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与官(五)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四百七十二
中共所有的好事,都与我无关:什么习总出席青奥会、会见潘基文了,什么习总时隔11年又要出访内蒙古了,以及习总语录发行一举突破1000万册了等。
好事与我无关。但因为有个锲而不舍地贼盯着我,且这个贼终于偷到了很符合政府意愿的物品。所以,我之倒霉倒是不得不与政府挂上了钩。不敢污指政府是贼,却不得不说贼与政府果然是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呀。
除了想让警察给我做个笔录---将我已经梳理好的丢失物品做一备案。在这里,不妨先说一二,也好让读者朋友看看我有没有冤枉了贼、侮辱了政府。
丢失的物品中,有这次为了办理孩子的户口所必需的三大件---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你们说,这个该死的贼为有什么理由要偷这些东西呢?记得那年我的车被砸,延边那个混蛋把钱都偷走以后,还特意跑回去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送回了车里。可潍坊这个混蛋却为何要偷走这三样对他来说百无一用的东西呢?
当然,为了表示自己就是一个该死的贼。这个小王八蛋还再次偷走了我一双旅游鞋,外加一盒大酱、一小瓶未开封的调和油,以及钳子、台灯等。
此外,贼还偷走了一份文件。在多达几十份文件中,我实在搞不懂贼为什么单单偷走了这一份?难道是为了将目标指向曾经与政府在庭辩中驴唇不对马嘴的另一方吗?
但不管怎么说,贼第五次光顾,让我损失惨重。终于熬到山东给二胎落户不需要搭配准生证了,才办好的出生证却被狗日的偷去了。不落户口,就没有学籍。没有学籍,孩子的入学不就要耽误了吗?狗日的难道希望我的儿子永远都是“黑人”?
户口簿被偷的后果就更是严重:历史遗留问题,我那户口簿上的房子早已归还单位。种种原因、还未将户口迁到新房子上。而我因为要筹钱投资,新房子也已经在2007年卖掉。现在潍坊的唯一房产,却因为潍坊市政府与国土局违法登记、颁证,还处在产权不确定状态。
就在这节骨眼上,该死的贼偷去我的户口簿。而要重新打印一份,派出所非得要房产证才行。狗日的贼这不是与政府一道给我出难题吗?
我也曾经怀疑贼与潍坊市政府并无瓜葛。可今次盗窃案发生之后,我还有哪怕一点理由不怀疑这贼的动机吗?都残到吃鸡饲料的地步了。却为何要偷这么三个证件以及文件呢?不就是要效仿政府、让我的生计变得更加艰难吗?
顺说,今天去中院终于看到不予立案的裁定。原来不是“诉讼主体不适格”。而是什么“证据不充分”。三起诉讼,怎么可能都是同一个原因呢?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的,竟然是法院不予立案,也不给我一纸裁定,只肯让我站在哪儿看一眼。
也罢,不就是想让我重新走一边程序,再向潍坊市政府、潍坊市国土局提出申请吗?不就是再次起诉,至少要等到两个月之后吗?
谁让天下是你们的呢?谁让这权至今还是超越了法之上呢?就民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吧?
不知畅销超过千万册的习总的治国理念中,是否有关于司法公正的阐述。如果有,潍坊市政府的行径是否在与之唱反调呢?如果没有,大家买了岂不是空欢喜?
【石三生 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18:39告潍坊市政府不作为、申请行政赔偿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