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过度解读之“道不同不相为谋”
老几 2014.6.23
道不同不相为谋,语出《论语·卫灵公》:【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汉语词典里面是这样解释的:“走着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谋划。比喻意见或志趣不同的人就无法共事。”通常人们一有不同意见,就用这句来结束争议。那么这是不是孔子的原意?答案:是也不是。这是个被过度解读的典型例子。
在说这个问题以前,请我们一起看一下什么《论语·卫灵公》开篇讲述的一个故事:卫灵公向孔子请教军事。孔子回答说:“祭祀礼仪方面的事情,我还听说过;用兵打仗的事,从来没有学过。”第二天,孔子便离开了卫国。『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
孔子是以“仁”为本,反对战争这种不仁之举。所以当卫灵公意欲发起战争时,孔子就“道不同不相为谋”,当即离开。这里的不同,是“仁”与“不仁”的不同,是根本的不同,没有调和的余地。
注意《论语》原文中前后三句是: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子曰:“辞,达而已矣。”
这三句人们历来想当然的分开解说,岂不知说的是同一件事情。孔夫子的意思是:只有确定君主的志向是值得尊重的时候,才能食其俸禄;当君主志向不仁的时候,不能与其共事;辞行时,只要表明意思就行了(不必废话)。
请注意“辞”在这里是一辞双关,既当辞行,又当言辞。这是古汉语精妙之处,老子孔子很多地方都用此妙计。今人不谙事理,强拆硬解,非此即彼,其法甚谬。断句亦同此理。学会《论语》,自然能够知道如何断句。此乃“照接证易”第一妙法。
顺便说一下,这章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孔老之异同,至此昭然若揭!
言归正传。孔子有教无类,诲人不倦,断不会为了意见方法上的不同而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么什么时候当谋?什么时候不当谋?很简单,当仁则谋,不当仁则不谋。一起讨论学习,道不同亦可相为谋。
余者,依此例。
附注:
这篇是因“三合一”网友讨论中一句话所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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