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千億港元財產的富婆龔如心病逝後,引發遺產爭奪案。審理龔如心遺產案的香港高等法院大法官任懿君,在結束庭審時曾引用聖經中的一段經文說:“世人行動,實系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聚積財富,不知將來有誰收取? (詩篇39:6)”經文所說,正是龔如心的寫照,也常是世人的寫照。對於財富,人需要從神而來的智慧。從聖經箴言書至少可以學到十二個方面關於金錢的人生智慧。
1.貪戀金錢,結局是害己命,也擾害己家
箴言1:18-19 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箴言15:27 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
2.不義之財不可取
箴言10:2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耶利米書17:11)
3.不可依仗自己的錢財,錢財無定,會飛走
箴言11:28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箴言23:5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
4.不勞而獲之財,必消耗
箴言13:11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5.用詭詐之舌所得之財,如浮雲
箴言21: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6.以高利積財,會是給別人積蓄
箴言28:8 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7.想要急速發財,結局是窮乏
箴言28:20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箴言28:22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8.與人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
箴言29:24 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9.欺壓搶奪貧窮的必被奪去
箴言22:22-23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箴言22:16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10.憐憫周濟貧窮的神必償還
箴言19:17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箴言28:27 周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11.比錢財更寶貴的是敬畏耶和華,行事公義
箴言 15:16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 箴言 16:8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12.神啊,求袮使我不窮也不富
箴言30:7-9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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