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到集体所有制,很多人暴跳如雷。 他们会立马想到毛时代集体所有制的坏处; 他们甚至鼓吹土地私有化。 他们不喜欢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喜欢集体经济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饿死了人,认为集体化是大锅饭, 是吃不饱的根源, 是农民不自由的枷锁。
他们置事实而不顾, 认为目前全国7000个坚持“集体经济”至今的村庄高速发展是吹起来的,从心底里反感。 他们不知道小岗村的真相, 不知道南街村发展, 不知道乌坎村失地农民的痛楚。他们不了解为什么中国最富裕、最和谐农村都走集体化道路。
他们认为只有私有化土地才会有农村的前途。 他们坐在屋子里,在电脑前敲字,为邓小平唱颂歌: 分了好! 他们把所有的好处都扯到分地上来: 由此生出很多假如来, 甚至连上大学都是由于分了地; 几亿廉价劳力进城,为国家创造了鸡的屁。他们对我们一谈到三农问题, 一谈到集体化, 就大棒打来, 要刨毛的祖坟, 就会攻击三毛五毛。他们千方百计否认新型集体化的优越性,甚至主张土地私有化,认为只要实行土地私有化,一切问题就能解决。只有理性的学者, 只有高层面临中国这样的火药桶, 才痛楚的反思, 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必须组织起来才有前途。
1. 欧美日韩台农民也有集体
集体化不是社会主义的怪胎, 相反, 它是维护农民利益的介体, 是一种组织形式。 欧美农场主是依法实现自我集体的。 欧美的农民是农业资本家,有足够的力量自我组织化,就像中国的企业家可以自我集体化一样。欧美的“农民组织”多为“专业合作组织”。亚洲国家的小农和欧美农民不同,一家一户不到1公顷地,是弱势群体,没有足够的力量“自我集体”化,组织起来需要一些条件:一是政府扶持,如给政策和资金,二是立法保护,如一乡一个农会,是排他的。可以自主加入和退出,但不可以另外成立一个农会;三是相对垄断经营,如农村金融、农产品加工、农村市场建设、农产品仓储等领域,在一定的时期内只许农民组织经营。所以,亚洲国家比较有效的农民组织,一般是两类形式:一是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以乡镇为边界的综合农协组织——日、韩、台“农协模式”;另一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核心的、以村(组)为边界的村(组)集体经济模式。对日本、韩国、台湾农协发展历史稍为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的,日韩台的综合农协是政府扶持和法律保护下发展起来的。亚洲小农有没有“自我集体”的实践呢?答案也是肯定的。如,几个小农合作起来去采购或销售,这样的“自我集体”时时都在大量发生,但是,这样的“自我集体”力量有限,作用有限,搞起来容易,垮下去也很容易。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的“农民集体”。原因是这样“自我集体”的农民组织没有排他性——不是一定区域的唯一组织。 还有一点常识是要普及的,农民集体不是NGO。NGO是自生自灭的,在一定区域内不是唯一的、排他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民集体带有准政府性质。
2. 小农在新时期的集体化不等于被管制
小农的集体化是一个合作社,依据合作社法运行的。民主决策、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发展。 台湾农协是非常厉害的,国民党和民进党都得看农协的眼色。因为农协有了经济力量,政治上也可以参与管理政府了。 小农在政府的帮助下组织起来,在法律和政府政策的保护和扶持下会变得强大起来,最终会走上民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轨道,成为管理政府的重要力量。 政府扶持和依法保护是农民集体化的前提。农民集体化,是农民发展的保障。成熟的农民集体,是管理政府的主体。
3. 农村走集体化会奠定农村的发展
在分田到户的风下,华西、刘庄、南街等新型集体化村坚持集体化道路,坚持集体化经营下的不断改革,不仅实现了共同富裕,而且跨越了小康,实现了农业生产现代化,农村生活城市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发展科学化,科学决策民主化,实行了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药免费、部分衣食用品免费的分配制度。这自然使失望中的农民看到了新的希望。
众所周知,江苏的华西村、蒋巷村、长江村、三房巷村,河南的南街村、刘庄村、北徐庄村、龙堂村,黑龙江的兴十四村,北京的韩村河村、窦店村、留民营村,浙江的腾头村、航民村,河北的半壁店村,湖北的洪林村,四川的宝山村,江西的进顺村,山西的东四义村,山东的西霞口村,广东的崖口村,深圳的南岭村,大连的后石村、厦门的马塘村,以上全国明星村之所以都步入“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发展生态化、农村容貌城镇化、农村民主大众化”的轨道,就因为这些村的改革是在坚持集体化方向的前提下进行的。
目前, 中国有7000个农民集体。 1982年在“分田分地”的时候,也是很穷的,但30年过去了,都发展起来了。现在,这7000个村子和县乡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管制和被管制的关系,是政府和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集体内部的干群关系也不是管制和被管制的关系,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按照合作社法经营,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理。
全国有65万个村庄,其中7000个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庄,吃饭和建设都不用中央和地方政府操心,教育、医疗、养老、治安等也不用政府操心。真正实在了“自治”和“自我发展”。还有60多万个“家庭单干”的村庄,需要政府“操心”。让他们“自我集体”可能需要“一万年”,这样“长久不变”太耽误时间了,政府也太无所作为了。 当前的农村非常需要政府朝集体化方面引导, 而不是由城里的人下来,把农民从土地里挤走。政府必须逐渐从邓小平的联产计酬分田到户的怪胎里解放出来, 农村才会有希望。
4. 农民在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选择合作或集体会事半功倍
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不是单一的过去模式的集体,农民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如,土地专业小组经营+家庭专业化养殖;土地专业小组经营+工业化;土地金融合作+工业化;土地金融合作+小产权开发;土地抵押、入股、集体经营+外出打工等等。可以有无限多的选择。农民不仅可以分享土地农用收益,还可以分享土地非农业收益,还可以分享土地资本化收益,还可以分享农业产业化收益,还可以分享统购统销的收益,还可以分享双层经营的收益等等。如果家庭永佃制了,集体所有制和村庄共同体散了,农民实际只有一个选择——向资本家投降、依附或乞求!
很多人主张将现存的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和农民集体废除后,私有化土地, 一万年不变。将村庄共同体的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废除,将共同体解散,搞家庭永佃制。看到那些文字, 不得不认为这些人要么就是对农村的状况不熟悉,要么就是意识形态作怪, 要么是脑袋里进了水!要么他们真正希望中国乱起来,希望中国再出现农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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