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曾經在楓苑夢客的一篇有關中國腐敗現狀的文章後討論中國的法制和法治。本文想進一步指出,中國的官方輿論一直強調要加強法制。但是,只有一些自由主義的知識分子強調法治的建設。原因之一就是,法治其實就是要求一切權力都要服從法律。任何人都要服從法律。任何組織都要服從法律。在古代和中世紀,最早出現法治的國家是英國。英國古代有一些習慣法,國王也要遵從。就是說,王在法下。儘管國王權力很大,但是也有一些約束。當時法國的一些思想家很羨慕英國的這個作法。在論述法國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時候經常以英國為參照系。最突出的就是孟德斯鳩。他對英國的法治進行系統的研究,最後總結出他的三權分立的思想。其實,就是一種法治的理論的升華。也就是說, 他認為法治的實現途徑就是分權,包括三權分立。三權分立意味着司法獨立。他的思想被美國的立國者接受。決定了後來美國的政體走向。要從根本上治理中國的腐敗,其唯一途徑就是依靠法律。但是,不能依靠法制,而是要依靠法治。只要法治才能讓法律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而法律是人類杜絕社會不公正和實現社會正義的唯一根本方法。這是人類社會的幾千年的經驗。其實也是常識。認同這個觀念的人就是有良知的人。如果中國的統治者認為他們的制度比西方人的制度更加先進,本人認為,他們應該至少在繼承西方人的先進的思想和制度的基礎上再往前走一步。但是,中國的統治者卻拋棄了過去幾百年人類在這方面取得的巨大進步。而企圖從封建主義階段直接跳到共產主義階段,很可能他們仍然沒有脫離封建主義。最明顯的就是,文革期間,毛澤東自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他鼓動紅衛兵和城市工人砸爛公檢法。如果他是一介平民,一定會馬上被抓被判現行反革命罪。如果是在今天,一定會被抓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劉曉波只是提出一個08憲章,就被投入監獄。鼓動人們摧毀國家執法機關的人難道不被治罪?原因就是,毛澤東是共產黨領導人。誰能指控毛澤東?如果有一位法院院長要指控毛澤東,毛可先下手為強,撤了法院院長的職。毛會說,你當法院院長還是我委任的。70年代末審判江青的時候,江青當庭咆哮稱: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江青認為他的先生就是無法無天的。她的潛意識裡認為毛就是皇帝。她就是皇后。也應該是無法無天的。司法不獨立,就不會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都是共產黨設立的。如果共產黨違法,沒有哪一家法院能夠追究共產黨的法律責任。文革過去後,鄧小平沒有能夠對治理國家的根本方法進行徹底反思。一個表現就是,他說過,中國不能搞三權分立。後來的吳邦國人大委員長也說五個不搞,其中一個不搞就是不搞三權分立。這就是說,不搞法治。如果一個國家的治理不實行法治,那就一定是搞人治。那還是毛過去採用的一套做法。但是,領導人公開表明不要法治還是令人錯愕的。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就是過去的希特勒都不敢公然說要搞人治。在現代社會裡,“人治”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個貶義詞。人治就是指統治者以個人意志統治國家,凌駕於法律之上而為所欲為。國家的統治帶有個人統治的特色。這就是封建時代國王或皇帝的統治方法。自從啟蒙思想擴散以後,已經沒有人敢公開主張人治。中國自從辛亥革命以後,人們的一個共識就是建立國家的共和制度。共和制度比君主制度要好。這已成為人們的一個常識。共和制度的特點就是國家裡沒有君主。一般也認為人民享有一些基本的自由和權利。掌權者通常需要經過選舉掌握國家權力。由於沒有君主,法律為大。如果有個人統治者將法律踩在腳下,那不符合共和精神。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應該主張法治。如果國家的確有困難暫時無法做到法律至上,也起碼要承認法律至上是未來奮鬥的目標。共產黨領導人發言表示不搞法治,就等於說搞人治。他們絲毫也沒有意識到,只有過去的封建統治者才能那樣說。最近,有文章披露,習近平經過幾個月的斟酌決定處理腐敗的周永康是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強化了法治建設。我個人認為,沒有強化法治建設。仍然是人治的突出特徵。法治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如果周某的確違法,要由檢察機關提出指控,由法院審理,沒有行政權力干預。但是,處理周某要上報給習近平,由習近平決定是否處理,就是行政權力干預。習近平是擁有行政權的掌權者。周某是否有罪似乎要由行政官員決定,而不是法官決定。這就不是法治。如果習近平支持處理周某,最多可說強化了法制,而非法治。在17世紀的時候,法國的路易十五經常親臨巴黎高等法院親自審理一些大案和要案。國王當起了法官。就是行政權干預司法權。孟德斯鳩曾經痛批這種做法。認為行政權和司法權合一,自由就不存在了,一切都完了。他批判的實際上就是人治。中共實行人治,還公開間接宣布實行人治。還有,一些知識分子推動憲政實際上也是要尋找實現法治的一個途徑。憲政是人類社會國家內部管理的一個文明進步。辛亥革命後人們也有一個共識,就是國家要實行憲政。實行憲政能夠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又能對國家機器的運行進行監督。對掌權者的權力進行規範。但是,中國的一些能夠揣摩上意的知識分子鼓吹放棄憲政。實際上就是不要憲法。因為有憲法而不執行憲法等於讓憲法成為一紙空文。讓憲法名存實亡。這些人的行為和言論都是挑戰人類良知。但是,在中國卻大行其道。還有,一個國家實行選舉就應該是自由選舉。但是,共產黨領導人明目張胆地命令投票的人按照中央指示投票。比如,前一段時間,有報道說,中共一位女副總理要求香港的一位實業大亨李嘉誠按照中央指示投票支持梁正英。李嘉誠開記者會要求記者將鏡頭對好,看他投誰的票。他說,我投唐英年的票。這就揭露出一個事實:中共要求投票人按照中共的意思投票。這哪裡是選舉?掌權者已經失去做人的良知了。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還是有選舉的。中國現在的國家治理其實是一個歷史大倒退。五四時期人們就要求實行民主,已經成為全國人民上上下下的一個共識。也是一個常識。共產黨的所作所為連五四時期的思想境界都沒有達到。這一切都是為了維護中共的一黨統治。還有最近看到一則報道說周有光百歲老先生說共產黨沒有兌現實現民主的諾言。凡此種種都說明,中國的政治不清明。法治肯定建立不起來。另一方面,和人治息息相關的現象就是,如果有一個反對黨,不管它違法或不違法,法院可以照判有罪。有一些人在大街上打橫幅,要求官員公布財產,這些人都被治罪。法院按照共產黨的指示定罪。雖然憲法上稱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法院又會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定罪,而實際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共產黨是執政黨。又是行政權和司法權合一。按照孟德斯鳩的說法,一切都完了。這樣的亂象不知道何時才能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