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说过: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我也同意一些斯宾诺莎研究者的观点。如果基督再生于十七世纪,他就是斯宾诺莎。
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 1632-1677)的祖先原居住于西班牙的Espinosa,因其犹太种族出身,受到西班牙的伊斯兰与天主教以及封建专制的迫害。那些居留在西班牙的犹太人,为了享受与别人同样有公民权利与义务(主要是税务),必须在表面上改宗、私下里奉行犹太教。继承这样的精神遗产的斯宾诺莎对宗教当然有独特的感受。
斯宾诺莎的祖先由此离开西班牙,到葡萄牙避难。其祖父一代又逃亡到荷兰。斯宾诺莎诞生时,其父亲在阿姆斯特丹经营进出口贸易,在犹太人社区颇有地位与资产。这使他得以进入专门培养拉比的神学校,掌握了希伯来语法、犹太法典(Talmud)以及中世纪犹太哲学等。斯宾诺莎也曾在德籍家庭教师指导下掌握了拉丁文,这是当时欧洲思想界的通用语言,斯宾诺莎的哲学著作即用拉丁文完成。斯宾诺莎后来又在正式的拉丁文学校进一步学习拉丁文以及广泛的哲学与自然科学知识(特别是同时代的笛卡尔哲学)。
斯宾诺莎二十四岁时,终于因为坚持自由思考,为犹太教会所不容,被开革教门。市政当局也应教会要求下驱逐令,他只得搬离犹太社区,移居新教徒居住区。斯宾诺莎由此离开其父亲留下的商务,以磨透镜谋生,这多少损害了他的健康,在四十五岁时因肺病去世。我有时候想:如果斯宾诺莎按照法庭判决,继承其父遗产而不是让给其姐姐,或者,在后来接受普鲁士候选帝的邀请到大学当个教授,他可以为人类多思考几年。不过,那就不是斯宾诺莎了。
依我看来,斯宾诺莎的工作,主要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研究(《笛卡尔哲学的原理》等)、认识论哲学(《知性改进论》、《伦理学》的一部分)以及宗教、伦理学(《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的一部分、未完成的《政治论》)。第一类工作于今天价值不大,第二类工作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而只有第三类工作是无人可以代替的关于人类生活的一些永恒命题的思想贡献。更进一步说,斯宾诺莎关于政治的思考,在三百多年的近代世界历史变迁后,已经基本上有了结论,其局限与历史进步价值已为世人所共识;唯有其关于宗教、特别是《神学政治论》一书中关于《圣经》旧约的研究,仍具有迫切的时代意义。
《神学政治论》由三部分组成:一、如何对待、接受《圣经》,二、《圣经》旧约的研究,三、政治评论。第三部分引伸出来的关于政·教分离、思想自由的观点,已广为普及,无需赘述。关于《圣经》新约,斯宾诺莎只用一章的篇幅解释新约的使徒与旧约的预言家不同:前者借自己的天赋与判断论证、劝诫人们;后者传达神命与启示,超越普通人类理智。斯宾诺莎也指出:犹太人看不起哲学,使徒们对犹太人传道,迁就听众的脾气,所传内容与思辨完全无关。只有保罗(其并非基督直传弟子)具有哲学教养,并在犹太人之外的罗马世界与希腊文明中传道,才真正在实际上完成由基督开启的、把只适应于一个种族的犹太教转换成所有人类得救的普通福音。斯宾诺莎不懂希腊文,且深知新约涉及的思辨内容与水准都超出他个人的知识范围,没有进一步展开。
如何看待、研究、解释、接受《圣经》,对于所有的具有思考能力的非基督教背景的人,都是一个挑战。我们都自然地以普通理性出发,最终面临两种选择:如要贯彻下去,就得告别《圣经》;如要选择在任何一个教派下的教徒生活,就必须对理性的普通原理加以限制。我本身于一九九二年决定接受洗礼,成为门诺Mennonite
Brethren教派的成员,但我始终动摇于两者之间。当我认识到自己接受斯宾诺莎的观点,我也就成为了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
斯宾诺莎以世界(自然)本身说明世界,以《圣经》内容与历史解释《圣经》,并达到这样的结论:“在我研究的整个过程中,我发现《圣经》的教义没有与我们的理解力不合、或矛盾之处。我发现预言者所说的无一不是极其简单,容易为大家领会的。而且,他们用种种理由以证实他们的教义,所用的文体感动人心极其深切,使人敬奉上帝”(P.15)。斯宾诺莎能够达到这个结论。除了把神启与理智截然分开外,同时也对《圣经》旧约的内容、对神的观念重新认识,从基础上否定了世俗社会中各教派对《圣经》解释的垄断与争执。
当我读到《圣经》(特别是旧约)中的神迹或荒诞故事时,我试图跟随教友们,认为理智在此是一个妨碍。斯宾诺莎则相反:如果神迹要用违背理智的方式出现,这说明其不是神迹;《圣经》中之所以出现神迹的记录,是因为人为的无知与错误。
例如:教徒们广泛认为《圣经》前五书是摩西所作,称为“摩西五书”。 斯宾诺莎在第八章运用其“以《圣经》说明《圣经》”的方法(“
