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洪志的行骗轨迹中,神化自己以蒙骗他人是一种核心的欺骗手段。但骗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李洪志虽然“神”了自己,但却辱了母亲。
神了“如来”身份,辱了母亲清白
为了与自诩的“如来转世”身份暗合,李洪志玩起修改身份证的把戏,将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但据李洪志母亲芦淑珍当年的同事梁桂清证实,李洪志的父亲和母亲是在她的介绍下于 1951年5月才确立恋爱关系的,如果李洪志真是出生于1951年5月3日,那他母亲岂不是刚恋爱就产子了?如此,芦淑珍不但有未婚先孕之嫌,更有婚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嫌。好在曾亲手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出面进行了指证,李洪志确是生于1952年7月7日,这才还了芦淑珍以清白。李洪志为了神化自己不惜置母亲清白于不顾,其道德秉性可见一斑。
神了“主佛”神通,辱了母亲慈爱
为了展现自己的“神佛”姿态,为弟子做“去情”的榜样,李洪志有将母亲称作自己的“魔”。这在普通人看来,不过当作胡言乱语,一笑而过,但对于将李洪志辛苦拉扯大的母亲芦淑珍却十分不公平。芦淑珍为了养育李洪志历尽艰辛,1972年甚至以抱病咳血之身,为儿子的工作调动问题写信恳请解放军八一军马场补办证明,就算为了这封恳求信,李洪志也不能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辱没了母亲的慈爱。更何况,在法轮功话语中,“魔”不但是一种邪恶身份的界定,极端者甚至有被“除魔”的危险,法轮功中被“除魔”至死的案例令人怵目惊心。李洪志为了“神化”自己,居然不惜辱没母亲的慈爱,甚至让母亲身处险境,实在其心可诛。
神了“来子”“传奇”,辱了母亲颜面
李洪志从一个毫无建树的小号手,一跃成为一个拥有众多信众的邪教教主,并在美国坐拥巨额财富,豪车出入、豪宅居住、美女相陪,多少可以称作是一个“传奇”。但这个“传奇”充满了太多的谎言和鲜血,“神”了自己,却让母亲无颜再见街坊邻里。老邻居对李洪志的“神通”不以为然:“有啥,他是个神童啊……不相信”;志曾经的领导万向新听说李洪志的“神功”后说:“在跟前儿我能给他两耳光子,一直到今天我也没信”……在邻里眼中,李家早已成了一个令人不齿的笑话,芦淑珍只能羞愧难当的澄清:“他有什么功啊!他小时候有没有功我还不知道?你别听他瞎白话。” 如今,芦淑珍蛰居海外有家难回,这其中既有现实的原因,恐怕更有无颜见昔日邻里的意味。
“我自只求‘主佛’爽,哪管母亲愧与羞?”,这正是李洪志贪名逐利、招摇撞骗丑态的集中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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