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度女人殉丈夫的陋习扯起
印度,也许是在某些地区,有一种陋习,当丈夫死了,有的女人自己,或者被人投到火堆上,被活活烧死,为了殉那个死鬼丈夫。这样的传统,简直骇人听闻的。
英国统治了印度后,曾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如果强迫女人殉葬,就绞死罪犯。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后,当地部落的酋长们去找英国总督,声称:这是我们的传统,云云。英国总督是这样回答他们的:我们英国也有一个传统,那就是:每当有人把女人烧死,我们就把他们吊死。让我们各自按照自己的传统行事吧。
撇开英国和印度之间的关系及道德不谈,至少,英国在这一点上,代表了文明。每读到这里,我觉得总督的回答逻辑严密,不容反驳,非常解气。
由于法律的强制措施,虽然印度在不太久前,时而还有女人殉丈夫的偶发案例,但现在,基本上消除了印度社会中这种野蛮而可怕的“传统”。
和印度这种可怕习俗有某种相似性的习俗,是中国社会强迫女童缠足。我写了一篇文章,抨击了这种陋习。竟然遭到某些男女的抨击,女人竟为这样可怕的、无疑于残害人的习俗辩护,那还是女人吗?那些人的发言,令我很吃惊的。他们没人性的程度超过了我的想像。我好像看到了当年的红卫兵是如何无知而猖狂的形象。
和社会中某些陋习有关的事情是,有时候,某种人不怀好意,就是在聊天时,也会发难。有人有时喜欢这样问:听说你们中国人吃狗、猫、蛇,甚至老鼠,是吗?对于此类问题,如果你试图去否认,通常没有什么好结果的。
对于此类问题,我一般采取这样的手段,回答他们:一般地说,在某个很小的地区中,有某些中国人吃那类东西的。具体讲,是香港人中,有人吃此类东西。我和你一样,对此感到恶心的。
他们有时还不依不饶:其他中国人就没有吃的?我这样回答:不能说绝对没有,偶然有的地区,也就是靠近香港周围的山区人,才那样干的。他们人口膨胀,饥饿时,也许会吃的。其他地方的人,则很少吃的。辨别的办法是:讲“广东话”的人,可能吃过那样东西的。
世界上不好的东西,像谁先种罂粟植物,谁先得过花柳病,梅毒一类的东西,欧洲人就是互相推的。法国人推给谁,西班牙人又推给谁的。我这里也把他们的逻辑,借来一用的。
在这样情况下,如果他们还对中国人全体表示愤然时,我就进一步说:其实,这种可怕的习俗留下来了,你们英国人还负有一定责任呢!他们会感到奇怪:这怎么讲?
我就告诉他们:很简单。英国人统治了香港很长时间。如果他们制定了法律,像在印度制止女人殉葬那样,比如,谁吃狗肉,要坐几年监狱。那样的话,他们也许就彻底抛弃了这个传统的。
这次,轮到发难者翻白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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