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u, Xiaolong
一九六六年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開始時,我是高中二年級學生。於六八年底奔赴蘇北農村插隊,吃盡人間辛苦,終于于七七年首批考入南京某一大學,繼而攻讀碩士學位,八八年初來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時至四十歲整。 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而我卻被一自稱為百萬富翁的人迷惑的暈頭轉向。話還得從頭說起。
九二年初,我來到紐約市一所大學做博士後,我太太一時還未找到工作。以後她偶然在世界日報看到一則廣告“誠徵大廚入股”,這是一家中餐館的老闆刊登的。就打電話去問,能否以企枱的身份入股。老闆聽後表示感興趣,約我們次日去餐館面談,並用便餐。太太聽後,非常高興,也立即將這個好消息告訴我。我當然全力支持。次日傍晚,陪同太太前往這家中餐館應徵。
這家餐館位於紐約市下城,距離中國城不遠,面積不算大,也不算小。街上人來人往,車輛穿流不息,真是做生意的好地方。餐館裡面裝飾得也很好,約有四十個位置,牆上掛着一副“百鳳朝陽”的刺繡畫。老闆和老闆娘都是來自台灣,約模和我們年紀相仿。老闆着西裝,領帶,皮鞋。老闆娘燙着一頭捲髮,身着黑色禮服,耳朵和手上的珠寶閃閃發光。見面後,他們非常熱情,當即招呼一位女企枱送來茶水和菜單。盛情之下,我們點了一份陳皮牛,一份芥蘭雞,然後邊吃邊聊。菜的味道很不錯,至今記憶猶新。在言談中,老闆向我們透露,他們來美國已多年了,有幾百萬家產。經過面試,我太太被錄用在餐館作企枱。第二天上班,工資每日六十五元,且入一股一萬五千元,每月利息按一分五里計算,及每一萬元付一百五十元利息。
在紐約市這樣一個高消費城市,每一個人都得拼命工作,否則難以生存。但人多粥少,工作相對難找。而我太太卻從世界日報一則小廣告上,結識了這樣一對熱情善良的夫婦,他們賜予工作機會,接納入股,還每月付高利息。在回家得路上,望着曼哈頓的繁華世界,霓虹燈光閃爍,我們真是興奮無比。雖然在這異國他鄉,我們舉目無親,但此刻我們卻感到分外親切。“還是中國人幫中國人啊!”“台灣人多富裕啊!”“世界日報真管用!”我倆不停地交談着,一直沉浸在喜悅之中。
我們住在我工作單位附近,我每日步行到學校上班,但我太太卻得每日先乘汽車到地鐵站,然後轉乘地鐵到餐館上班。由於是第一天上班,交通不熟悉,我就陪同太太前往。餐館一切如常,只是昨日見的女企枱不見了。後來據老闆說,她也是大陸留學生的太太,但牙長的不好,是虎牙,來後把我們餐館生意吃掉了,所以叫她走了。我們聽後,心裡都內疚了好一陣子。
我太太的餐館工作包括接台子,及客人來了即上茶水,面干,請客人點菜,然後把菜單交給廚房,飯菜好了以後,給客人端上。客人走後,要翻台子及打掃桌面,換上乾淨餐具。中餐和晚餐期間,客人較少。那時要幫助摘菜,包餛飩。有時還要到廚房幫助包外賣,甚至送外賣。晚上堂吃客人較少,外賣較多,那也不能坐着,必須要站着。每日工作十個小時,加上路途兩小時,總共十二小時,每一個星期工作六天,為了節省開支,我經常早上送她到地鐵站,晚上再到地鐵站等候,因為汽車和地鐵不是聯運,每次得先付一元五角汽車費,再付一元五角地鐵費,每日交通費要六元,每天晚上看到太太到家,腰酸背痛,小腿腫脹,心裡有說不出得難受。但太太總是笑着說,“一覺睡過來就好了”。“我們是第一代移民,一定要艱苦創業嘛。”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就是一個月了。按照面試時的承諾,我已將一萬五千元分兩次交付給老闆。有點奇怪的是,他的收據上只是寫着借,並未提及入股之事。算了,一切看在朋友份上,沒有必要計較了。