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幼河的博客  
在美國混日子。  
https://blog.creaders.net/u/3328/ > 複製 > 收藏本頁
我的名片
幼河
註冊日期: 2010-01-13
訪問總量: 12,471,168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最新發布
· 下羚羊谷
· 觀北京鼓樓
· 真正恐懼的是他們
· ZT:MIT陳剛教授自述
· ZT:我的岳母
· 王朔:美國走馬觀花
· 大神于敏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小說】
· 我的約翰
· “我怎麼會後悔呢?”
· 回顧與情感
· 聊齋新編
· 愛的傳遞
· 面子
· 哭的孩子有奶吃
· 自尊
· 感情
· 嘿嘿,“法治 ”
【隨感雜談】
· 那時的什剎海……
· 美墨邊境牆
· 反光
· 請根據常識判斷……
· 川普被“翻篇”之前
· 川普的競選策略
· 麥凱恩的風度
· 洋“芝麻醬”
· 新冠肺炎疫情簡述
· 侃“正人君子”
【摘編文章】
· 真正恐懼的是他們
· 大神于敏
· 美國是民主國家
· 女知青和農民丈夫
· 生死之痕
· 撒謊成性的川普
· 你怎麼想?
· 川普心理分析
· “華川粉”白描
· 美國華人的根本利益是什麼?(外
【旅遊】
· 糟糕天氣的旅遊
· 馬蹄灣
· 猶他州南部的三個國家公園
· 象海豹
· 加州的紅杉樹
· 太浩湖和優勝美地
· 從陡峭點到大蘇爾
· 彩色海灘
· 墨西哥城逛街
· 觀賞帝王蝶
【紀實】
· 進了急診室
· 欺詐之都(下)
· 欺詐之都(上)
· 是諸葛亮也沒用
· Liz是個小獅子狗
· 羅將軍
· 農場軼事
· 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變遷
· 母親在“文革”之初
· 針對華人的盜賊
【散文】
· 老北京的景兒
· “兩害相權取其輕”
· 最後的告別
· 漸漸遠去
· 多想相聚在夢中
· 我不懂養狗之道
· 我是個普通人
· 老北京有特色的景兒
· 自斟自酌
· 回憶像陳年老酒
【轉貼文章】
· ZT:MIT陳剛教授自述
· ZT:我的岳母
· 王朔:美國走馬觀花
· ZT:赤腳資本家孫立哲
· ZT:一個知青偶像的沉浮
· ZT:太平軍殘部沒到過智利
· ZT:“英國辛德勒”尼古拉斯.溫
· ZT:世界上最偉大的騙局
· ZT:民國不是個美好時代,也沒男
· ZT:美國的分裂正在加劇
【隨手一拍】
· 下羚羊谷
· 觀北京鼓樓
· 反光
· 下羚羊谷
· 等待
· 向着太陽唱起歌
· 小海灣里的鯡魚群
· “醜小鴨”
· 珊瑚蟲和海葵
· 海灣邊的白鷺
【刪除】
· 刪除
· 刪除
· 刪除
· 刪除
· 刪除
存檔目錄
06/01/2024 - 06/30/2024
04/01/2022 - 04/30/2022
01/01/2022 - 01/31/2022
11/01/2021 - 11/30/2021
10/01/2021 - 10/31/2021
09/01/2021 - 09/30/2021
08/01/2021 - 08/31/2021
07/01/2021 - 07/31/2021
06/01/2021 - 06/30/2021
05/01/2021 - 05/31/2021
04/01/2021 - 04/30/2021
03/01/2021 - 03/31/2021
02/01/2021 - 02/28/2021
01/01/2021 - 01/31/2021
12/01/2020 - 12/31/2020
11/01/2020 - 11/30/2020
10/01/2020 - 10/31/2020
09/01/2020 - 09/30/2020
08/01/2020 - 08/31/2020
07/01/2020 - 07/31/2020
06/01/2020 - 06/30/2020
05/01/2020 - 05/31/2020
04/01/2020 - 04/30/2020
03/01/2020 - 03/31/2020
02/01/2020 - 02/29/2020
01/01/2020 - 01/31/2020
12/01/2019 - 12/31/2019
11/01/2019 - 11/30/2019
10/01/2019 - 10/31/2019
09/01/2019 - 09/30/2019
08/01/2019 - 08/31/2019
07/01/2019 - 07/31/2019
06/01/2019 - 06/30/2019
05/01/2019 - 05/31/2019
04/01/2019 - 04/30/2019
03/01/2019 - 03/31/2019
02/01/2019 - 02/28/2019
01/01/2019 - 01/31/2019
12/01/2018 - 12/31/2018
11/01/2018 - 11/30/2018
10/01/2018 - 10/31/2018
09/01/2018 - 09/30/2018
08/01/2018 - 08/31/2018
07/01/2018 - 07/31/2018
06/01/2018 - 06/30/2018
05/01/2018 - 05/31/2018
04/01/2018 - 04/30/2018