凡是无《圣经》上的根据,或无《圣经》的基本原则以为保证,我们不可遽下断语。”P.136),证明此五书不可能为摩西所作。实际上,不仅此五书,斯宾诺莎从内容、语法等方面考证出:“所有各书的题材之一贯,各书的联贯,以及各书都是书中所叙的事情发生许多年代以后编篡的,我们得一结论,如我方才所说,即所有各书都是一个史家的作品。这位史家是谁,不大容易说。但是我疑惑是以斯拉”(P.136)。斯宾诺莎进一步指出:“以斯拉并没有把书中的叙述作最后的润色。他不过是把历史从不同的作家搜集了来。有时只是把各历史记下来,留待后人检查与整理”(P.142)。我不得不接受斯宾诺莎的方法以及一些基本结论,只有这样才能解除《圣经》中神迹的荒诞性。例如《圣经》有一处提到以色列返回迦南时渡河前夜,在梦里与上帝摔跤,打了个平手。类似这样的故事,只是反映出《圣经》旧约作为一个民族宗教,参夹着不少加强“选民”意识的人为之作,并不必认真计较。进一步引伸下去,既使在基督到来之前,在希伯来人的国家灭亡之后,希伯来人不必遵守摩西戒律(他们实际上也没有遵守),上帝与希伯来人的约定已经解除了。
这对我们认识今天的中东冲突,非常有帮助。以色列建国,就是一个纯粹的国际政治斗争产物,与上帝赐与完全无关。当二战结束后,犹太人在世界各地物色一块属地“建国”,并没有考虑中东,因为那里多为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居住。基于犹太人对于反法西斯斗争的贡献,苏联考虑把克里米亚半岛设为“犹太社会主义共和国”并由此吸引犹太人的头脑与资金建设苏联经济。但美国与英国既不愿大量接受犹太移民,又不愿让犹太人跑到苏联境里,于是就推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耶路撒冷建国。这当然与上帝完全无关。
斯宾诺莎对于《圣经》旧约的编篡也有不少疑问。例如关于两卷《历代志》:“我一向觉得奇怪,那些《智慧书》、《透比》和别的称为伪书的书摒之于《圣经》之外的人倒把这两卷书包括到《圣经》里”(P.158)。“有些法师想把《箴言》和《传道书》摒除于《圣经》之外,想把它们都归到伪书里头,……想到圣书的处置操在这般人的手里是很可叹的”(P.158)。
斯宾诺莎偏向于同意以斯拉的注解,认为约伯不是犹太人,《约伯记》也是从某种别的语言翻译成希伯来文的,《但以理书》的前七章是用迦勒底文写的。斯宾诺莎举出这样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圣经》之为神圣的,是有赖于我们对书中表示的教义的了解,不在表示教义的文字与辞句。也可以证明,凡是教导讲论最高圣善的事物的,不拘是什么,哪样的书都一样是神圣的,不管所用的文字是什么,或属于哪个国家”(P.162)。
至于《圣经》之为神圣的教义,就是极为简要的普通价值:一心一意服从上帝,履行仁义,或按基督所教导:爱上帝、爱邻人。为此,斯宾诺莎声明:“若是摩西和上帝面对面说话像一个人和他的朋友说话似的,基督就和上帝心对心交谈。”“上帝的智慧(那就是说,超乎人类的智慧)在基督本身具有了人的性质,基督是得救的道路”(P.25)。
我进一步联想到我们中国人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传教,更扩展了对神的普遍意义的认识。例如对于“三位一体”的教义,我能够理解为了使每一个个人直接服从于基督,必须如此认知。对于“接受基督作为我个人的救世主”这样的教义,我既不承认,也不否定。因为,实在说来,尽管我尝试过,却未能体会其含义;但我确实尊重别人这样选择,也相信不少人确实如此实践他们的人生。我想进一步引伸,有些基督教派注重关于对“不敬神”、无神论的最终惩罚,也并没有多大价值。我倒宁愿相信,那些自称基督徒,以基督的名义达到自己的政治世俗动机的偏执狂们更会受到惩罚。如果我们以历史的整体来比较基督教政治集团与非基督教政治集团的功过,比较以色列“选民”种族与阿拉伯民族的冲突,谁能说上帝是站在哪一边的呢?我当然可以断定:如果基督徒对于他们的同类所犯的罪过更多地忏悔,如果社会主义者(以及其他信仰的持有者)们对于他们的同类所犯的罪过更多地反对,天国不就会更早到来吗?
被称为“自然神论者”的斯宾诺莎此书的意图当然是修改人们对《圣经》的解释以便提高(或恢复)神的本来地位。作为客观实践而言,斯宾诺莎知道“托名宗教所怀的成见是如何根深蒂固”,“所以,大众或与大众脾气相投的人请不要读我的书”(P.17)。这流露出斯宾诺莎本人的先知性格(是好是坏姑且不论)。不过,在今天的时代里,既使一个不愿意成为“斯宾诺莎主义者”的人,在阅读《圣经》之际,也应该把此书作为《圣经》的补充思考一番,看能与斯宾诺莎有多少共识。
克鲁包特金在生命的最后岁月(1922年)目睹自己为之献身的俄罗斯革命异化成布尔什维克一党专制的红色恐怖形态,企图写作《伦理学》来改善人的心灵。他当然已经不再相信上帝,但仍然以耶稣为人生最高境界,面对现实政治,发出“如果基督再生他必定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哀叹。这对那些投身当代政治生活并为耶稣生活感动的人,都指明了实实在在的、不具任何虚幻神迹的个人解救之途。
[赵京,2001年5月20日,美国圣荷西]
此书1670年以拉丁文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出版。中译读本根据1883年的Elwes英译版A 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转译,译者温锡增,1982年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再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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