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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法律吗? 有, 是皇帝批准的大清律, 是要老百姓守法, 同时刑不上大夫, 有了功名的人,被社会“举”起来了,都是“人上人”,是受人尊敬的。免受小民百姓一样的法律惩罚. 即皇帝和官员不受法律的约束, 清朝灭亡前,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种前兆:
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
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
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
曾国藩死后20年,大清朝终于灰飞烟灭。
发达国家有法律吗, 有, 美国是这样定义法制国家的. 法制国家首先是政府要守法. 那么老百姓要不要守法? 当然要, 老百姓不守法, 马上面临政府部门或执法部门的制裁. 大清朝老百姓都得守法, 在美国老百姓岂敢不守法, 关键的进步是政府守法.
那么美国法官是干什么的? 美国老百姓受到法律制裁, 就去打官司, 告政府, 或老板赔偿, 告警察执法过度. 本人出国就栽了, 一跟头栽了六年, 靠告老板打赢了一场官司, 确切的说老板认输了, 接受庭外和解, 赔钱与我, 我买了第一辆车, 慢慢地过上了好日子, 以后没少和警察打官司, 有赢有平, 就是没有输过, 原因是警察执法过度, 赢了, 罚单作废. 平了, 罚金减半, 不长保险. 美国老百姓都跟我一样, 打赢了官司, 才觉得自己是个人物, 才更爱国.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规定共产党是国家的执政党.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 我的理解是党和政府要守法. 光要老百姓守法, 是大清朝. 加上要政府守法, 是资本主义国家. 只有党和政府都守法, 才是社会主义法制.
如果发生强制拆迁, 强迫征地, 当官的贪污受贿, 包二奶, 让老百姓打赢官司, 中国肯定比美国还稳定, 谁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 十三亿人民坚决不答应, 得到十三亿人民的拥护, 还有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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