03/01/2018 - 03/31/2018
02/01/2018 - 02/28/2018
01/01/2018 - 01/31/2018
11/01/2017 - 11/30/2017
10/01/2017 - 10/31/2017
09/01/2017 - 09/30/2017
08/01/2017 - 08/31/2017
07/01/2017 - 07/31/2017
06/01/2017 - 06/30/2017
05/01/2017 - 05/31/2017
04/01/2017 - 04/30/2017
03/01/2017 - 03/31/2017
02/01/2017 - 02/28/2017
01/01/2017 - 01/31/2017
12/01/2016 - 12/31/2016
11/01/2016 - 11/30/2016
10/01/2016 - 10/31/2016
09/01/2016 - 09/30/2016
08/01/2016 - 08/31/2016
07/01/2016 - 07/31/2016
06/01/2016 - 06/30/2016
05/01/2016 - 05/31/2016
04/01/2016 - 04/30/2016
03/01/2016 - 03/31/2016
02/01/2016 - 02/29/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09/01/2015 - 09/30/2015
08/01/2015 - 08/31/2015
07/01/2015 - 07/31/2015
06/01/2015 - 06/30/2015
05/01/2015 - 05/31/2015
04/01/2015 - 04/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1/01/2014 - 11/30/2014
10/01/2014 - 10/31/2014
09/01/2014 - 09/30/2014
08/01/2014 - 08/31/2014
07/01/2014 - 07/31/2014
06/01/2014 - 06/30/2014
05/01/2014 - 05/31/2014
04/01/2014 - 04/30/2014
03/01/2014 - 03/31/2014
02/01/2014 - 02/28/2014
01/01/2014 - 01/31/2014
12/01/2013 - 12/31/2013
11/01/2013 - 11/30/2013
10/01/2013 - 10/31/2013
09/01/2013 - 09/30/2013
08/01/2013 - 08/31/2013
07/01/2013 - 07/31/2013
06/01/2013 - 06/30/2013
05/01/2013 - 05/31/2013
04/01/2013 - 04/30/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2/01/2013 - 02/28/2013
01/01/2013 - 01/31/2013
12/01/2012 - 12/31/2012
11/01/2012 - 11/30/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8/01/2012 - 08/31/2012
07/01/2012 - 07/31/2012
06/01/2012 - 06/30/2012
05/01/2012 - 05/31/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3/01/2012 - 03/31/2012
02/01/2012 - 02/29/2012
01/01/2012 - 01/31/2012
12/01/2011 - 12/31/2011
11/01/2011 - 11/30/2011
10/01/2011 - 10/31/2011
09/01/2011 - 09/30/2011
08/01/2011 - 08/31/2011
07/01/2011 - 07/31/2011
06/01/2011 - 06/30/2011
05/01/2011 - 05/31/2011
04/01/2011 - 04/30/2011
03/01/2011 - 03/31/2011
02/01/2011 - 02/28/2011
01/01/2011 - 01/31/2011
12/01/2010 - 12/31/2010
11/01/2010 - 11/30/2010
10/01/2010 - 10/31/2010
09/01/2010 - 09/30/2010
08/01/2010 - 08/31/2010
07/01/2010 - 07/31/2010
06/01/2010 - 06/30/2010
05/01/2010 - 05/31/2010
04/01/2010 - 04/30/2010
03/01/2010 - 03/31/2010
02/01/2010 - 02/28/2010
01/01/2010 - 01/31/2010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說說劉漢喊冤
   

