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的过程谈范例
从去年初左右<论范例>成文之后至今,主要在万维网和八股问网上传播开来,我听到对此书最多的抱怨是,“太难懂!”(最近抱怨的如紫荆棘鸟等网友)。
我在成书的过程中也谈过这个“难懂”的问题。我大意是说,范例的思想继承的是西方哲学历史至今的主要流派并发展了。如果不熟悉那些哲学思想,要理解范例会有极大困难,如果可能的话。从另一方面说,作为作者是否有责任解释清楚范例的思想呢(紫荆棘鸟网友问)?无疑,我认为网友的看法是对的。这就像牛顿或莱不尼滋发现了微积分,他们也有责任对只懂得算数而不懂分数-欧洲人当时认为分数很难-的人解释清楚。所以,让我将“是否范例是哲学的微积分?”这个问题暂时放在一边,我试着从另一方面,从认识的发展来解释范例的思想,希望能够对愿意学习哲学者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一个孩子从出生长大过程中,首先进入大脑认识的对象是外界的事物,如父母,玩具,食物等。哲学史的发展也是如此。在古代不论中西,思想家们首先想的是世界是怎么回事,由什么构成的。这就有了泰勒斯的水,中国的“金木水火土”的阴阳五行之说。这种认识也是首先来自外界和儿童的的认识发展一样。儿童长大了就会认识到自己的欲望是无限的。哲学的发展也使哲学家不再满足于有限的具体的事物,而追求无限和绝对的事物。此种追求导致了抽象概念的产生-如古希腊前期的哲学家,巴门尼德,毕达哥拉思等的思想和神的假定。值得注意的是,如同一个成年人认识到追求外界的事物无止境后,哲学家同样认识到抽象出来的事物的极限,因而对外界的探索也走到了尽头。这个成年人如果继续探究,这时要检查自己的追求,它们原来是来自内心的欲望。哲学家们也开始向内心探讨自己的观念的来源,这第一个哲学家就是近代哲学开山祖师,法国哲学家笛卡儿。
笛氏首先确定了哲学观念产生的主体存在无疑,也就是给哲学知识开始寻找一个基石。他的著名口号是,“我思故我在”。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的知识来源-经验-是如何产生的?英国的三位哲学家,尤其是休莫,发现了“自然界本身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人类无意识加入自己认识的结果。继后给人类的主观方面在认识中的作用“正名”的是德国的康德,他的解释是范畴的观念来源与人类内心。康德的同胞黑格尔进一步认为,人类在认识过程中的“里-外”事物,即思想和自然,其实是一回事 - 这就又回到了巴门尼德“思维和世界同一”的论定。最后,海德格尔所做的,是“掀翻”他以前同胞结论的一切,而告诉世人,科学的发展已经使人类文明进程中笛氏的“分析思想”走到了极端,最重要的问题是“整个我们的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海氏的提法也重新回到了巴门尼德的“存在问题”。海氏的”存在提问“,我认为,犹如站在庐山的大雾中埋怨庐山无路,给我一种”只源身在此山中“的感觉。范例主要是对思维的研究。思维是人的内心世界的来源和顶点-至此,范例和自然联为一体了。
从另方面看,范例思想所作的,就是挖掘出海氏背后”存在问题“的原因而开辟出一个新的天地。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海德格尔就没有范例:今天中国的范例哲学是德国20世纪存在主义的继承和发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