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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非孫中山所為
孔中山搞革命,多次失敗。但他絕不自首,寧願逃亡,寧願被捕也不自首。因為自首就是投降,就是承認徹底失敗,就是承認政府的合法,而他是違法的了。就是背叛了革命。自首就是乞求政府寬恕,貪生怕死。
逃亡只是暫時失敗,可以蓄勢再起。
被捕就是受到逼害。可以在法庭上鬥爭,理直氣壯控訴寡頭,藉此喚醒民眾。就算被處決,也可以鮮血譜寫歷史,成為烈士。
有人說自了首是戰略撤退,為了保存實力,將來更好鬥爭。但你都退到敵人那邊去了,只能為敵方服務了。正如枉精衛到日本那裡自首了,只能做漢奸了。
有人說自首也可以在法庭監獄作鬥爭,喚起民眾啊。但是到那時候,誰再會聽你這個叛徒的說話呢。你還有臉面對民眾嗎?就算你被處決,也成不了烈士。相反,政府正好利用你來作反宣傳,證明法律的正確,證明它的寬大為懷,證明它的勝利,也警告革命者只會失敗,不自首就死路一條。所以真正的革命者都不恥於自首的。連中共也不允許自首的,當年六十一個叛徒就被秋後算賬了。
有人說‘占中‘是不違法的,因為有‘自然法’,就是當人民基本權利被剝奪,人民可以用任何手段來奪回。但是什麼是基本權利呢?至少現在大陸大多數人不承認普選,仍然擁共。所以基本權利各有說法,不能強加別人,只能通過鬥爭去喚醒他們。我倒認為‘占中’ 就是違法的,因為這個‘法’ 是寡頭制定的,可以隨時修改的,可以隨意解釋的。你搞革命就是要違法,就是要推翻舊法,建立新法。如果不違法,又怎算革命呢。
作者:DavidSheh佘13/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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