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3歲,嘿嘿。現在是,將來不一定是哦:)
列一下他是大人物的證據。
證據1
幼兒園的老師很高興地告訴我我兒子喜歡發明新的玩法。
比如,老師給大家發了很多彩色氣球,大家只會拍着玩,也有膽子大一點的坐爆氣球玩,嚇唬自己和別人。
我兒子呢,挑了幾個封口處線繩長一點的氣球,掛在牆上用拳頭打,用腳踢。。。。。。
不一會兒,其他小朋友都聚集在他周圍要踢打氣球,老師說她後來模仿我兒子多掛了幾隻氣球,讓大家玩。
證據2
我早晨送他去幼兒園晚了一點,進去以後發現今天老師給大家發了新玩具。
可是好玩的已經被別的小朋友們拿去玩了,剩下的幾個我兒子看了看,不喜歡。他咧了咧嘴,沒哭出來。
我兒子大眼睛四下掃了掃,走到一位叫ken的小男孩身邊看了看ken正在玩的新玩具,ken擰過身去,護着自己的新玩具繼續玩。
我兒子這時轉身回到剛才那堆他不喜歡的玩具堆旁,隨便拿了些,又回到ken的附近,只見他拿了只塑料叉子和盤子敲得直響,邊敲邊樂不可支地哈哈大笑。。。。。。
ken停下手裡的玩具好奇地回頭看看我兒子,我兒子用眼角瞥了一眼ken,笑得更歡了,ken忍不住了,放下手裡的玩具去搶我兒子正在敲打的盤子。
這時只見我兒子扔下手裡的叉子,立刻把ken剛剛放下的玩具拿到了自己手裡。。。。。。
我和兩位老師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我兒子顯然是班裡的大人物,雖然ken比我兒子大3個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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