            說說劉漢喊冤

 

    中國大陸官媒報道,2014052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劉漢、劉維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故意殺人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此,劉漢、劉維等36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審法律程序。這是十八大以來判處的性質最為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此前我在視頻中看到劉漢黑社會案庭審時,劉漢失控,精神崩潰的樣子;當時我的心中不由自主地有種“幸災樂禍”。這個為非作歹的惡棍,你知道什麼是痛苦了吧?你也有今天。我不知道該如何評論自己的這種感情;看到一個人痛苦萬分我會快意。可這個人在當黑社會頭子的時候,不知道讓多少遭受欺的普通平民百姓敢怒不敢言。然而,中國大陸像劉漢兄弟這樣大大小小的黑社會集團比比皆是。劉漢和劉維兄弟及其同夥僅僅是被打到的“蒼蠅。中國專制制度下形成的腐敗,已經讓整個社會爛透了,不可救藥!這些黑社會集團之所以能為非作歹,有恃無恐,就是貪官污吏的濫用手中的權力。

    在我看來,現在中共高層對劉漢黑社會團伙案已無大興趣。當初王岐山們是想通過劉漢案件給周永康增加罪名。然而,去年就“岌岌可危”的周居然到現在也沒有被“殺雞給猴看”,看來周的案子整不下去了,要不了了之了。為什麼呢?網上人們多是這樣猜測:中共的元老們沒有就周案“統一思想”,怕除掉周后,下一個就是自己。我對中共高層決定如何處置周沒什麼興趣,無非是派系爭鬥。說到腐敗,中共高層人人有份。

    既然這樣,草草處理劉漢黑幫案算是給民眾一個交待。官媒報道,劉漢案是經過“400多名民警,先後奔赴四川、貴州、深圳等地調查取證,行程數十萬公里,依法詢問證人1000多人,採集、調取大量證據資料”的。不過其中有這樣的話,“對公訴機關的部分指控依法不予認定、不予採納或予以糾正”。什麼意思?那就是網上廣大網友的質疑:劉漢黑幫們能為非作歹,肯定是有保護傘。這些手握絕對權力的中共官員不得到利益會平白無故地庇護劉漢黑幫?然而劉漢本人所定的15項重罪中竟然沒有行賄罪。

    請看劉漢被認定的罪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串通投標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我看過審判劉漢黑社會集團的報道。其中提到他們“賄賂拉攏國家工作人員,形成保護傘”。“檢方指控並證實,劉維通過過年發紅包,出資購車,多次給予現金等方式拉攏、腐蝕劉學軍(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劉忠偉(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和呂斌(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原處長)的犯罪事實”。“檢方指控,20025月,被告人桓立柱與仇德峰等人在成都‘卡卡都’俱樂部與人發生爭執後將尚東泉殺死。劉漢派人疏通關係,桓立柱、王宏偉在被關押36天后釋放,仇德峰被判刑4年”。說說看,如果劉漢黑幫們不行賄,兇手怎麼會被如此輕判?然而這些罪行居然都沒有被定罪。公開的資料表明,受賄的都是些中共貪官中的“小蒼蠅”。更大的受賄者是什麼人沒有公開。有沒有?肯定有!不然在宣判前,現年48歲的劉漢為什麼會大喊自己“被陷害了,被冤枉了”?人們會通過簡單的邏輯推理判斷,劉漢在案發後會供出很多受賄的中共官員。結果,這些受賄貪官居然都逍遙法外,而劉漢成了替死鬼。他怎能不喊冤呢?

    現在劉漢已經沒用了。為什麼還要通過這個案子來“敗壞中國共產黨的名聲”?那,劉漢黑幫的行賄罪就不能定了。不然,大批貪官也跟着在法庭上“表演”,劉漢的罪行就“更大”了。

 

附錄:劉漢被起訴內容中為何不包括行賄罪(摘編)

2014-04-03

 

    被尊之為“建國以來最大黑社會犯罪集團首惡”的前中共四川省政協常委劉漢同志上月三十一日開始在湖北受審之後,筆者在網上瀏覽到的一篇題為《劉漢花1000萬買人頭與讓利22億傍靠山》的博文中寫道:劉漢受審,引國人關注有三:一、四川首富,家財高達400億;二、黑社會老大,身負有9條人命;三、有北京高官背景,這也是最吸引人們眼球之處……在我們的社會中,一個身負9條人命的黑老大,竟然在商海中打打殺殺混了20多年卻“平安無事”,而且還成了四川首富。人們不禁要問:憑什麼?!

    該博文中揭露說:隨着劉漢受審的深入,有關於他犯下的罪行細節也越來越多地曝光於天下。據荊楚網報道,劉漢曾遭“有眼不識泰山人”的人持槍頂頭受辱,為解心頭只恨,劉漢竟然花1000萬元買對方人頭。如不是對方害怕,找人擺平,劉漢人命就會“湊整”了……

    當地官員想升官,要找這位號稱“第二組織部長”的劉漢幫助;當地政法委官員為了巴結他,竟然為其提供槍支彈藥。請官員吃飯,劉漢敢出“重手”:金銀首飾、翡翠等,幾十萬上百萬奉上。這還不算,他為了靠上“神秘商人”周斌,號稱“常勝將軍”的劉漢,卻做起了“賠本”的買賣,僅一筆交易就讓周斌獲利上千萬。為了傍上北京那位“你懂的”高官做靠山,劉漢竟然讓利22億!

