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与法并重的时代
四中提出依法治国,国人都很欢呼。不过,欢呼之余,很多人还要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党大还是法大,这可是核心的问题,不好回避。
不过,中共肯定要回避的,不会与你讨论什么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依法治国,或依宪治国的口号,都可以说,可以提,可是,真正去按大家所理解的依法治国或依宪治国,或按照西方式的理解和实行,在中国的现实中,却几无可能。当然,按中国自己的理解,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党大于法是不矛盾的。原因很简单,大家只要去读读1982年现行的的国家宪法就知道了,因为那里在总纲或序论部分,明确地说明是共产党领导。因此,依法治国或依宪治国,其本质还是共产党一党治国。党大于法,是非常明确的。
那么,现在为什么要提依法治国呢?是中共又要蒙大家吗?这也可能。当然,善意地理解,可以说,中共要提高法的地位,这也可能,原因也简单,因为现在中国的大趋势是农民在进城,治理城市和乡村完全不同。乡村是熟人社会,搞法治,搞选举,意思不大,因为宗族大于法,所以,中国古代,治理乡村的办法是以礼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而城市是陌生人的社会,搞法治选举等等,就有意义了。
笔者其实不太赞同追问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因为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前面已经说了,宪法中也已经说了。党与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将权力从党渐渐让渡给法的问题,也就是,一方面是释放权力,一方面是接收权力,释放与接收要和谐和有序。如果党骤然释放权力,可是法接不住,那权力就会放给了黑社会。中国几十年实验乡村选举,都不太成功,究其原因,一个是宗族大于法的问题, 一个是党退了,可黑社会崛起了。
就中国古代治理国家而论,是以德治国,以礼治国,以法治国并重的。以德治国是虚的,但可以总括一切的,提供政府的天道存在基础。以礼治国,是治理县以下广大乡村的法宝。中国也有以法治国,不过,这个法基本是在刑法的方面,民法,基本都体现在以礼治国的礼教里面。礼教治国,基本就是民法治国。乡村里面,婚丧嫁娶,农业生产,扩田盖屋,水利道路,治安救灾,财产继承,这些属于民法方面的东西, 都在宗族礼教里面解决了,不需要政府插手。
如今,提高法治的地位,扩大法治的地盘,其实不过是城市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将过去宗族社会里面的礼教,演绎成为民法而已。现在民法的范围非常广大,大大超过了刑法,这是必然趋势。
我们可以盘点一下,中共党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在毛时代,是党的一元化领导,党领导一切: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公共卫生,交通等等,所有的一切,都在党的领导和控制之下,那时候,当然没有法的地位,法最多是处在古代的地位,就是刑法方面。甚至刑法,也是在党领导之下。那么,如今,改革三十多年过去了,党释放了多少权力给社会呢?政治方面,肯定释放不多,因为没有开放党禁。经济方面,释放最多,现在国企只占20% 多,社会私营占了70%多,有人还鼓吹继续降低国企占有率,其实,现在西欧的大多数国家,国企也占据10%--20%,中国国企的占有率已经不算高了。军事方面,党仍然是绝对的领导,包括军事科技军工领域。新古田会议明确说,党是不会退出军队的。科技方面,中国的大学和大工公司有一定的科技实力,可是,大多数的高精尖科技,还是在党控制的各种研究所里面,尤其是军事科技方面,包括航天等等,军事工业也是最先进的,因此,中国的科技也在党的手中。文化教育,虽然已经多元了,可是,党仍然盘踞在大学,国立大学,还是中国大学的主流,大学的财政还是抓在党的手中,最近辽宁日报放出的文章,揭示了党还要继续控制大学教育,而没有退缩。文艺方面,党也要管,最近开的北京文艺座谈会,就说明了问题。
党的权力仍然很大,如此,有多少权力可以释放给法呢?最近说要出台新闻法。其实中国最早的一部新闻法是出现在清代末期,也就是慈禧新政的改革时代,那是中国第一部新闻法。而中国的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也是慈禧新政的时候出台的。而且,现在,将地方法院的权力收归中央的呼声,已经遭到大部分地方政府的反对,这还仅仅是法院权力收归中央而已,不是法与党中央并列,就已经行不通了。如此,中国的依法治国,到底能走多远,很难说呀。
我们可以看到,提高法的地位,喊依法治国,最多,顶天了,也就是党与法并重,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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