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明慧网再出通告:严厉批评内部的不团结行为:
有人把李洪志师父写的短文与明慧网发表的学员文章摘抄打印、合订在一起,冠以“新经文”书名,甚至销售牟利;有人在学员中推销乱法的电子产品;有人私自把明慧网和法轮大法网站上的大法书籍制作成电子书,与法轮大法简介、大法弟子炼功图片、修炼故事甚至更多其它各类内容一起,盗用法轮大法网站的名义,放到常人网站上,以“法轮大法洪传”之名,让人免费下载;有人把法轮制作成项链在学员中销售牟利。
凡此类,都属于乱法的行为。在师父还在的时候就公然乱法,不听师父教诲,其人是谁,自有大法来衡量。
究竟是谁在公然乱法,胆子够肥的。要知道,这个乱法之人,必须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是大法的内部人员。普通的学员,他接触到的只是为数有限的师父的文章,不可能数量达到可以贩卖的程度。而且,普通学员拥有的资源属于你有我有大家有,没有贩卖价值。只有内部人员,才能接触到各种师父的经文和学员的文章。
2,必须是内部有一定地位的人。一般的学员,他接触到其他学员的人数是有限的。这跟营销一样,必须有大批人员,才可以创造盈利。因此,可以推断出这个人一定是有地位,下面也有一批忠实的爪牙为他跑腿。
3,必须是内部根深叶茂,不能轻易撼动的人。如果是普通的学员,明慧立马宣布他是叛徒、或者敌对分子,就像谁、谁、谁,效力了那么久,因为一点小矛盾,速度标上叛徒的名号。而这次明慧针对的这位仁兄,则有不可明言之顾虑,由此可见,该仁兄地位颇高,不可轻易下手。
如此咄咄逼人的措辞,却又欲言而止的态度,作为明慧网还真是处心积虑地思索了一番。作为旁观之人,不妨猜猜这次明慧想要吐槽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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