    回頭再看,身負9條人命的劉漢,敢於公開叫囂花1000萬買人頭,是因為他花了要比這1000萬多高出幾倍、幾十倍、數十倍價錢買來的膽量。他的膽量,來自於法律對他的失效;他的膽量,來自於他榜上的靠山就是“法律”。劉漢花巨資榜上的靠山,可以讓劉漢“利滾利”,成為四川首富;劉漢花巨資榜上的靠山,可以讓劉漢不必再親自動手,他可以借刀殺死他的死敵。

    但是,被劉漢一付“大義凜然”的神態徹底蔑視了一把的湖北咸寧市公堂上傳出的消息卻是“雖然案件相關文件和警察調查報告顯示周濱和劉漢至少有兩宗生意上的往來,但周濱的名字並沒有出現在起訴書中”。

    當時反應最快的當屬香港《南華早報》,其在第一時間發出的相關報道中說:周濱的“黑手套”、四川商人劉漢涉黑案今日(331日)在湖北省咸寧市開審。劉漢在庭審中沒有認罪,而包括最高法副院長等高級官員出席旁聽了庭審。據報和劉漢有關的周濱則沒有在起訴書中被提及。

    根據筆者在第一時間內的網上搜索結果,境外數十家中文網絡媒體關於劉漢被起訴中並未涉及周濱的相關報道內容都晚於香港《南華早報》和中共政權在香港經營的大公網,但筆者在着筆本文的四月二日再次上網尋找時,《南華早報》的報道原文仍還存在,大公網給出的”回答“已經是“您瀏覽的頁面暫時不能顯示哦!”和“您正在瀏覽的網頁可能已經被刪除或轉移”。

    筆者在本專欄前面的文章中已經說過,事實上不但周永康窩案的犯罪嫌疑人們,無論是他的家屬還是他的馬仔們隨時都會再有“自殺”、“病逝”的可能,由當局以“打黑除惡,為民伸冤”的高尚名義替周永康脫罪的可能性也已經出現,最典型的當然就是當局趕在至今還未對周永康窩案的的第一犯罪嫌疑人周永康本人,以及第二犯罪嫌疑人周濱以及周家親屬中的所有涉案人給個公開的說法,在他們全都被“失蹤”的前提下匆忙要把依仗他們的庇護才得以無法無天的劉漢、劉維兄弟涉黑罪案公開審理,實在是不能不令人懷疑當局是否懷有殺劉漢滅口以為周永康父子脫罪(減罪)的目的。

 

劉漢15罪竟無行賄 受審幹部僅至副處級

2014-05-24

 

    48歲的劉漢一直遊走於官商兩界,結識不少高官。涉案後,劉漢、劉維兄弟等36人被控15項罪名,卻唯獨沒有“行賄罪”;知情者稱,這是為不牽涉其高官朋友圈,以免打擊面過大。

 

3名受審幹部僅至副處級

 

    據了解,1997年,他在四川綿陽成立漢龍集團。此後,他結識了不少實權派官員。此前,據起訴書指控,劉漢、劉維利用巨額非法所得,以黑金“尋找”黑傘,透過拉攏、賄賂腐蝕國家工作人員,逃避法律追究。在同案受審的36人中,3名政法幹部因充當“保護傘”站上被告席。他們分別是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前政委劉學軍、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劉忠偉、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前處長呂斌。最高級別不過是“副處級”。

    然而,在劉漢的官場朋友圈中,生意夥伴周濱之父系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此外,已經落馬的四川省前副書記李春城、前副省長郭永祥和省政協前主席李崇禧,都是劉漢官員朋友。

 

滇書記被指接舉報“不便過問”

 

    據消息人士指出,曾收受劉漢財物的高官,還包括海南、雲南和四川的現任或前任高官。《財經》雜誌曾不點名指出這些高官,根據對應職務,他們分別是:前德陽市委書記、現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方小方;前阿壩州委書記、現四川省委常委兼成都市委書記黃新初;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前四川綿陽市委書記、現任海南省委常委兼副省長譚力;前河北省長季允石太太鄧秀蘭,前內蒙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周德海等。

    此外,有消息透露,現任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與劉漢在相關項目上亦有交往。雲南省政協前副主席楊維駿,曾實名舉報劉漢在當地礦業交易中涉嫌利益輸送。但是到了20118月,秦光榮接任雲南書記後,楊維駿曾建議秦對其舉報徹查,秦卻以不便過問推託。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