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谈香港普选:中央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引起一些争议,尤其是一些专制的奴才们的不满。这说明我的这篇文字写得好,点到了专制的痛处。也有人说你不是不反对共产党的吗?你不是要让习近平表演他的改革的吗?为什么又骂起习近平了呢?
呵呵。我是说过,我不反对共产党,我只反对它的专制。我是支持共产党的改革,支持温家宝和习近平的改革。但是如果他们搞什么党中央信得过的所谓民主,当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这有什么不对的呢?
今天我再把我的观点阐述得明确点。在我心中的民主到底是什么?尤其是运用到中国,运用到香港,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呵呵,说得粗俗一点,民主就是要阉割党中央。党中央是专制的产物,专门强奸民意。习近平不是说要党中央信得过的民主吗?这算什么民主?民主,就是要阉割党中央,阉割专制,阉割集权。要让共产党或者任何别的执政党跟着民意走,做到真正尊重民意,真正尊重民主。而不是倒过来。与其要阉割民意的假民主,不如要阉割专制的真民主。
我们不能够搞“中央一套”那玩意儿,哦,戴上中央一套的避孕套,强奸就不会怀孕,所以就要老百姓忍受强奸,甚至某些奴才享受强奸带来的快感吗?哼,非也,民主就是要真正的阉割掉那个中央,阉割掉那个权力的命根子,只有这样,才能让党当奴才。民主,民主,就是公民做主,而不是奴才做主。共产党不是自称公仆吗?来吧,先阉割了,才当公仆。只有这样,才能让你公布财产你就公布财产,别废话;让你下台就下台,少废话;让你军队国家化就国家化,少废话;等等。呵呵,阉了它权力的欲望,老老实实为老百姓服务。
我赞同共产党内的有识之士,如果他们自愿搞政治改革,自愿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说白了,就是自愿被阉割,那么共产党依旧可以执政,只要它符合民意,真正在民主的程序下执政。
所以,我说的不反对共产党,实质上就是不反对它的存在。我说的只反对它的专制,就是反对它强奸民意。说白了,就是要阉割党中央。让它成为一个民主社会里面的正常的政党,一个跟着民意走的政党。
我之所以反对暴力推翻共产党,一方面是看到改造共产党,阉割党中央的可能性。一方面顾及到改朝换代的社会成本。代价太大了,而且换来的可能是另一个党中央。
所以,我主张民主,主张阉割党中央,改造共产党,用共产党自己的话说,就是政治体制改革。
另外,回复一下老度。我对习近平的态度是既打又拉,也要向它传播真正的民主思想。如果他搞专制,强奸民意,那毫无疑问的要打要骂。如果他真正愿意带领共产党走自我阉割的道路,那还是鼓励他,支持他,给他掌声。
最近有社科院院长的王伟光,重新点燃了阶级斗争的争论。你看看,王伟光,伟光,伟大光荣的意思嘛,哼,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反人类的。我几年前就写过这篇文章。现在把它重新帖出来。要阉割专制,就是要彻底否定阶级斗争理论,就是要阉割专制的理论。
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反人类的(旧文重帖)
我前面一篇文字《姚文元大将朱永嘉点评庐山会议》发出后,有不少人发言。其中有人以所谓阶级斗争的思维来点评。我回答说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是站不住脚的,是反人类的。本文试图作进一步说明。
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发生两件大的反人类事件。一件大事是希特勒的种族主义大屠杀,总共有超过600万犹太人被希特勒屠杀;另一件就是斯大林和毛泽东等的阶级斗争实践;其中斯大林在苏联屠杀360多万人,而毛在其发动的文革中,就整死了超过两百万人,还不算那些遭到株连被迫害的一亿多人。而毛的兄弟党,有样学样,单单柬埔寨红色高棉就在那么小的国家屠杀了100多万人,可谓是尸骨堆如山。
马克思在西方被归纳为经济学家,他的理论被归纳为经济理论的一个派别,而且属于非主流派别。然而,二十世纪,马克思的理论被列宁化,又被斯大林化,成了所谓的马列主义,再被毛泽东化,成了所谓的毛泽东思想,这就成了反人类的理论学说了。
而经过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的实践,以及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实践,这个理论的反人类的本来面目就暴露无遗了。
而且,就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看,他当初对资本主义的判断也是不全面的,甚至是错误的。他没有看到后来的发达的,现代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他本身的理论是不能用来指导当今的社会发展的。这也难怪现今的共产党政府对现代的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一筹莫展,因为它从马克思主义理论里面找不到依据。比如对现代的信息网络化,当今的政府就非常的害怕,只能采用堵的办法,因为马,列,斯,毛都没有教他怎么做。
毛泽东思想有多个版本,最早一个是刘少奇提出来的,刘后来也死在毛泽东思想的折磨下。八十年代初期,当局为了要否定文化大革命,故意把毛泽东思想模糊化,说成不是毛一个人的思想,而是那代人的集体智慧。殊不知,毛的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他晚年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而那是最反人类的,他有句著名的话叫“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他要人们讲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文化大革命就是靠这样一种变态理论指导的。
