小指作为“一”,对应的右手小指作为“二”。从哪个方向来数都可以。除此之外,也可以将食指、中指、无名指这三指内曲,用剩下竖起的拇指与小指来表示“六”,等等。
上古的先圣,虽然没有用文字文化来解释河图洛书,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却频繁地使用了肢体语言与口头语言来讲解大道之理。
西方与东方逻辑学的本质性差异就在于,是按照主观逻辑思维设计的条件来演绎推论,还是呈现自然质朴之性、自觉遵循自然规律的功能特性来认识具体事物的属性特征及其自然繁衍秩序。
现代的科学文化、社会文化,包括文字文化在内的各种语言文化体系,较上古时期要全面得多,各种各样的科技手段、实验设备与器材都是上古时期没办法相比的。但是,现代的科技工作者们对宇宙自然的绝对真理,对自然规律的运化机理,对社会规律的发展机制,对人的生命运化法则,却是茫然无知的。
(待续)
【注】本文摘自刘战魁先生著《道德经全解》第三卷《第二十三讲》(Liu Zhankui, Dao De Jing: A Complete Commentary,Book 3, ISBN: 978-1927072127), Awakening Light Press , 2013 年9月版。有著者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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