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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佛”与“私生子” |
| 从李洪志言论和他修改生日这两点说明,李洪志不是什么“主佛”,而是“私生子”一个。
这段时期,网上关于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是“私生子”的话题成为热点,众多网友列举了大量的证据。私生子,又称“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通常人们以“私生子”批评某些人不遵守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有着强烈质疑和批评的意思。李洪志究竟是不是“私生子”呢?
一、从李洪志言论自证其是“私生子”。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生命看到过我,没有生命叫过我什么,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与宇宙中一切所构成的东西都不相同……”,这是李洪志2002年3月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关于自己的描述,并且通过法轮功媒体告诉海内外弟子。透过李洪志的“讲法”不难看出,关于李洪志的身世,他自己都说不清,好像有很多来不清、道不明似的。人生在世,谁无父母?通常只有“私生子”才搞不清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不仅如此,李洪志在早期培训录像中还说,“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等等。李洪志自称“法身”无数,挥挥手就能造出无数个“父母”,他究竟是谁的孩子,李洪志自己能说清吗?一个口口声声搞不清亲生父母的李洪志,则是李洪志对“私生子”的语言认同。
二、从李洪志修改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证明其是“私生子”。
在李洪志成长的经历中,他专门做过一件为自己“正名”的行动,那就是篡改出生日期。据《轨迹:李“主佛”是怎样成“佛”的》揭秘,“1994年9月23日,李洪志开车到徐寅筌(时任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处副处长,曾任吉林省及长春法轮功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家,说当年当兵复员落户时年龄搞错了,让徐帮改过来,户口在绿园派出所。当时徐寅筌妹夫王长学正好在绿园派出所当教导员,徐寅筌当场就答应了。第二天,徐寅筌到派出所找到王长学,以李洪志身份证丢失为由补办身份证。”事实上,李洪志的亲生父母李丹和芦淑珍1951年夏天正在热恋,同年秋天结婚。但李洪志为了把自己说成是与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同日,从而标榜自己是“主佛”的目的,于1994年9月24日将原本是1952年7月7日出生,修改成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是释迦摩尼佛诞生日)。这同样证明:李洪志要么是李丹和芦淑珍的“婚前产品”,要么是芦淑珍和另一个不知名男人的“秘密产品”,无论是那一种,都是“私生子”的铁证。篡改出生日期,并办理新旧两张身份证,则是李洪志对“私生子”的行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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