但幾天后,老闆又開口,“Lisa, 實在不好意思,我們生意上一時周轉困難,能否再借一萬元?”我太太回來後轉達了旨意,我二話沒說,又從銀行里提取了現金,親自送到老闆手裡。他是左一謝,右一謝,並給了我一張支票作為收據,上面的數目完全正確。回家細看,原來是一張公司支票。支票上清楚的印着公司的名字、地址,老闆填上日期、數目和我的姓名,然後簽名,一點不錯,我深信不疑。從太太當晚到家後的神情,就可以推斷出老闆對她的照顧備至,我自然心安理得。沒想到,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老闆又開口了,口一開就是借一萬元。這是如何好呢?我們已經快沒錢了。但如果不借給他,勢必得罪他,這樣太太又得另找工作了。咬咬牙,到銀行里把沒到期的定期存款取出來,然後通過電匯,存入老闆的帳戶里。照例又得到一張他簽名的公司支票作為收據。
他不斷借錢,每次都是非常之急,連一天都不能等,只要現金,不要支票。我們開始暗忖,這樣下去即使是金山銀礦也要給他掏空了。再說,我們是大陸來的窮學生,勢單力薄,一旦發生糾紛,我們也沒有能力應付,一種不祥之兆開始籠罩心頭,老闆也可能看出了我們的心思,更加每日面帶笑容,百般殷勤,還不時炫耀他們的財產,請我們絕對放心,每月利息如期支付,本錢也一定如數歸還。他這樣的說法,做法也的確打消了我們的疑雲。看看這一招見效,半月後老闆又開口了。為了維護這剛剛建立起來的“兩岸”關係,我們決定向我們的朋友借錢。在美國交朋友難,借錢就更難了。費勁唇舌,總算湊足了錢,然後親自送上。當然換回只是一聲感謝和一張公司支票。
以後大約每一個月,他都要開口借一次錢,數目不等,估計算準了我們的能力,理由也不完全相同,例如,投資玩具公司啊,朋友要買房子啊。就這樣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他總共開口借錢十五次,總數達到十一萬美金。我們夫婦倆辛苦工作兩年賺的錢全部被他借去,還搭上前幾年的積蓄。
隨着借出的錢數的增多,我們的擔心和憂慮也與日俱增,因為我們也快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了,而老闆也總於翻臉了。一天清晨,一聲清脆的電話聲將我從睡夢中驚醒,“喂,是朱先生嘛?Lisa把你們借錢的事情,告訴了別人,使我們很丟面子,叫她明天不要來上班了。”“你們只看到我們借錢,就沒有看到我們有多少房產、地產嗎?”那氣壯如牛的聲音至今還在我耳邊迴響。我不斷地解釋,賠罪,力圖挽回即將夭折地關係,但都無濟於事。我便問道:“那你借我們的錢怎麼辦?”他答到:“年底還你一半。”這擔心的事情,總於發生了,只是沒有想到,發生的這麼快,這麼突然,這麼無情。
好不容易盼到年底,該是換錢的時候了,我打電話去詢問。“朱先生啊,實在不好意思,我們現在生意上周轉還有困難,能否緩一緩,具體還錢計劃,我已定好,支票即將寄給你。”“不要怕嘛,借你的錢一定會還的!”我收到的支票仍然是公司支票,兌現時間是一年以後,不過,公司的名字變了,但是錢的總數仍然正確。無奈,只好再等,希望老闆能說話算話,這些支票能得到兌現。盼星星,盼月亮,盼到還期,但得到的答覆幾乎相同“請再緩一緩!”只不過是不同的理由。因為支票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他又更換了支票,總數丁點不差,他還肯定地告訴我,借你的錢一定會還的。不過,這次的支票又是已另一公司的支票簽發的。他還得意洋洋地告訴我,他把公司的名字更改了。為什麼他要不斷更改公司的名字呢?究竟他的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呢?我們不清楚,只是聽朋友說,在美國成立一個公司非常容易,只要請律師幫忙,交一百多元錢即可,公司的地點、人員都由你自由填寫,不需要財產擔保,也不需要註冊資金。我們看到這些公司支票上的錢數、日期、我們的姓名及其他的簽名都完全正確,仍然深信不疑,把支票妥善保存起來,耐心地等待下一次還期。
