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格森白人警察威爾森被法庭宣布不予起訴,立刻全美各地黑人到處示威。其實,不管白人警察和黑人死者之間誰是誰非,只要警察不被判有罪,這場示威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首先,美國有沒有種族歧視?答案是肯定的,否則法律就沒有必要定跟種族歧視相關的罪名。這一點,美國的種族關繫緊張由來已久。這一點,如果說是當初奴隸主的暴行導致如今的報應,恐怕幾乎沒有異議。只要在同一個國家有不同種族就會有種族歧視。不要說美國,即使中國也難免有種族歧視。不信?如果你長得像維吾爾人,看看你在北京街頭會不會受到警方格外關照?
其次,警察威爾森是不是故意謀殺?本人觀點,這種可能性很小。警察是一個高危職業,尤其在美國,幾乎人人都可能從衣袋裡掏出一把槍的國家,警察這個職業的危險性不言而喻。警察因為擔心自己的安全而過度使用暴力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當然我這裡說的不是這一個個案,而是就普遍意義而言。
死者布朗身材高大,這本身對於警察就是一種心理壓力。如果警察命令他做什麼而他沒有遵從甚至有意挑釁,警察開槍就不足為奇了。如果說防衛過當我倒是覺得可能性很大。開了一槍,中槍的人如果沒有立刻倒下,甚至由於慣性繼續向原來的方向走或者跑,警察繼續開槍射擊邏輯上順理成章。
從公布的證據來看,發生了布朗搶奪警察槍支的情況。即使真的進入起訴階段,就憑這一點,警察即使被判有罪,也不會很重,到時候黑人們還是要示威。這就是美國的死結。
對於網上五毛們的幸災樂禍我就不多說了。千萬別表揚中國警察,中國可是嚴格管制槍支的國家,居然有警察對着手無寸鐵的小販開槍,這本身就是極大的諷刺了。更不要說根本不是警察的城管對路邊小販的毒打。用這個個案來貶低美國司法制度抬高中國警察形象,只能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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