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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产到户让13亿人吃饱饭 |
| 愚认为包产到户的好处不是吹的,而且怎么高估都不算过分,因为它彻底解决了13亿人吃饱饭的大问题。
最近关于农村分田地那事讨论如火如荼,热气腾腾。大家各抒已见,开诚布公。虽有不同看法但又非常理性,一路读来,感慨万端。其实我最近对农村的现状做过考察,看了落荒的田地,老弱病残守业的广大农村,也认为那些批评分田到户的作法有一点道理。但是,如果您听了朱熔基总理在位时(大约13年前)的一次讲话,您会深受感染。当时中国刚刚达到粮食自给,他说到现在中国人民再也不用担心温饱问题,13亿人解决了吃喝大事。其实这是一个伟业,对人类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朱说到,粮食出口不了,粮仓堆积如山,真不知道怎么储藏多余的食品?现在年轻一代看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对于经过大跃进,文革饥寒交迫的艰苦岁月的中老年人,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是梦想成真,很是振奋人心。我永远都记得文革时期,我家的稀粥要尽量加水,以大体积充填肠胃,谁知这种虚与委蛇,要不了多久,肚子又会饥肠辘辘,咕咕乱叫。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国内社会动荡,生产力始终没有得到恢复。由于文革时期的土地制度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由于毛泽东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长期统治人心,即便是打倒了四人帮,要推行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有很大阻力的。当年的万里,首肯小岗村分田到户的尝试,并怂恿中试,再在安徽大规模推广,是有巨大的魄力和胆量的。
那时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在集体制度下,效率极低,常常灾难不断,粮食欠收,刚打完稻米,就接不开锅,农民结队出村要饭。在走投无路情况下,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该“生死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开始。内容包括:(1)包干到户。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2)包产到户。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资源,人类将长期继续在土地上生存和发展。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经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有保障功能、发展功能,尤其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
在文革时集体制使然,一日工分的价值仅几分钱。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出工不出力,因此粮食产量低。那时物质不丰富,技术也落后,农业机械化也差。如果有了天灾人祸,更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饿着肚子干活,只好偷懒了,要不拉下脸皮,逃荒要饭更轻松。这就是为什么,不好的公有制不行,私有制是提高农业产量的根本原因。
那么现在为啥农民不再爱农田,要去城里打工呢?大家想一想吧,在城里开出租汽车的农民很多,我的亲戚中就有人这么干,因为他们可以挣得数万至十万人民币年薪,甚至与城里有些文化的人收入差不多,这就是农民工进城的动机。他们也参加工厂做工,为别人看孩子,清洁房屋,虽然他们不是高端人才,不能拿百万年薪,但是比在农村那种刀耕火种,卖粮食要强N倍,稍微寄一点积蓄回家,就可抵守在地里的父老终日劳作。您打死他们,也不愿意回家了。其实这是经济规律作祟,没办法了。
在那时的特定环境和条件下,我以为当年的分地是比较好的决策。现在是否要再搞集体化,还要看各地的实际情况。四川东部丘陵山地,很难实行机械化作业,集体制难以体现优点。然而川西平原,中原一带有可能再走集体化道路。还有,现在虽然种地人减少,但粮食不缺,这是由于一方面生产效率提高了,化肥农药大力使用,另一方面应用袁隆平的杂交新技术筛得的新品种。如果粮食再次缺乏,农村又会成为政府重视的阵地,新的措施也会应运而生。
所以大家就不要光看农村的情况,要讨论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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