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应该是建立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毁灭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种族主义和阶级斗争学说,都是反人类的。尤其是阶级斗争学说,至今似乎还很有市场。
这个理论很能蒙蔽人,因为阶级斗争学说的创立者和拥戴者们,往往把阶级斗争学说打扮成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学说,然而,在这一学说的实践过程中,千百万无辜的人,因此而毫无道理的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其中很多还是这个学说的拥戴者,而更多的人则遭到了无辜的牵连,从而受到各种各样的迫害。这样一种靠生灵涂炭来实现其理想的所谓学说,其社会的正义性是完全不存在的。
阶级斗争的理论,是建立在对社会分配的关注之上的。然而,这种脱离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而从某种绝对意义上来看待分配的所谓主义,其实是一种天大的荒唐,是一种乌托邦。在阶级斗争充斥着的社会里,其生产力的低下,其原因就出自这种荒唐。
看看文革中多少人连饭也吃不饱,什么东西都要凭票供应,有的地方的孩子连裤子都穿不上。看看那个时候苏东剧变的时候,东欧社会主义下的人们的生活水平,怎么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比?现在的北韩百姓依旧挣扎在贫困线上。这些都是拜阶级斗争所赐。
阶级斗争学说,表面上看,好像是针对社会不平等的,但是,它却不承认社会有平等的必要,它的理想,只不过是把一个原本和平的社会分为人民和敌人两大群体,并对不同的群体,使用不一样的原则,通过把一部分人(人民)“翻身”再来完成对另一部分人(敌人)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消灭”,并进而实现所谓的共同享福的平等社会。
阶级斗争理论是反人权的,他不承认他的敌人也是人,也有最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存权,和最基本的自由,比如言论自由,所以才有对阶级敌人采取一切手段,包括消灭,包括酷刑,禁声,等等。
阶级斗争理论也是反法治的,只要他所认定的阶级敌人,就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去侮辱,去迫害,去消灭,而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你看重庆打黑,引起多大的法律争议。我想这也是如今的中国法律受不到应有的尊重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阶级斗争理论也是反民主的。你看我们现在的议会叫人民代表大会,阶级敌人是没有份儿参加的。一旦你被认定为阶级敌人,你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投票权的。
同样,阶级斗争理论也是反自由的,自由只能属于人民的,阶级敌人是不能享受任何自由的,是不能乱说乱动的,只有被专政的份。
而当那部分人(敌人)被消灭了之后,他又从他的所谓人民内部找敌人,再行分化,再行斗争,再行消灭。这样的斗争永远也不会停止。他的做法其实和恐怖主义没有什么分别。用阶级斗争的学说来说,就是所谓的“革命的恐怖主义”。
有时候,确实很奇怪,作为相当容易让人们理解的“普世人权”价值观,为什么就那么难为一些人所接受,这里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可能就源于这个阶级斗争的反人类理论。只要是站在阶级斗争的立场上,即使像我们先贤的“以德报怨”思想意义,以及我一贯提倡的妥协和包容的精神,也是没法成立的。
“文革”结束都三十多年了,但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却并未退出历史舞台。前不久还听报道说某某某党政大员提什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什么的,可见在某些党政大员的脑袋里,还是阶级斗争这一套。这也难怪现在的泛政治化的所谓唱红打黑能够在中国大陆大行其道呢。
对阶级斗争理论的执着,有的人是糊涂,有的人则可能是别有用心。就好像唱红的人,有的只是跟着唱,有的恐怕是另有议程呢。
在阶级斗争的理论下,私有制被说成是社会的万恶之源。这其实是阶级斗争理论中最别有用心的学说之一。公有制即为权力所有制的事实,使得实际中的这种理论,只不过是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理论依据而已。权力者不只是可以占有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还可以在这种很好听的理论的支持下,随心所欲地屠杀个体生命,或让无辜的个体生命自取灭亡。斯大林的出现,是顺这个理论而成章的。毛泽东的胡作非为,也是顺这个理论而成章的。
阶级斗争,以及其公有制的理论,其实是现代社会的万恶之源,是人类走向现代化的绊脚石。
反人类的阶级斗争学说及其公有制的理论,是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有平等公正的社会,才是正义的社会!而没有天赋人权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平等和公正,也就是一句谎言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私有制,没有对私人财产的尊重和保护,就没有真正的社会正义。
嘿嘿,不知道阶级斗争算不算我党优良传统?薄书记说唱红是要发扬优良传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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