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刚刚结束四中全会,提出法治中国的概念。我看到很多批评。在很多人看来,在没有解决党大还是法大的前提下,是没有办法真正实现法治中国的,特别是在四中前,还有人重新提出阶级斗争,提出不能用法治代替阶级斗争。这些批评都很有道理。
但是在我看来,不管怎么说,习近平能够专门开一次这样的以法治为主题的会议,还是有一些进步意义的。首先,我看,他提出法治中国,依宪治国,是承认过去六十多年来共产党的治国是人治,党治,而不是法治。第二个意义是他确实试图有所改变。
我看了会议结束后发布的一些细节,一些条款,有一条有点意思,关于尊重宪法,以后所有人大选举任命的职务,都需要向宪法宣誓,呵呵,需要有宣誓就职的仪式了。这很好嘛。记得在习近平刚刚上台的时候,我就恭喜过他,还写了文字《恭贺习近平当选国家主席:请宣誓就职吧》,呵呵,看来,等他连任的时候,真的会有就职典礼了。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些都是些芝麻绿豆的事情,可是在我看来,依宪治国,尊重宪法,从这些礼仪,这些小事着手,也是可以的,阻力会小些。
当然,尊重宪法,尊重人大规定的那些职位,不仅仅在于那些官员就职典礼,对于国旗,国徽,国歌,等等的使用,也要有法律规定。现在中国人,包括一些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学校,对什么时候需要唱国歌,什么时候不能唱国歌,什么时候应该升国旗,什么时候应该降国旗,什么时候不应该升国旗,等等,都不明白,很多时候的做法是乱七八糟的,老百姓也没有这个意识。
除了国家宪法规定的职位,国歌,国旗,国徽,等等外,国家主席是宪法规定代表国家的。很多国家对于悬挂领导人肖像是有法律规定的,比如说在法定机构里,需要悬挂国王,总统的肖像,有的还规定连总统配偶的肖像也要一起悬挂,因为他们代表国家。而且在换届之后,规定多长时间内,总统肖像需要更换完毕,等等,这些其实都是尊重宪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和宣誓就职的规定一样。
而中国在人治党治时期,总是悬挂毛泽东的肖像,就算毛已经死了三十多年了,还在天安门城楼悬挂着,这实际上是很不严肃的事情。毛已经死了,他的肖像实际上是个遗像,堂堂的国家,依宪治国的国家,怎么能挂遗像呢。当然,台湾也挂孙中山总理的肖像,这和过去德国挂希特勒肖像,苏联挂列宁斯大林肖像是一脉相承的。这些其实是必须改变的。
所以,我看,需要立法规定这些,比如说应该把天安门城楼上毛的肖像取下来,可以挂上习近平彭丽媛的肖像,以后谁当国家元首,就悬挂他的肖像,包括他的配偶的。而且国家机关,法定机构,部队,学校,等等都需要悬挂国家元首及夫人的肖像。在领导人换届之后,应该规定在几天时间内需要更换。
另外,在领导人的丧葬典礼上也需要有所规定,不能依照党内职务,而需要依照宪法规定的职务,等级,规定应有的仪式,包括邀请外国领导人参加一些丧葬仪式。
总之,这些礼仪方面的事情,需要依照宪法对每一样都要立法规定,就象刚刚出台的宣誓就职的规定一样,做到有法可依。在这些规定出台后,就可以依照法律,把天安门广场上的毛泽东的遗体搬走,按照一定的规矩,安葬,或者处理掉。
习近平提倡尊孔,提倡传统文化,按照孔学的礼仪,国家需要一定的法度的,这些礼仪都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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