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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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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四百二十五
2014-1-23,海外媒体报道《许志永开庭 大批在京人士遭当局“稳控”》、《庭审违程序 许志永静默抗议 数百声援者被抓》、《法院指王功权指证许志永控方促从严罚許 张雪忠批驳》、《许志永案:“哑巴辩护”现庭审(组图)》等。
然而,海外媒体的报道、绝大部分是在走中共的特务安排的反炒的路子、是在造势,如《许志永开庭 大批在京人士遭当局“稳控”》、报道“1月22日上午9时,维权组织公盟的创始人之一许志永涉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23号法庭开庭。”
其一,文章道:胡佳在推特中表示:“根据朋友的口述:‘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各区县国保支队,自1月20日19:00起对全市范围内维稳重点人进行稳控。在1月22日至24日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务必不使稳控对像出现在北京市一中院和海淀法院附近区域。杜绝因群体聚集产生的影响。’”。这是造势、炒作吧?胡佳怎么知道“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中共通知可能说“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吗?许志永及律师要求并案,法院不干、不就是不愿构成“新公民案件”吗?因而许志永及律师才称“庭审违程序”“静默抗议”,中共的公安怎会反而承认“新公民案件”?这不是叙述方错乱吗?不明显是胡佳编造的?再说,胡佳怎会知道具体内容?究竟是胡佳的朋友是中共公安的叛徒?还是胡佳本身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一员?
其二,文章渲染胡佳、陈兆志、李英之、李学会、胡言、齐月英等“被禁足在家或24小时贴身监控”,而刘华被带走。
其三,文章以十几张图片报道吴玉芬、虞春香、韦开珍、郑培培、刘永凤、李树南、沈立秀、于艳华、杨金芝、刘小军、王作香、姜家文等人、到石景山区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门前,以拉横幅的方式为许声援。
其四,文章以他人之口议论--徐凤茹的议论与许志永无关,谈“我们访民只求依法公平公正”。胡佳的议论、最关键的一句是“大家上街吧”。肖国珍说“……放也不是,抓也不是,审也不是……”。刘晓原讲“……主观上只是表达……他们的行为在客观上也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后果……”。张雪忠道“……让我觉得法律连废纸都不如……”。注意到没有,以上虽是摘要、但确没有什么针对许志永案的内容。
其五,是鼓吹“四十岁的许志永,是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也是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并谈到“孙志刚事件”、且报道“2013年2月,许志永联同多名维权人士在北京地铁站派传单,呼吁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到北京教委大楼前聚集,表达教育平等的诉求。翌日他被当局传唤。2013年7月16日,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名将其拘留。”
与以上的造势、炒作相比,则是《庭审违程序 许志永静默抗议 数百声援者被抓》。其文章几乎照抄了“22日上午9时,维权组织公盟的创始人之一许志永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23号法庭开庭。”,而后就渲染“当局高度戒备,如临大敌。现场记者遭驱赶。声援者和数百访民在前往法院的路上和法庭附近的广场被抓。”,并配发十几张图片,其中只是提到“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曾建议,将许志永的案子和与其相关联的新公民运动成员的案子一起审理,遭到当局拒绝。张庆方表示,法院决定要继续分案审,而庭审违反基本程序,被告和辩护律师静默抗议。”
注意:张庆方的并案建议,欲既成“新公民运动案件”的事实。中共的法院不愿并案,是已意识到了不使之构成“新公民运动案件”,所以他们才会分别处理。第一,各方的理解不同,不存在所谓“庭审违程序”的问题。第二,此、也可印证以上胡佳的通知里的“新公民案件”、是以胡佳的口气编造的。
《许志永案:“哑巴辩护”现庭审(组图)》一文,同样是渲染外围、其中也只是提到“在上午的庭审中,许志永及其代理律师张庆方、杨金柱在法庭调查、质证、辩论阶段始终保持沉默”。
而《法院指王功权指证许志永控方促从严罚許 张雪忠批驳》,与《许志永开庭 大批在京人士遭当局“稳控”》、《庭审违程序 许志永静默抗议 数百声援者被抓》、《许志永案:“哑巴辩护”现庭审(组图)》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内容。
第一,我顾晓军不仅要问:许志永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他们想说什么?
2014-1-21,海外媒体的《许志永的律师庭前直言 以沉默抗议法庭不公》一文,在报道“许志永的辩护律师张庆方在开庭前对美国之音表示,他的律师团和许志永本人将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保持沉默。”之时、曾说“许志永因为参与和组织民众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何2014-1-23的报道中多数不提许志永为什么被抓?更没有人再提“许志永因为参与和组织民众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少数则改口“在北京地铁站派传单,呼吁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到北京教委大楼前聚集,表达教育平等的诉求”?
因为,我顾晓军、2014-1-21发表了《解密“许志永案”》、尤其是我在文章中已指出“‘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又不是许志永发明的,我2010年、就在博客中国、写文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了”、指出“而且,这网络上‘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人,海了!怎么没见有人被抓呢?”、指出“至少,我就不是许志永‘参与和组织’的。我愿意出庭作证、证明‘民众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是一种认识,与许志永‘参与和组织’无关。”、指出“整个世界已经进入到了信息化时代……中国人、不可能不知道……这是根本不需要什么‘组织’的呵!哪来的‘组织’……”等,说明了许志永被抓、被庭审并不能成立,因此、中共与中共的特务许志永、把“许志永因为参与和组织民众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改成了“在北京地铁站派传单,呼吁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到北京教委大楼前聚集,表达教育平等的诉求”。
一个从2013年7月1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立案的案子,怎么可能在半年之中、没有把为什么抓人、庭审的目的搞清楚呢?如果我2014-1-21不发表《解密“许志永案”》及2014-1-22的《扯淡“许志永案”与特务》的话,是不是许志永、就被以“因为参与和组织民众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了呢?这不是明显的在演戏、又能是什么呢?
第二,与为什么被抓、被庭审都弄不清楚相比,那“轰轰烈烈”的声援,是不是炒作、是不是反炒?是不是与2011年4月初起始的反炒艾未未如出一辙呢?(请参曰《扯淡“许志永案”与特务》及《反炒》、《扯淡“反炒”及其他》等)。
第三,许志永案的炒作基础、不成立。上面已说到、张庆方要求并案、是既成“新公民运动案件”的事实。中共的法院意识到了这些、且他们是审理方,他们有权不并案,怎么可以说不并案就是“庭审违程序”呢?以不并案、就认为是“庭审违程序”、就静默抗议、就出现“哑巴辩护”,这、不是无理取闹吗?其二是我《解密“许志永案”》和《扯淡“许志永案”与特务》中说过的、以“‘沉默’认罪”,其目的就是想坐牢、以坐牢镀金。
第四,再请分别百度一下“许志永”、“艾未未”和“顾晓军”,看一看百科分别关于“许志永”、“艾未未”和“顾晓军”的介绍,谁能信“许志永”和“艾未未”是中共的反面人物呢?
我顾晓军、真心诚意奉劝海外媒体,不要上中共的当、不要上中共的特务的当、不要上中共的特务许志永的当。如果海外朋友真的是爱护许志永,就不要跟着中共的特务、反炒,这样、许志永或许会不判或判得很轻。(那在街边上拉小提琴的陈平福,闹了半天、不也不了了之吗?)
顾晓军 2014-1-23 南京
http://www.yadian.cc/blog/1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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