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与官(四)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四百六十三
贼越来越大胆,就在我到潍坊补正诉讼材料的当夜,贼再次光顾了我这个被潍坊市政府折腾的空空如也、一直处于产权不确定状态的家。
大约四点多,我起来后,到一楼、发现大厅里灯火通明、前后窗俱开着。心中不由咯噔一下、知道是又进贼了。战战兢兢的、挨个屋子查看,待到一楼厕所时,发现从来开着的门竟然给锁上了。难道是贼还没走?又拧了几次把手,然后找了把锤子握在手中,边砸门、边喊:“谁在里面?再不出来我就报警了!”没动静。反复几次后,只好真的去拿手机报警。
打110
后,时间不算长,来了三个警察。说也怪,警察居然很轻松就把厕所门打开了,里面没贼。据警察分析,贼应该是在我去拿手机的时候溜走了。
清点这次失盗物品,发现除了我在火车上未吃完的食品全部丢失、外加短裤口袋中的几十元钱,还少了一件穿在身上的T恤。偷吃,是该贼一贯的作风。但偷T恤,却有点反常。好像贼也看我的博客,知道了我在《贼与官(三)》中的想法。
这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贼啊。只是三月至今,就已经偷了三次。加上2011年我被中宣部的秘密警察构陷后不久发生的那一次,已经是第四次。每次都偷吃。尤其是第三次,狗日的还煮了看门人用来喂鸡的一锅玉米饲料吃。此贼子之狼心狗肺,又岂能是用常识就可琢磨的?
贼的心理无从捉摸---尤其在这样一个虽然腐败丛生,但叫花子都已经以讨要真正的食物为耻的时代。怎么看,都觉得顾晓军先生分析的有道理:此贼绝非意在食品。而是在搞心理战。直到写此文时,我还在后怕:如果当时贼从反锁中的厕所里冲出来,又会怎样呢?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贼此番在屋门前留下了一支签字笔,是啤酒厂商的赠品,上书“银麦啤酒”字样。这是四年来的四次作案中,贼留下的唯一物品。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违法的潍坊市政府造就了石三生我七年来的冤案难结。高院终审了的判决形同草纸。因政府违法造成的房屋产权不确定,导致房产日日的在荒废中、什么都做不了。而贼却趁机一次又一次的光顾。人世间若真有正、邪之说。石三生我与潍坊市政府,潍坊市政府与贼。三者之中到底谁是正,谁又是邪的呢?
不由得想起当年我随顾晓军先生一道质疑洋人杨恒均时,一个澳大利亚人报的记者给我发邮件:“看你们好似三英战吕布,到底谁跟谁是一头的?”你瞧,一个专门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澳大利亚记者都搞不清谁跟谁一头。石三生我与贼及潍坊市政府,恐怕也没有人能分得清谁正、谁邪了吧?
堂堂一披着“为人民服务”外衣的潍坊市政府,会承认自己是在做恶、在走邪门歪道的吗?
【石三生 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 08:07 告潍坊市政府不作为、申请行政赔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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