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談個人,只談做事情的方式。 也只談老方打假。其實老方這樣打假的方式的最大問題是可能與無罪推定的概念有衝突,實際上容易形成網絡宣判,雖然在中國有關機構不作為或缺位的情況下起了一定作用,但不是根本解決辦法,根本上說,還是要從體制和制度上解決問題,讓民間打假渠道暢通。對於學術上的判斷,則應該由專門的學術權威機構進行。不要跟單純打假混在一起。這是老方與一些海外教授有衝突的關鍵。但要求老方在這方面起大作用,又有點免為其難,從什麼地方着手,很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但做總好過不做,老方的做法可以看成一個民間的推動.
個人的公信力畢竟是有限的,而且容易捲入個人恩怨。 老方是有一個團隊,但如果能發展成一個開放的和兼容的機構,用IT的話來說,就是建立一個平台。讓打假都以這個平台的名義來做,慢慢形成權威. 那麼老方就創造了歷史。 老方也可以有更多的空間在各方面發表與打假無關的個人意見. 對老方自己也是一種保護. 當然,中國人辦一個組織是最難的,當局是否容許他們這樣做也是一個問題。 但如果老方把打假看為他的事業,事實上看來如此,他是不可能一個人單槍匹馬一直走下去的。 能一個人做的事情只是做作家或研究。 在社會上,一個人通常走不遠。 最後都要靠在某個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