當然,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的還錢計劃都未能實現。每次他都有不同的理由和承諾:餐館生意不好;藥的生意大幅降落;在大陸的生意被卡住了,因為土地問題未能解決,一旦大陸工廠開工,訂單接不完;我對你們的幫助是銘感五內,永志難忘;至今還未收到台灣匯給我的款項;我太太生病;我的藥的生意做的好的話,你這點錢一次就還清了;請你們接受我的表白,路遙知馬力等等,多次承諾,從不兌現,無數的理由。利息也早已停止支付了。從答應還錢開始至今四年,分文未還。我們的心碎了。萬萬沒想到,這樣一個道貌岸然的人,說話居然從不算話;我們懷着極大的信任和希望,把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一次又一次的送到他手裡,幫他度難關,發展生意,換來的只是一堆紙片。我們曾多次和他理論,也爭吵,也哀求,都無濟於事。我們決定拿起法律武器,向他討回公道。鼓足勇氣走進律師辦公室,呈上所有妥善保存的證據,包括第一次借款的借據,以後借款的公司支票收據,及其他的親筆信。律師的分析卻使我們大吃一驚。原來這些支票都是已公司名義簽發的,而公司早已解散,不存在了。美國法律對公司有保護作用,一旦公司解散,公司的債務是不能落到個人身上的。律師的分析使我們如夢初醒。難怪他只用公司的支票作為借錢收據,難怪他不斷地更改公司的名字,原來是要逃避債務。這些錢可是我們夫婦倆多年來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積蓄下來的,也是我們的全部財產,正可謂是我們的血汗錢。但他卻盡心地設計了一個騙局,使我們的全部家當都化為烏有。我們每當想到傷心之處,不禁都淚濕衣襟。然而,經驗豐富的律師仍然能從我們來往信件中找出證據,並告訴我們,如要起訴,要立即進行,因為第一張借據上的時間據今已將近六年。美國法律對追討債務的限制,只有六年時間。換句話說,超過六年的債務是無法追回的。最後我們和老闆在紐約州最高法庭見面,因為根據美國法律,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糾紛要到最高法庭解決。在法庭上,雙方律師也有激烈地爭辯。大約一個月後,法庭做出裁決,我們勝訴。但是對方已藏匿無影,至今分文未歸。據說,像我們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
看了這個故事,也許有人會問,你們當初為什麼要借錢給他們呢?是啊,包括我自己在內,至今都難以明白,當初為何會一次又一次的相信他。也許是珍惜太太的工作機會,也許是羨慕他的“百萬家產”,也許是被高利息所吸引,也許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也許是相信他的承諾,但所有這一切綜合在一起,都難以解釋,而且,當初借錢給他,即沒有通過法律手續,也沒有要求提供財產擔保,我們實在是太幼稚了。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們正彷佛感到,做了一場惡夢,被惡魔纏身。這個惡魔在不斷地“借”我們的錢,喝我們的血。他在借錢時變成百萬富翁,但還錢時變成窮光蛋,好話說盡,壞事做絕,說話從來不算話,是一個十足的無賴和騙子。這段經歷雖然只有六年,但刻骨銘心,永世難忘。我現在用文字記載下來,永遠流傳下去,給我的子孫作為借鑑,也給廣大海外華人提供一個教訓。
我一生忠厚、老實的外婆經常嘮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我只記住了上半句,沒有記住下半句。現在更加明白了,這上下句都是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