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布朗被殺群眾暴動案.簡論美國法律制度與人的變化
法律制度是死的.人才是活的.是主體
人群的品性夠好.法律制度也會跟著變好
當然法律制度也影響人群.
看是形成良性循環.還是惡性循環
決定社會進步或退步
美國法律制度是很好的.
美國曾有繁榮輝煌.天天向上的日子卻目前不再有
但是目前美國人出了問題(檢視布朗案很多環節都出問題了.至少都有爭議.他們原來可以做的更好更公正.卻不做甚至是故意的偏袒.意識形態作祟)
在我看來美國人是墮落了(很多美國教育家.宗教家及社會名流多年前都多次警示)
檢視美國以前的教育與言論 跟現在的教育與言論.所作所為越來越差
而世界其他各國是在進步的.由其是第三世界國家.可以說日新月異.煥然一新阿
發生布朗被殺群眾暴動案.只是一個引爆點.
黑人不憤被歧視.唬弄.常常有人被殺.
白人經濟也不好.還要分給黑人及少數民族.心有不甘
美國政客忙著指責他國人權.扮演世界警察角色(如同布朗案白人警察,振振有詞)
自己國家民窮困人權也差
已跟不上世界進步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阿
引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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