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67-68年
幸福,是個多耀人眼目的字眼,人人都嚮往着幸福,都希望自己幸福。
自然,不同階級對於“幸福”的理解是不同的。
有的人對幸福的理解是穿上花花綠綠的襯衣,吃上香噴噴的米飯。“你們現在真幸福啊,能吃上白米飯。我們過去連殘羹剩飯都吃不到呢。”就體現了這一種人的幸福觀。
有的人對幸福的理解是背上書包上學去:“你的現在可真幸福,有機會上學念書。我們過去連飯都吃不飽,哪裡有心思去想到念書呢?”就體現了這一種人對幸福的理解。
有的人對幸福的理解是沉浸在愛情之中。
資產階級剝削階級的所謂幸福,就在建築在別人痛苦上面的燈紅酒綠的奢侈生活,《共產黨宣言》中指出了。
赫魯曉夫的幸福就是“土豆燒牛肉的共產主義”。
雷鋒對幸福的理解是為人民服務。
馬克思對幸福的理解是鬥爭!
這種種的幸福觀我們都見到過。
然而在過春節的時候,又看到了“幸福”這個字眼。“當代人類最大的幸福,莫過於沐浴在毛澤東思想的陽光之下了。”
於是我想,人類都幸福了。因為毛澤東思想的陽光照耀着全世界。假如幸福的反義詞是痛苦,那麼也就是說,人類已經不存在痛苦了。“你沐浴在毛澤東思想的陽光之下,非但不感到幸福,還要感到痛苦豈非有些反動?”
還需要為人類的解放去鬥爭嗎?不需要了,目前毛澤東思想的陽光普照着全世界。“沐浴在毛澤東思想陽光之下”的“當代人類”都已經有了“最大的幸福”,還需要你去奮鬥些什麼呢?
其實,何必要等到有了毛澤東思想才感到幸福呢?早在馬克思創建了馬克思主義的時候,就應該感到幸福了。作為“中國革命人民的一員”,早在“十月革命一聲炮響送來馬克思主義”的時候,哈,幸福了。這時候沐浴在馬克思主義的陽光之下,豈不也應該感到“最大的幸福”嗎?當然和馬克思主義陽光照耀的德國人民比起來,還沒有他們幸福。
你在為人民服務,感到幸福,我不在為人民服務,也感到幸福;你在鬥爭,感到幸福,我不在鬥爭,也感到幸福;你在工作,感到幸福,我在睡覺,也感到幸福。因為我們都“沐浴在毛澤東思想的陽光之下”,因為我們都受到“紅太陽直接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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